新闻热线:0893-7892933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网上投搞
您现在的位置:西藏山南网>政务>预决算公开

山南市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2020-10-13 11:25:16  来源:司法局  作者:

  目 录

  第一部分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市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市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司法局是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自治区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普及法律常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公证、律师仲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和管理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四)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法律援助和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

  (五)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行政机构建设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六)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审查工作。

  (七)指导和监督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工作。

  (八)指导和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各县(区)管理司法系统领导干部。

  (九)负责全市的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共有8个科室和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基层工作科、律师公证仲裁管理科、安置帮教科、法律援助工作科(市法律援助中心、“148”协调指挥中心)、政治部、社区矫正支队。

   所属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山南市公证处、西藏雅砻律师事务所。

  第二部分

  山南市司法局2018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5)

  第三部分

  山南市司法局2018年度

  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下达我局预算1300.8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比上年增加30.95万元,增加 2%。主要原因为:1、因人员调入,增加了相应的人员经费。

  2、由于公证业务需求,2018年增加了公证业务经费预算。

  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00.8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7.8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122.5万元、医疗卫生62.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3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财政下达我局预算1300.8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0.95万元。增加2%,其中人员经费1122.86万元,比上年增加96.36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增加;公用经费156.02万元,比上年增加2.3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增加;项目经费178.02万元,比上年减少65.41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减少了70万元优化发展法制教育培训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898.86万元,比上年增加175.98万元,增长24%,占本年财政预算69%;商品服务支出156.02万元,比上年增加2.3万元,占本年财政预算的1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7.98万元,比上年减少81.92万元,减少55%,(由于本年度住房公积金转入工资福利支出核算),占本年财政预算的5.2%;项目支出178.02万元,比上年减少65.41万元,(由于本年度减少了70万元优化发展法制教育培训经费),占本年财政预算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行政运行(01)926.94万元,比上年减少2.64万元,减少0.2%。项目支出57.13万元,用于驻村生活补助及取暖费。

  2、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司法基层业务(04)6万元,与上年持平;用于人民调解及安置帮教办业务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基层司法业务(05)54万元,比上年增加18万元(按照自治区普法文件精神,普法宣传费从每人1元提高到了1.5元)。

  4、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律师公证管理(06)3万元,由于公证处管理费及上交自治区公证赔偿金。

  5、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社区矫正经费(10)14.75万元,与上年相等,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经费。

  1、6、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法律援助经费(07)8.34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含自治区专项经费4.35万元)。

  2、7、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其他司法支出(99)34.8万元,比上年减少23.61万元,减少40.4%,为自治区司法装备经费,减少原因为去年自治区专项社区矫正经费及基层业务经费包含在其他司法支出中,今年已逐一分类。

  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1.6万元,与上年相同,用于退休干部住院护理费;(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62万元,比上年增加7万元,增长6.4%,用于财政承担本单位养老保险部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1)、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3)各为0.07万元、1.16万元、4.05万元,其中失业保险减少0.48万元,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各增加0.07万元、0.25万元,增减率为87.27%、6.4%、6.5%,用于三项基金由财政承担部分。

  4、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62.25万元,较上年增加18.69万元、增长43%,用于医疗保险由财政承担部分;

  5、10、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68.3万元,比上年增加6.95万元,增长11.32%,用于由财政承担职工住房公积金部分。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2018年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898.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7.91万元,津贴补贴380.14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44.1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26.64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共156.02万元其中办公费25.01万元、印刷费4.73万元、水费2.59万元、电费2.59万元、邮电费7.41万元、取暖费5.36万元、差旅费31.26万元、培训费7.15万元、公务接待费4.47万元、工会经费12.54万元、福利费0.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1.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63万元。 四、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市本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为36.47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4.47万元与上年同期预算4.47万元相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32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32万元。车辆保有量8辆。

  因我局严格执行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山南市委政府接待相关要求,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人数,严格执行了公务接待标准,所以三公经费无增减变化。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

  六、2018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山南市司法局2018年市本级部门总预算收入为1300.88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898.8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6.0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98万元。

  4、项目支出178.02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18年市本级部门总预算为1300.8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04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9.81万元、项目支出178.02万元),保障住房支出6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25万元,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122.5万元。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18年本级部门总预算支出为1300.88万,其中基本支出1122.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8.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02万元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5.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98万元),项目支出178.0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6.02万元,比2017年增加2.3万元,增长1.4%。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8年我委未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月,我局共有车辆8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18年我局未列入预算绩效管理试点部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他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三部分。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制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6、普法经费:主要是指用于普及宣传法律知识,预防犯罪活动的发生而需要的相关费用。

  7、法律援助:是指国家队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给予减、免费用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制度。

一周新闻排行
精彩视频
精彩图片
网站简介  |   本网动态  |   版权声明  |   新闻许可  |   联系我们  |   山南网投稿  |   友情链接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10-2017 山南网(中国西藏山南网) WWW.XZSN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藏ICP备14000057号-1 网安联网备案号:54220002000002号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藏党宣[2010]250号
中国 西藏 山南市乃东县湖南路19号 联系电话:0893-7892933 邮箱:xzsnw#sina.com(把#号换成@符号) QQ:1647664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