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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扶贫(农发)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

2018-06-25 16:25:53  来源:市扶贫(农发)办  作者:

  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扶贫(农发)办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山南市扶贫(农发)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山南市扶贫(农发)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扶贫(农发)办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山南市扶贫(农发)办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机构。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自治区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研究并提出全市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及意见,协调解决全市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拟定全市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扶贫开发建设项目的调研、论证、立项、审查、审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审定、分配、管理工作。

  3.组织协调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扶贫开发招商引资和相关交流工作,负责全市扶贫、农发相关培训工作。

  4.拟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调研、论证、立项、审查、审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审定、分配、管理工作。

  5.负责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山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内设8个行政机构(正科级):

  1、综合科(政工人事科) 2、项目评审科 3、政研规划科 4、社会扶贫和培训科 5、扶贫开发科 6、农业综合开发科 7、工程管理科 8统计信息科。

  2、单位在职人员56人,其中:公务员29人,工勤人员20人,公益性3人,志愿者2人,临时工2人。

  山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45名。

  领导职数:核定办领导职数5名,内设机构科技领导职数16名。

  第二部分

  山南市扶贫(农发)办2018年度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扶贫(农发)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03.0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增加46.08万元,增长3.66%,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新调入人员4名,经费相应增加。其中,按功能科目分类: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74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86万元,增长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2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4.55万元,增长27%,213农林水支出1006.23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21.51万元,增长2%,221住房保障支出81.81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6.16万元,增长8%。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与上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

  工资福利支出1063.87万元,同比增加184.32万元,增长21%,商品和服务支出98.31万元,同比增加3.23万元,增长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62万元,同比减少101.93万元, 减少54%,项目支出54.25万元,同比减少39.59万元,减少42%。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工资性支出1063.87万元, 同比增加184.32万元,同比增长21%,其中:基本工资187.16万元,津贴补贴425.5万元,奖金55.57万元,伙食补助费20.16万元,失业保险0.78万元(我办合同制工人共有12人),工伤保险1.39万元,生育保险4.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5.4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8.52万元, 住房公积金81.8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性支出79.86万元(包括加班费、工龄折算、住房补贴、独生子女、肉价补贴、烤火防寒等)。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98.31万元,同比增加3.23万元,同比增长3%,其中:办公费11.84万元,印刷费2.24万元,水费1.23万元,电费2.17万元,邮电费4.45万元,取暖费2.54万元,差旅费26.32万元,培训费3.38万元,公务接待费2.12万元,工会经费14.78万元,职工福利费0.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6.62万元,同比减少101.93万元,同比降低31.66%,(主要是由于2018年开始住房公积金科目在工资性福利支出中预算)其中:退休住院护工费1.2万元, 休假探亲41.92万元, 未休假探亲补助13.49万元,维稳值班补助20.16万元, ,通讯补贴8.81万元,独生子女包干1.04万元。项目支出54.25万元. 同比减少39.59万元,减少42%。(主要是2017年预算中列入了2016年增资补发36.22万元)其中:①驻村工作队生活补贴16.85万元,两个组每组4人,共8人.每人每天70.2元,按每月25天预算。

  10.17扶贫宣传日经费7万元,主要用于10月17日举行的扶贫宣传日上所发生的租用宣传车、定制宣传单、租用音响设备等一系列发生的费用。③驻村工作队取暖费0.4万元,两个组,每组预算0.2万元。④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工作人员经费,包括差旅补助、办公用品,印刷费及车辆燃料费等支出。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2.12万元.比2017年增加0.05万元,增加0.23%。

       1、其中公务接待费2.12万,与2017年相比增长了2.41%,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办今年预算新增人员4名,接待费有所增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无车辆购置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单位保有量车辆数为4辆。
       3、无出国(境)费用,与2017年一样。
       我办将根据2018年预算工作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无预算不开支的原则执行部门预算,不超支预算,厉行节约,注重绩效,努力按期完成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注重控制行政成本和防止铺张浪费,对纳入考核的追加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逐步降低机关行政成本。

  五、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18年收支总预算1303.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总计1303.0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预算增加46.08元,增长3.66%。

  (二)支出预算总计1303.05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7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86万元,增长3%。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2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55万元,增长27%。

  3、农林水支出1006.2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1.51万元,增长2%。

  4、住房保障支出81.8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16万元,增长8%。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03.05万元, 比上年预算增加46.08元,增长3.66%。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8年我办无单独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办拥有固定资产1645.27元,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1129.82万元,占固定资产综合的68.67%;通用设备481.44万元,占固定资产综合的29.26%,占固定资产综合的22.13%;专用设备0.11万元,占固定资产综合的0.01%;家用家具动植物33.90万元,占固定资产综合的2.06%。

  (四)预算绩效评价说明。

  2018年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0.17扶贫日:10月17日“国际消贫日”,2014年8月1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扶贫日”的批复明确,从2014年起,将每年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

  财政拨款:指当年从市财政取得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预算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及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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