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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人大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20-07-22 11:07:20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山南市人大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 年 9 月 20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山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山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山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市人大常委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依据宪法规定行使职权。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设1个办事机构(正县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民代表大会设3个专门委员会,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

  (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职责

  l.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会的筹备工作。

  2.承担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各项活动及机关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与市人大各工作机构的协调工作。

  3.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联系。

  4.负责本市的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兄弟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团体和人员的接待工作。

  5.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总结的起草工作,了解、综合市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贯彻情罢。

  6.协助组织市人大代表的视察活动?负责联系市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活动等。

  7.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研究、地方人大工作的调查研究及组织工作。

  8.负责组织全市人大的宣传、新闻报道及联系工作;承担人大刊物的编辑工作,收集、整理和交流人大工作信息。

  (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职责

  1.审议立法规划草案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

  2.向市人大或者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市人大或者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3.审议和处理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主任会议交付的议案,提出审议结果报告。

  4.对提请市人大或者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 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法规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和法规草案表决稿。

  5.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工作,进行立法调研。

  6.主导涉及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立法工作,经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会同相关专门委员会或工作部门组织起草或 委托第二方起草。

  7、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进行修改,提出解释草案表决稿。

  8.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对有关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并将评估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9.对地方性法规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举行听证会,并提出听证报告。

  10.对地方性法规案专业性较强的有关问题,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会同相关方面组织召开论证会,并将论证情况向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

  11.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检查监,提出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项目的建议。

  12.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的建议;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对有关专项要作进主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初步审议意见和建议。

  l3.协助对有关部门落实整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执法检查报告、专项工作报告时提出的审议意见和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14.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跟踪督办交由“一府两院”承办的、与本委员会工作相关的重点办理的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

  15.对市人民政府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议、决定,经有关部门初步审查认为需要修改或者撤销的,组织开展正式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

  16.根据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建议,会同其他专门委员会或工作机构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

  17.对全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或者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交付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草案,做好修改意见的征求工作;协助全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或者有关委员会在本地进行立法调研或者执法检查。

  18.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职责

  1.负责对区人民政府在财政经济、环境与资源保护、城市建设工作方面贯彻执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区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决议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必要时,向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2.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计划,对计划、财政、审计、统计、经济、城市建设、环保、商务以及本工作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调研、执法检查和视察,并提出报告或建议、意见。

  3.对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初步审查,草拟审查报告,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审议,草拟人代会相应的决议、决定。

  4.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财政预算的部分调整和变更的报告以及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进行审查,草拟审查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5.审查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重大财政经济事项的议案,予以审查报告、相关决议或决定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认。

  6.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议案,提出审查报告或审查意见。

  7.对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发的有关财经、环境与资源保护、城建等方面的国家法律、法规草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汇总上报。

  8.负责本市财经、环境与资源保护、城建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9.对市人民政府作出的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有关财政经济、环境与资源保护、城建方面的规章、政令、决议、决定,提出意见。

  10.对本市有关财政经济、城市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重大事项和市人大代表以及人民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

  11.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参加有关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工作。

  12.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办的 其他事项。

  (四)市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职责

  1.协调常委会做好教科文卫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立法工作,进行相关法规草案的的初审。

  2.承办或参与有关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出版、食品安全、广播电视、体育等方面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草案的起草工作;对依法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的上述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初审。

  3.调查了解和检查有关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出版、食品安全、广播电视、体育等方面法律法规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效力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4.围绕教科文卫方面的立法、监督以及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教科文卫等方面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存在的突问题和重大案件实施跟踪监督。

  5.审议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有关教科文卫及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议案、咨询案,并提出报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视察和监督。

  6.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代表议案,切实解决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及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对有关涉及教科文卫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调查报告。

  8.承办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教科文卫方面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

  9.承办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有关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10.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秘书一科(信息督查科)

