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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2018-06-27 11:00:57  来源:市国土局  作者:

  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规范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管理秩序的责任。

  (二)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的责任。

  (三)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责任。

  (四)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五)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

  (六)承担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责任。

  (七)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

  (八)承担不动产统一登记和规范不动产权属的责任。

  (九)承担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和规范、监督资金使用的责任。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度预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一)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我局共有职工43人,其中行政人员2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3人,全额事业人员4人,固定工人6人,合同制工人4人;公益性岗位4人;遗属生活补助人员1人;临时工2人。籍贯在区外及夫妻另一方籍贯在区外的24人,其中华北区3人,华东区4人,华中区3人,西北区5人,西南区9人;籍贯在区内的19人,其中昌都地区1人,日喀则、林芝地区1人,拉萨、山南地区17人。独生子女13户,家属小孩肉价补贴36人。车辆编制数4辆,现有小车7辆(实际在用6辆)。

  (二)机构设置情况

  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内设6个行政机构(正科级)

  1、办公室(政工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政工人事、财务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后勤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建群团、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受援、对外交流与合作、普法宣传等工作;负责综合业务与协调处理等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报送、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协助起草有关土地、矿产资源、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意见;组织排查化解国土资源领域跨区域、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和信访问题;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耕地保护科(土地利用科)

  分解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年度指标,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承担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查报批工作;承担各类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初)审前置审批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专项规划,承担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项目的审查工作台,承担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计划的下达和审查工作。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区)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工作。

  3、不动产登记局(地籍管理科)

  承办编制、组织实施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制订全市地籍管理办法及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和统计的技术规范;开展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年度变更调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以及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土地利用条件和其他专项调查工作,汇总分析各类土地调查数据;指导各县(区)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草原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制订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订全市土地确权及权属争议调处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联合调处不动产权属争议。审查验收土地勘测定界成果。

  4、矿产资源管理科

  承办编制、组织实施市级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组织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研究,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开展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范围内砂石土采矿权的新立、流转审核及审批后登记发证,承担非金属矿采矿权延续、变更、注(吊)销管理和采矿许可证的年检;拟订采矿权出让计划和方案,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出让;承担矿产资源保护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管理事项;管理地勘行业、地勘项目和地勘成果;负责金属矿探矿权、采矿权备案、年检、新立、延续和变更审核;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统计工作;负责用地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的审批;负责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负责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矿产资源储量检测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等报告审查;组织矿产资源形势分析的发展研究。

  5、地质环境科

  承办编制市级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负责协调组织全市地质灾害的排查、巡查、调查、治理、监测;负责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负责组织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信息反馈;监督管理全市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参与指导管理全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勘查和评价工作;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监督矿山企业缴存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贪污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查和备案。

  6、城乡规划局

  承办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市政府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指导编制其他城乡规划;参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各类行业(专项)规划等的制定。研究和提出城乡发展战略,城乡近期建设的内容和目标。指导和监督各县(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和城市雕塑设计等工作。负责审核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方案。负责市域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工作,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

  1、山南市土地储备中心。

  为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2名,核定科级领导职2名。

  2、山南市国土资源信息技术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规划研究院)

  为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3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

  第二部分

  山南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

  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69.16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7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711.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48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69.16万元,比2017年度执行数增加1052.85万元,增加54.9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36万元,增加1.81%,主要是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预算;项目支出增加1033.49万元,同比增加122.29%,主要增加了城市规划设计试点工作经费、城市设计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经费、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经费、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经费、开展中心城区抗震防灾专项规划工作经费等支出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6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0.54万元,占总支出的36.73%,项目支出1878.62万元,占总支出的63.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20.1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3.91万元,下降3.16%。其中:

  (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0.63万元,下降44.06%。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19.3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3.28万元,下降2.68%。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5.86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3万元,下降18.16%。其中:

  (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49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13万元,下降69.76%。

  (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19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0.04万元,下降3.26%。

  (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4.1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0.13万元,下降3.02%。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60.76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1.5万元,增加23.35%。其中:

  (1)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47.7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54万元,下降3.13%。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3.04万元, 2017年无此项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711.96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045.41万元,增加62.73%。其中:

  (1)行政运行(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979.84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30.79万元,增加3.25%。

  (2)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62.52万元,2017年无此项支出,主要用于开展中心城区抗震防灾专项规划工作。

  (3)地质灾害防治(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72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50万元,增加26.32%。

  (4)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840万元,2017年无此项支出,主要用于地质矿产勘查项目支出。

  (5)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09.6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37.9万元,下降25.7%。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70.4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15万元,增加1.66%。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90.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1.25万元,主要包括:

