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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2018-06-26 17:34:35  来源:山南市环保局  作者:

   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山南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实施环境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监督实施环境管理制度、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组织编制山南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定全市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等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地方主体功能区划。

  (三)负责地方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地方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县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和各行业环境保护工作;承担环境行政处罚工作。

  (四)承担落实自治区、山南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督查、督办、核查各县及重点排污企业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总量控制、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五)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牵头制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对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地方财政性资金安排提出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进行监督;参与制定地区环境经济政策,参与指导和推进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七)承担从源头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规划、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政策、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扬尘、工业有毒有害废物等的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环境保护设施及运营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征收辖区内中直、区直和军队企事业单位的排污费。

  (九)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生态山南建设和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山南的建设工作。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负责监督自然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向市政府提出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建议;负责建立综合类型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牧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十)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辖区内(地区修改为辖区内)辐射环境监测;承担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常规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负责建设和管理市环境监测网和地方环境信息网;负责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并统一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二)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和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研究提出国际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际合作交流中环境保护项目。组织全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环境友好型社会、生态山南和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指导“绿色创建”活动。

  二、部门单位构成

   山南市环境保护局内设6个行政机构(正科级):办公室、规划与项目科、法规宣教科、环境影响评价科、污染防治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机关核定编制总数20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事业编制9名 ,核定局领导职数4名,内设行政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0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2名, 3个事业单位机构: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事业编制6名,年末干部职工共62人,其中在职46人,退休4人,公益性岗位人员6人,西部志愿者2人,临时工4人,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纳入2017年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执行行政单位制度的单位1个;车辆编制数5辆,现有小车7辆(实际在用6辆)。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文电、会务、机要、人事、劳资、保密、档案、安全保卫、信息、党建、党风廉政、群团、综治、后勤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信访工作,组织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开展重要环保政务督察。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固定资产管理以及指导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对环保系统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承担环境保护系统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二)规划与项目科

  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规划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参与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参与编制全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国名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矿产资源开发规划、水力资源开发规划等组织实施环境保护项目。承担审核城镇总体规划和其他部门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申报各类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和项目,负责管理环保专项资金和项目,并做好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提出建议,负责实施国际合作交流中的环境保护项目;负责对口援藏工作。

  (三)、法规宣教科(环境监测科)

  负责起草环境保护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共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牵头制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指标体系、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组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创建活动,负责协调有关环境保护新闻的采访报道,承担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和涉外环境保护事务工作,负责收集、分析和报送环境舆情专报。负责信息化建设及电子政务普及、培训、推进工作、承担网络系统地保密、安全和全市环境信息技术工作。承担全市环境监测管理和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状况等环境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建设、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应急和预警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 预测预警,负责发布市环境信息、组织编报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组织编制和发布山南市环境状况公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与环保产业发展。

  (四)、环境影响评估科

  承担全市重大发展规划、重大经济开发规划和重要产业、重大区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审核开发建设区域规划,行业规划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分级审批规定,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担建设项目“三同时”(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落实工作,负责环境影响后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提出区域、流域和行业限批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

  (五)、污染防治科(辐射环境管理科)

  组织编制重要饮用水源地、市重点区域和流域、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油烟、扬尘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及排污许可证,负责工业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和跨县转移许可,有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负责编制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机减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负责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本市和跨市、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和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负责环境保护设施及运营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负责建立企业环境信息档案,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承担全市辐射安全和电磁辐射,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承担核技术利用项目和伴生放射性矿的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防护工作,负责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输变电设施及线路、信号台(站)放射性同位素等电磁辐射装置和电磁辐射环境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和调查处理,负责全市放射源销售、使用安全许可证审核工作。

  (六)、自然生态保护科(山南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环境安全管理办公室)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山南建设和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山南的建设工作,编制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组织评估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参与拟定并落实生态补偿政策,负责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开展生物物种(汉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向市政府提出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审批建议,负责建立综合类型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组织开展农牧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整治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创建与生态农业建设,监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生态治理与恢复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

  (七)山南市环境监察支队(山南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为市环境保护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2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其职责是:根据市环境保护局的授权,监督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划、标准的执行。组织实施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协调解决各县(区)各部门以及跨区域、流域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工作,负责环境执法后督查和挂牌督办工作,落实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环境执法稽查和排污收费稽查,组织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征收辖区内中直,区直和军队企事业单位的排污费,组织拟订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指导、协调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建立12369环境污染投诉举报受理系统,并受理、转办、查处和反馈工作,承担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案件的取证、调查和应急指挥工作。

  (八)、山南市环境监测站(山南市辐射环境监测站)

  为市环境保护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其职责是:负责开展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污染事故调查监测,辐射环境监测和各类委托性监测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和管理全市的环境监测数据,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和各类环境监测报告,,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系统地监测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工作和计量认证工作,负责环境质量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地日常管理和污染源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地校验工作,承担环境管理和环境决策的技术支持,开展环境监测领域科学研究,根据市环境保护的授权,负责全市辐射环境的执法监督检查,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放射性废物的收工作,承担全市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电磁辐射设备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等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

