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
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年9月1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政府法制办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构成
第二部分 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政府法制办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政府法制办是在2016年下半年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作为市政府的“法律顾问”,其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依法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集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2、负责市政府立法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
3、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和地方性法规应用问题的解释工作。
4、负责审核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5、依法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为市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相关问题。
6、指导和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行政执法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实施工作;审核、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指导、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核和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
7、研究完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承办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工作;组织和指导市政府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8、承办由市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市政府的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法律服务工作。
9、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交流;组织、指导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10、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和联系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法制办内设三个行政机构:
1、综合科(政工人事科),主要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服务保障、文电、财务、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安全保卫、保密、信息报送、政工人事、法律顾问选聘及联系、牵头重大课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理论研究、拟订全市法制政府建设总体规划、法制宣传等工作。
2、立法科(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主要负责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规划、起草会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审核市政府工作部门报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等工作。
3、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科),主要负责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法制建设,协调解决行政机关之间的执法争议,监督和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和执法证件发放工作;负责市政府交办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核和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市政府的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山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核定编制总数13人,其中:核定办领导(县处级)5人,正科级2人,副科级2人,科员3人,高级工1人。
第三部分 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度决算
情况说明
一、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我办总收入为496.57万元,总支出数为471.70万元,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规模变化情况
我办系2016年6月新成立单位,2017年系首次做年度预算,相较2016年,财政决算规模首次建立,因此无比较数据。
二、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结构情况
1、基本支出459.49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的71%。
2、项目支出12.20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的29%。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具体使用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245.57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46.38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38万元;
4、310其他资本性支出129.37万元;
5、年末结余24.87万元。
三、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基本支出459.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5.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3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9.37万元。
四、2017 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总计127.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次,共3人,发生接待费0.10万元,比2016年增加0.0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数增加1人;公务用车购置117.57万元,比2016年增加117.5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办无公务用车,2017年市财政局通过政府采购新购进公务用车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万元,比2016年增加9.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办无公务用车。其他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五、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我办2017年财政收入为496.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1.70万元,年终结余24.87万元。
六、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办2017年财政收入为496.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6.57万元。
七、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办2017年支出总计471.7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5.5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58.03万元,津贴补贴86.19万元,奖金22.20万元,其他社保缴费43.03万元,伙食补贴3.2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7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8商品和服务支出46.38万元,包括:办公费18.97万元,印刷费0.55万元,电费0.54万元,邮电费0.47万元,差旅费4.58万元,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38万元,包括:生活补助7.96万元,住房公积金41.92万元,采暖补贴0.5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9.37万元,包括:公务车辆购置117.5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80万元。
八、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我办2017年通过政府采购支出129.37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117.5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80万元。
九、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说明
我办2017年3月购置公务用车(丰田普拉多NAVI)2辆,现保有公务用车2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办无政府性基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发生未执行完毕、结转到下一年的资金。
三、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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