  (一)工资福利性支出933.5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62.47万元、津贴补贴376.15万元、奖金48.95万元、失业保险0.49万元、工伤保险1.19万元、生育保险4.18万元、医疗保险47.7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04万元、伙食补助费18.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9.3万元、住房公积金70.4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1.18万元(加班费8.78万元、高海拔工龄折算20.29万元、按月住房补贴29.89万元、家属小孩肉价补贴0.15万元、水电费补贴1.61万元、独生子女费0.04万元、烤火防寒费9.24万元、遗属生活补贴1.18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7.74万元,包括:退休住院护工费0.8万元、休假探亲费37.47万元、未休假探亲费11.85万元、维稳值班补助18.36万元、通讯补贴8.22万元独生子女包干费1.04万元。

  公用经费79.29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9.32万元、印刷费1.76万元、水电费2.68万元、邮电费3.5万元、取暖费2万元、差旅费20.72万元、培训费2.66万元、公务接待费1.67万元、工会经费12.98万元、福利费0.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4万元。

  四、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7.67万元,比2017年减少0.02万元,减少0.11%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减少。

       1、无因公出国(境)预算,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3、公务接待费1.67万元,比2017年减少0.02万元,减少0.11%,主要是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减少。

  五、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2018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度收支总预算2969.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总计2969.1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69.16元,占总收入的100%。

  2、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总计2969.16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96万元,占总支出的4.25%。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76万元,占总支出的2.05%。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711.96万元,占总支出的91.34%。

  4、住房保障支出70.48万元,占总支出的2.36%。

  七、2018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度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69.16万元。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收入125.96万元

  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住院护工费0.8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9.3万元;

  3、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49万元;

  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19万元;

  5、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4.18万元。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拨款收入60.76万元

  1、行政单位医疗47.72万元;

  2、公务员医疗补助13.04万元。

  (三)国土资源事务行政运行拨款收入979.84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677.1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79.2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6.94万元;

  4、项目支出146.5万元。

  (四)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拨款收入62.52万元

  1、开展中心城区抗震防灾专项规划工作经费62.52万元。

  (五)地质灾害防治拨款收入720万元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20万元;

  2、小型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700万元。

  (六)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拨款收入840万元

  1、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资金项目资金840万元。

  (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拨款收入109.6万元

  1、“6.25”土地宣传工作经费3万元;

  2、2017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奖金14万元;

  3、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及聘请律师费10万元;

  4、驻村工作人员生活补助12.6万元;

  5、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10万元;

  6、不动产登记工作经费及培训费40万元;

  7、2018年度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经费20万元;

  (八)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拨款收入70.48万元。

  八、2018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局基本支出预算拨款1090.54万元。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96万元

  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住院护工费0.8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9.3万元;

  3、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49万元;

  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19万元;

  5、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4.18万元。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76万元

  1、行政单位医疗47.72万元;

  2、公务员医疗补助13.04万元。

  (三)国土资源事务行政运行833.34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677.1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79.2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6.94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70.48万元。

  2018年度我局项目支出预算拨款1878.62万元。

  (一)国土资源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46.5万元

  1、地籍土地调查工作经费40万元;

  2、市国规局及12县视频会议系统、不动产登记平台及局域网维护费及线路租用费40万元;

  3、2018年全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工作会议费1.5万元;

  4、城市规划设计试点工作经费10万元;

  5、城市设计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资金50万元;

  6、政府采购经费5万元。

  (二)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拨款收入62.52万元

  1、开展中心城区抗震防灾专项规划工作经费62.52万元。

  (三)地质灾害防治拨款收入720万元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20万元;

  2、小型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700万元。

  (四)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拨款收入840万元

  1、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资金项目资金840万元。

  (五)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拨款收入109.6万元

  1、“6.25”土地宣传工作经费3万元;

  2、2017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奖金14万元;

  3、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及聘请律师费10万元;

  4、驻村工作人员生活补助12.6万元;

  5、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10万元;

  6、不动产登记工作经费及培训费40万元;

  7、2018年度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经费2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国土局机关运行支出1090.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3.5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9.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7.7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止2017年12月31日,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辆(套);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2018年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无数据。
       (五)2018年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无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第四部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地方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一)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财政安排的用于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指财政安排的用于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职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单位缴费部分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职工医疗方面的支出。(一)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安排的用于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支出。(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安排的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指用于保障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一)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二)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指用于开展中心城区抗震防灾专项规划工作的支出。(三)地质灾害防治(项)支用于各县(区)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支出。(四)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用于地质矿产勘查方面支出。(五)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指为保证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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