  (九)、山南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山南市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为市山南市环境保护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财政拨款,核定事业编制2名,核定科级领带职数2,名,其职责是:受市环境保护局委托、负责对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并提交技术评估报告,负责建立和管理山南市环境影响评估技术审查专家库,负责对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报告进行技术审查,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资质审核工作,承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固体废物行政代理和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转移联单等环境管理制度,监督管理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采选矿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

  第二部分

  山南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财政预算收入4020.54万元,财政预算支出4020.54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20.54万元,比2017年增加829.05,万元,增长25.9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1.92万元,增长10.68%,项目支出增加718万元,增长33.37%,主要是增加了执法监测、应急监测、委托监测经费、环境统计及第二次污染普查工作经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经费、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经费、羊湖水质专项调查资金、环保督察工作经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自治区提前告知)支出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2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1150.92万元,占总预算的28.63%,项目支出拨款2869.62万元,占总预算的71.3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按功能科目分类: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36万元,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55万元,211节能环保支出:3750.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92万元。(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4万元、2110101行政运行:960.77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73.92万元、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43万元、2110401生态保护:622.56万元、2110301大气:8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9.96万元、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5万元、2110302水体:920万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25万元、2111102环境执法监察:40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4.59万元、2110203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50万元、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4.37万元、2110304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139.95万元、2110204核与辐射安全监督:9.5万元、2110104环境保护宣传:2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4.91万元、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556.4万元、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92.13万元、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26.4万元)。
         2、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8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82万元、项目支出:2869.62(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829.62万元、其他支出:40万元)。
        ①、工资福利支出982.1万元、同比增长24.94%、包括:基本工资:169.03万元、津贴补贴:397.33万元、奖金:51.43万元、伙食费:21.24万元、失业保险:0.43万元、工伤保险:1.25万元、生育保险:4.37万元、医疗保险:49.9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4.91万元、住房公积金:73.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3.64万元(包括:加班费9.59万元、高海拔工龄折算18.75万元、按月住房补贴32.09万元、家属小孩肉价补贴0.11万元、水电费补贴1.8万元、烤火防寒费1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1.2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84万元;同比增加12.66%,其中:办公费:9.45万元、印刷费:1.79万元、水费:0.98万元、电费:1.73万元、邮电费:3.55万元、取暖费:2.03万元、差旅费:21万元、培训费:2.7万元、公务接待费:1.69万元、工会经费:13.61万元:、职工福利费:0.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0.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7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4.82万元;同比减少52.68%,其中:退休住院护工费:0.4万元、维稳值班补助:21.24万元、通讯补贴:8.53万元、休假探亲费:42.18万元、未休假探亲费:12.47万元。
        ④、项目支出:2869.62万元;同比增加33.37%,其中:强基惠民驻村工作队经费:12.6万元、环境宣传经费:20万元、省道101线保洁人员工资:10万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费:50万元、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常规监测经费:12万元、大气酸沉降自动运行经费:8万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运营经费:139.95万元、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经费:36.4万元、市生态村创建经费:10万元、农村环境保护专项整治经费:5万元、重点建设项目监察及重点资源开发建设活动环保专项检查经费:30万元、环境综合整治环保专项检查经费:10万元、乡镇环保监督员专项经费:86.4万元、环境保护考核工作经费:30万元、泽当镇污水处理厂及其泵站全年运行经费:920万元、环境质量监测:20.5万元、自治区级生态县2个、生态乡镇7个、生态村居57个创建经费:600万元、环境保护监测津贴:3.78万元、环境保护考核监测经费:48万元、环境保护监测能力建设:17.15万元、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经费:7.2万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经费:3.5万元、辐射安全监测工作经费:9.5万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委托监测经费:30万元、环境统计及第二次污染普查工作经费:15万元、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经费:15万元、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经费:12.56万元、羊湖水质专项调查资金:150万元、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自治区提前告知):490万元、环保督察工作经费:67.08万元。
          三、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山南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69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数为51.48万元,增加37.79万元,增长276%。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1.69万元,同比增长了58.44%,其中:公务接待费:1.69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比2017年增加8万元、增长66.66%,增长原因为车辆编制从去年的3辆增加到5辆预算增加(年底车辆保有量7辆),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2018年预算执行数待决算后予以公开,因公出国(镜)费0元,与去年持平,我单位无因公出国(镜)费预算。
        四、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山南市环境保护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山南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收支总预算4020.54万元。
        五、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山南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收入预算4020.5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一)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1.36万元,占总支出的3.27%;
      (二)医疗卫生支出64.55万元,占总支出的1.6%;
      (三)节能环保支出3824.63万元,占总支出的95.13%;
       六、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山南市环境保护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相应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8年山南市环境保护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止2017年12月31日,山南市环境保护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一台,价值55.8万元,2018年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17年山南市环境保护局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018年山南市环境保护局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第四部分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①、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为确保饮水安全,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监测。

  ②、大气和酸沉降监测:为国际社会和公众及时了解青藏高原的环境保护状况及地委、市委环境决策做贡献,确保人民群众呼吸新鲜空气。

  ③、环境质量监测:为全面切实掌握山南市国界河流水质、噪声、大气降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了解污染物排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预警潜在的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工作成效,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数据支撑,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④、环境综合整治: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体系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

  ⑤、环保考核:是自治区对全区74个县(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的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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