  负责了解、掌握常委会主要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常委会议、主任会议交“一府两院”办理事项的督办及联系、协调工作;承办常委会和办公室领导参加有关活动及机关重要活动的联系和安排;负责对领导批办件进行跟踪、督办和反馈;承办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联系协调其他科室工作;负责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务工作;负责扶贫联系点、驻村点工作;负责综治宣传、法律宣传等各类宣传工作,及时形成主任会议、党组会议、秘书长会议和办公室党组会议纪要,专项工作信息简报;负责市人大总值班排班、维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主要文件、纪要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市政府重要部署,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做好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的督查工作;负责督查市人大办年度目标任务,并协助做好年度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市人大领导同志开展督查活动的服务和组织协调工作;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的督查工作;负责督查重要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组织开展人大信息工作、经验交流和业务培训;负责维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计算机;负责督查人大信息网络的畅通与安全;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秘书二科(研究室)

  负责文电的起草、收发、处理和归档工作;负责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秘书长会议的记录整理;负责所有文稿的初步审核工作;负责档案工作;负责草拟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工作报告和常委会领导重要讲话等文稿;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围绕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人大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大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反馈等日常工作;负责主任会议、常委会议各项制度建设;负责编辑人大工作简报、要事专报、会议工作简报等;负责保密工作、人大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开发有影响力的信息专报报自治区人大办公厅、市委、市政府;负责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的专题信息;负责围绕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中的重要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部署、在闭会期间开展的各类视察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及时提交有关会议讨论审议并报区人大及市委、市政府;负责常委会及机关的宣传报道工作,联系全国、自治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理论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负责市人大重要会议资料的汇编和《市人大志》大事记的编写;负责人大常委会《公报》的制作、分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综合科(政工人事科)

  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综治、双联户工作;负责机关群团等工作;负责修订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管理市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章、公函和介绍信;负责各类会议的筹备(会议通知、报名、会场布置)等服务、组织工作;负责衔接、制定来我市视察(考察)、检查组的行程方案;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办理干部职工的退休、离岗休养、辞职及工作调动等手续;负责老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人员的人事资料收集管理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的考察、考核工作,办理晋升手续,办理事假、休假等考勤手续;负责人事工作各类统计报表的填报,及时准确地为领导提供所需的人事工作数据;负责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机关人才队伍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选联科(信访科)

   具体承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与人事代表选举工作相关的议案、质询案,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意见的收集、交办、督办、满意度测评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代表人事任免事项,草拟审议审查报告和办理意见;指导县(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具体工作;承办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等有关具体工作;承办贯彻实施《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的具体工作;草拟县(区)人大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联系在山南的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承办在山南的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有关活动的组织工作;承办常委会人事任免(包括组织宪法宣誓、颁发任命书、下发任免文件、发布会议公告等)和述职评议的具体事项;接待办理代表来信来访及机关信访工作;负责“人大代表之家”工作;承办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相关事项的督办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机关安全保卫等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负责来本市的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兄弟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团体和人员的接待工作;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会、党组会及以市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会议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车辆调配、检修和管理工作;负责办公楼、会议室、办公用品的维护、检修工作;负责办公区域、会议区域的保洁工作;负责报刊杂志配送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山南市人大常委会设3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下设3个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设4个科室。单位编制数为 29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事业编制8名,领导指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核定领导职数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8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核定县级领导职数3名;内设行政机构核定科级领导职数5名,其中综合科(政工人事科)2名,其它科室各1名。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市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各核定县级领导职数3名,共9名;内设行政机构个核定科技领导指数1名,共3名。

  年初预算总人数80人,在职干部职工49人;其中地级干部3人,县级干部14人,一般干部 32人,退休职工23人,公益性岗位 5人,临时工 3人。退休22人:其中地极干部12人,县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4人。车辆编制12台,实有车辆8台。

  第二部分

  山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2)

  第三部分

  山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2017年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2017年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规模变化情况

  与上年决算数同口径比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结构情况

  分大类说明金额及占比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类)……(款)……(项)……

  三、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除介绍“三公”经费总体情况外,还应对分项支出具体情况作说明,同时将分项数与上年决算数作同口径对比,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作说明。除涉密事项外,应同时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五、 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六、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七、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年度财政拨款

