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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政府法制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

2020-08-11 17:51:31  来源:市政府法制办  作者:

  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政府法制办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山南市政府法制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政府法制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政府法制办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山南市政府法制办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机构。此次预算公开为山南市政府法制办机关。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市政府法制办作为市政府的“法律顾问”,其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依法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集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2、负责市政府立法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

  3、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和地方性法规应用问题的解释工作。

  4、负责审核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5、依法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为市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相关问题。

  6、指导和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行政执法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实施工作;审核、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指导、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核和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

  7、研究完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承办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工作;组织和指导市政府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8、承办由市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市政府的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法律服务工作。

  9、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交流;组织、指导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10、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和联系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法制办内设三个行政机构:

  1、综合科(政工人事科),主要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服务保障、文电、财务、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安全保卫、保密、信息报送、政工人事、法律顾问选聘及联系、牵头重大课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理论研究、拟订全市法制政府建设总体规划、法制宣传等工作。

  2、立法科(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主要负责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规划、起草会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审核市政府工作部门报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等工作。

  3、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科),主要负责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法制建设,协调解决行政机关之间的执法争议,监督和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和执法证件发放工作;负责市政府交办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核和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市政府的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山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核定编制总数13人,其中:核定办领导(县处级)5人,正科级2人,副科级2人,科员3人,高级工1人。

  第二部分

  山南市政府法制办2018年度预算明细表

  2018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市政府法制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山南市政府法制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8.8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拨款。其中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98.8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1.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1.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支出23.74万元。

   我办2017年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3.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3万元,医疗与卫生支出12.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2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比2017年增长95.36万元,同比增长31.42%,主要是由于我办2018年人员增加、调标增资等。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我办2018年财政拨款398.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1.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90万元、项目支出30.53万元)。

   我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3.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1.3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7.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75万元,项目支出35.2万元)。

  两年数据对比,工资福利支出同比增长54.6%,商品和服务支出同比增长14.5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同比减少34.84%,项目支出同比减少13.27%,两年总支出同比增长31.42%。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8年我办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8.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1.13万元,占总比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5万元,占总比10.59%;医疗与卫生支出21.70万元,占总比5.44%;住房保障支出23.74万元,占总比5.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93万元,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0.93万元,2010301行政运行0.20万元;2010307法制建设310.93万元。

   208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42.25万元,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0.36万元,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26万元;20827财政对社会保险支出1.89万元,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08万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40万元;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保险基金的补助1.41万元

   210 医疗卫生支出21.7万元,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7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6.11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59万元。

   221住房保障支出23.74万元,22102住房改革23.74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23.74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基本支出368.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1.3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56.03万元,津贴补贴123.22万元,失业保险0.08万元,工伤保险0.40万元,生育保险1.41万元,医疗保险16.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2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06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6.30万元,伙食费6.1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1.07万元,包括:办公费3.53万元,印刷费0.67万元,水费0.37万元,电费0.65万元,邮电费1.33万元,取暖费0.76万元,差旅费7.84万元,培训费1.01万元,公务接待费0.63万元,工会经费4.29万元,福利费0.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90万元,包括:休假探亲费11.33万元,未休假探亲费3.89万元,维稳值班补助6.12万元,加班补助1.22万元,通讯补贴2.98万元,独生子女包干费0.48万元,退休住院护工费0.1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万元。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办严格按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严格控制我办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度我办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8.63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8.54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增加0.09万元,同比增长1.05%。

  (一)2018年我办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与上年相同。

  (二)2018年我办公务接待费0.63万元(其中:正常公用经费0.63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54万元,2018年比2017年增加0.09万元,同比增长1.05%。主要变化原因是我办2017年新增5名人员。根据工作需要,2018年新增加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公务接待批次、人数由于18年工作尚未安排部署,等发生后予以统计。

  (三)1、2018年我办公务车辆保有量为2辆,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2017年年初我办购置公务车辆2辆,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107.93万元。变动原因主要是我办系2016年下半年新成立单位,无公务车辆,财政于2017年3月购置2台公务车辆。

  2、2018年我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正常公用经费8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山南市政府法制办2018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的支出,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2018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1、2018年我办预算收入398.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8.82万元。

  2、2018年度我办总支出39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29万元,项目支出30.53万元。

  七、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本年度财政下达我办预算指标398.82万元,其中:基本收入368.29万元,项目支出30.53万元。

  八、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18年度我办支出总计为398.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1.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1.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支出23.7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我办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27.12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31.07万元,比上年增加3.95万元,同比增长14.56%,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办新增5名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我办未报政府采购预算,故未填写相关报表,特此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办共有公务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购置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办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万元,项目为:立法专项经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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