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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20-07-27 12:25:40  来源:公安局  作者:

  山南市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山南市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领导、指导、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和承担全市的公安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公安工作的规章、公安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维护稳定和反分裂斗争工作,组织实施反分裂斗争的重大行动。

  (三)组织、指导、协调并直接参与各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案件、事件的侦查、控制、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组织协调、督办检查宗教领域、文化领域、经济领域及特殊领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负责全市公安信息通信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防范和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负责侦办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有组织犯罪案件、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和涉毒案件;负责全市范围内发生的爆炸、暗杀、劫机等恐怖案件的侦破、协作工作;掌握全市毒品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打击对策。

  (五)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等警务保障;制定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培训、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计划,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六)组织、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督办全市公安队伍中发生的重大违纪案件;开展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民用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八)组织指导公民出入境和持有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山南市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边防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边防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中央领导来藏视察以及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对口支援省领导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领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办和处置工作。

  (十四)防范、处置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

  (十五)指导、监督、实施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利用公共信息网络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十六)统一领导全市公安边防、消防部队,对武警山南支队执行公安任务进行协调、指挥,对森林公安进行业务指导。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山南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只包含山南市公安局本级的数据。

  山南市公安局内设1个副县级行政机构、25个正科级行政机构(内设行政机构下设2个正科级行政机构、11个副科级行政机构)和3个序列机构:

  (一)行政机构包括:办公室、警务保障处、治安管理支队、政治部等26个。

  (二)序列机构包括:山南市公安边防支队、山南市公安消防支队、山南市森林公安局,业务上受山南市公安局指导。

  第二部分

  山南市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公安局2017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山南市公安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山南市公安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7808.12万元,较2016年增加4438.48万元,增长了33.20%,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多致使人员经费增加以及我单位2017年信息化建设投入增多。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031.48万元、上年结转3776.6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910.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7.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2.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3.58万元、结转下年1954.05万元。

  二、山南市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规模变化情况

  山南市公安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031.48万元,较2016年增加2955.90万元,增长了26.69%。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结构情况

  山南市公安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031.48万元,其中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拨款1.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的0.01%。

  (2)公共安全支出拨款12034.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的85.76%。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1033.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的7.37%。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拨款398.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的2.84%。

  (5)住房保障支出拨款563.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的4.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0.09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0025.36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支出60.85万元。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xxxxxx(项)支出27.15万元。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支出24.48万元。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支出134.65万元。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支出86.52万元。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xxxxxx(项)支出256.55万元。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xxxxxx(项)支出9.57万元。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网络运行及维护(项)支出538.72万元。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xxxxxx(项)支出89.78万元。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xxxxxx(项)支出12.90万元。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xxxxxx(项)支出168.81万元。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安全支出(项)支出975.62万元。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1499.48万元。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1.66万元。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932.71万元。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9.72万元。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33.46万元。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84.44万元。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7.97万元。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63.58万元。

  三、山南市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山南市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859.87万元,较2016年增加4147.24万元,增长了53.77%,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410.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78%;公用经费支出1449.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22%。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8833.2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72.90万元、津贴补贴3512.95万元、奖金585.02万元、伙食补助347.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32.7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71.3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11.2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18.35万元,其中:办公费40.84万元、印刷费41.18万元、水费34.62万元、电费77.61万元、邮电费76.51万元、取暖费7.77万元、物业管理费8.62万元、差旅费294.77万元、维修费138.02万元、会议费3.30万元、培训费80.93万元、公务接待费10.08万元、专用材料费2.12万元、被装购置费0.08万元、劳务费50.52万元、工会经费95.51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172.28万元、其他交通费2.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7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77.11万元,其中:退休费18.66万元、抚恤金121.77万元、生活补助10.48万元、医疗费8.89万元、奖励金102.70万元、住房公积金563.58万元、购房补贴240.67万元、其他队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0.36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131.12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11.7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21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7.51万元、其他资本本性支出9.68万元。

  四、山南市公安局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共计支出317.41万元,较2016年增加94.36万元。

  (1)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0.14万元,较2016年减少3.96万元,2017年共计国内接待129批次,接待人数1099人,无国(境)外接待支出。公务接待支出减少原因为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从局灵领导做起带头执行有关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在公务接待中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山南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尤其是陪客人数,有效杜绝了用公款吃喝、用公款送礼或提高接待标准规格现象,使我局2017年公务接待同比得到了减少。

  (2)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支出307.27万元,较2016年增加98.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7.1万元,较2016年增加4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00.17万元,较2016年增加57.72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4辆,2017年购入公务用车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增加原因:一是虽然我局严格贯彻执行区、市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的管理,制定内控制度,严格落实车辆维修、维护和油料管理层层审批制度,严格落实定点维修、定点办理保险制度,但是公安机关作为执法部门和维稳主要力量,因执法执勤任务繁重,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大,使用年限较久,加之各类案件频发,大型安保执勤任务多,使得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二是2017年经市政府批准购入公务用车一辆。

  (3)我单位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五、山南市公安局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体说明

  山南市公安局2017年收支总决算17808.12万元,较2016年增加4438.48万元,增长了33.20%。

  (一)收入决算总计1780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31.48万元,占收入的78.79%;上年结转3776.64万元,占总收入的21.21%。

  (二)支出决算总计1780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9万元,占总支出的0.01%;公共安全支出13910.44万元,占总支出的78.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7.55万元,占总支出的5.5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2.41万元,占总支出的2.20%;住房保障支出563.58万元,占总支出的3.16%;结转下年1954.05万元,占总支出的10.97%。

  六、山南市公安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山南市公安局2017年度收入总计17808.12万元,较2016年增加4438.48万元,增长了33.20%。其中本年收入14031.48万元,占总收入的78.79%;上年结转3776.64万元,占总收入的21.2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拨款1.20万元,占总收入的0.01%。

  (2)公共安全支出拨款15810.63万元,占总收入的88.78%。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1033.92万元,占总收入的5.81%。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拨款398.79万元,占总收入的2.24%。

  (5)住房保障支出拨款563.58万元,占总收入的3.16%。

  七、山南市公安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山南市公安局2017年度支出总计15854.07万元,较2016年增加6261.06万元,增长了65.27%。其中基本支出11859.87万元,占支出的74.81%;项目支出3994.20万元,占支出的25.1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9万元,占总支出的0.01%。

  (2)公共安全支出13910.44万元,占总支出的87.74%。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7.55万元,占总支出的6.23%。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2.41万元,占总支出的2.47%。

  (5)住房保障支出563.58万元,占总支出的3.55%。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68.7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668.70万元,其中:货物249.25万元、工程142.54万元、服务1276.91万元。

  (三)截止2017年12月31日,山南市公安局共有车辆8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套)。

  (四)2017年我单位无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449.47万元,较2016年增加208.35万元,增长了16.79%。增加原因:人员增加,水电费等日常运行费用增加;部分办公设备老化,更新和维护量增加;摊子大,业务用房维修维护量增加。其中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318.35万元(办公费40.84万元、印刷费41.18万元、水费34.62万元、电费77.61万元、邮电费76.51万元、取暖费7.77万元、物业管理费8.62万元、差旅费294.77万元、维修费138.02万元、会议费3.30万元、培训费80.93万元、公务接待费10.08万元、专用材料费2.12万元、被装购置费0.08万元、劳务费50.52万元、工会经费95.51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172.28万元、其他交通费2.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7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1.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1.7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21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7.51万元、其他资本本性支出9.6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治安管理”: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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