  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170.4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其中本年拨款数为:2035.62万元,上年结转数为:134.79万元。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93.31万元,增长69.95%。2017年度支出总计2033万元,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90.69万元,增长77.97%。其中: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8.78万元,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88万元,3、住房保障支出81.63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初涨了干部职工工资,外出调研及代表视察任务重下乡多新调入人员比较多,所以人员经费和会议经费等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山南市人大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3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90.69万元,增长77.97%,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799.71万元,占88.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8.78万元,占4.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2.88万元,占2.6%;住房保障支出(类)81.63万元,占4.01%。增加主要原因是:1、2017年年初涨了干部职工工资,2、 2014年至2016年养老保险金于2017年统一转出,故2017年的支出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支出1802.3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增加34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7年支出98.7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增加5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

  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支出5.7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减少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7年支出87.1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增加5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主要是2014年至2016年养老保险金于2017年统一转出,支出相应增加。

  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7年支出4.5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减少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

  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7年支出1.3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减少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支出52.8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减少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支出81.6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

  三、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34.02万元,比上年增加 436.8 万元,增长48.68 %,其中:(一)人员经费支出1004.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8.44万元,津贴补贴435.63万元,奖金89.46万元,伙食费9.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7.16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31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4.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3.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5.19万元。(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4.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32万元,印刷费1.11万元,水费1.01万元,电费9.23万元,邮电费19.47万元,差旅费37.67万元,维修(护)费0.53万元,会议费3.22万元,培训费4.41万元,公务接待费0.63万元,工会经费14.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6万元。(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0.48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5.70万元,生活补助35.48万元,医疗费52.88万元,奖励金2.40万元,购房补贴40.35万元,住房公积金81.6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04万元。

  四、2017 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单位一般性支出,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59.79万元,与上年同期减少26.29万元,减少6.81%。主要原因是2017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审批制度,做到三公经费稳步下降。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无支出。无因公出国(境)组团数及人数,故未产生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用2017年支出3.4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7万元,减少43.8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费标准及陪同人数。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6次,人数298人。

  (三)1.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57万元,增长89.11%,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三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公务用车购置费295.68万元,比2016年增加295.68万元,增长100%, 增加的主要原因:2017年新购三辆公务用车。2017年公务用车编制为12辆,保有量为8辆。

  五、2017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170.4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其中本年拨款数为:2035.62万元,上年结转数为:134.79万元。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93.31万元,增长69.95%。2017年度支出总计2033万元,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90.69万元,增长77.97%。其中: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8.78万元,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88万元,3、住房保障支出81.63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初涨了干部职工工资,外出调研及代表视察任务重下乡多新调入人员比较多,所以人员经费和会议经费等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六、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170.4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其中本年拨款数为:2035.62万元,上年结转数为:134.79万元。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93.31万元,增长69.95%。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7.12万元,占89.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78万元,占4.5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88万元,占2.44%。住房保障支出81.63万元,占3.76%。

  七、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0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34.02万元,比上年增加 436.8 万元,增长48.68 %,其中:1、人员经费支出1004.73万元,比上年增加583.38万元,增长138.45%,2、商品和服务支出134.71万元,比上年减少109万元,减少44.72%,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0.48万元。比上年减少77.53万元,减少21.65%,减少原因由于支出科目调整原因。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数134.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32万元,印刷费1.11万元,水费1.01万元,电费9.23万元,邮电费19.47万元,差旅费37.67万元,维修(护)费0.53万元,会议费3.22万元,培训费4.41万元,公务接待费0.63万元,工会经费14.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随着新增人员较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也相应增加。

  (二)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人大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三)2017年政府采购资金预算。

  我单位2017年政府采购批次4次,共金额329.61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295.68万元,比2016年增加295.68万元,增长100%,办公设备购置费33.93万元,比2016年减少201.31万元,减少85.58%,减少主要原因2016年采购新设的三个专委会(9个办公室)办公设备。

  。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拥有固定资产1621.41万元,其中通用设备的价值为:837.99万元,占资产的51.68%,家具、用具的价值为:99.19万元,占总资产的6.12%;占车辆编制为:12辆,现有车辆8台、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车辆为7台,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为0。

  (五)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7年我单位无绩效评价管理的项目,所有没有产生绩效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市财政局拨付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其他收入:本单位不存在售房收入及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发生未执行完毕,结转到下一年的资金。

  六、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

  七、行政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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