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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农牧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2021-04-06 12:26:55  来源:山南市农牧局   作者:

  山南市农牧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2019年 1月 19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农牧局2019年度部门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山南市农牧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农牧局概况

  山南市农牧局是市政府下属行政部门,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农牧局主要依靠经济、法律及行政手段,通过调控市场指导农牧业生产,使农牧业生产由过去单一的生产管理形式走向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的管理与服务模式;从过去农牧业生产下指标、定计划、压任务转变为统筹规划,掌握政策,提供信息,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监督检查;把检验、培训、咨询、技术指导、监督管理、科技普及等具体业务转移给局属各相应事业单位,进一步强化政策法规,市场信息,质量标准,科技服务等方面的管理职能。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山南市农牧局为行政单位,一级预算单位,现单位法人:何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422000099285938。2018年编制数为38人(包括良繁中心2人),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编制3人,良繁中心编制2人。2018年末实有36人。局属4个独立核算单位,山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山南市畜牧兽医总站,山南市动植物检疫监督所,山南市草原工作站。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山南市有关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牧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农村改革和发展问题的政策建议;参与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推进农牧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草场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农牧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落实促进山南市农牧业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山南市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山南市农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4、促进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山南市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农牧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

   5、承担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负责山南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申报工作;参与拟订地方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山南市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牧业投入品的许可申报及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依法负责渔船、网具的监督管理。

   7、负责山南市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动物重大疫病防控。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山南市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按权限承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

   8、承担山南市农牧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发布山南市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9、管理、发布山南市农牧业经济信息和农畜产品市场信息,监测分析农牧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农牧业统计工作。负责农牧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

   10、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山南市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山南市农牧业技术推广;指导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牧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牧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1、组织山南市农牧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工作;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牧业。

   12、制定并实施山南市农牧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牧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牧业、循环农牧业的发展;指导冬虫夏草采集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3、承办山南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山南市农牧局内设机构11个(含1个事业编制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其中有:办公室、政工人事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草原水产科、兽医科(屠宰管理办公室)、农牧业产业化科科、技教育科(政策法规与市场信息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抗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事业:市畜禽良繁中心(全额)。编制人数38人,实有人数36人。

   (三)工作任务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起草局有关综合性文件、重要报告,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督查督办、政务协调、综治维稳、政风行风、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机关后勤保障及对外接待等工作。

  2、政工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千部工作,指导所展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千部工作;负责局机关与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农牧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3、种植业管理科

  拟订全市种植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牧业的相关工作;负贵种子(种苗)、肥料、农药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组织植物检疫有害生物的普查;组织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事宜;指导农垦事业管理农垦经济体制改革、技术改造、产业开发和结构调整工作;负责提出本行业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

  4、畜牧草原水产科

  拟订全市畜牧、草原、渔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指导渔业生产结构、布局调整、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饲料资源、草地资源、渔业资源、渔业水域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担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草原监理、草原资源监测、草场承包、草畜平衡、草原生态保护、草原禁牧等工作;组织、指导草原鼠虫害防治、草原防火、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等工作;承担饲料和草原监督管理;负责提出相关行业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5、兽医科(屠宰管理办公室)

  拟定全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管理工作;承担执业兽医资格考务及管理工作;承担动物疫情认定管理和监测预警工作;负责组织动物疫情的扑灭;负责提出动物卫生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生猪屠宰监管工作;承担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农牧业产业化科

  拟订全市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乡镇企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专业合作社和农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农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镇企业体制改革;引导乡镇企业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指导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乡镇企业统计工作;指导农村多种经营业发展;承担市农业产业化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合作社示范社工作,认定市级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拟订全市农牧业和农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及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牧业各产业间的协调发展与结构调整工作;承担重大农牧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工作,承担归口管理的农牧业固定资产投资相关工作;提出扶持农牧业和农村发展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拟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农牧业资源区划工作;拟定全市农牧业发展战略、规划及计划,统筹管理全市农牧业基本建设项目,拟定市农牧业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7、科技教育科(政策法规与市场信息科)

  承办全市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农牧业技术推广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农牧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负责农牧业植物新品种和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用地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指导生态农牧业、循环农牧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承办外来物种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农牧业教育学会工作;承担市薪柴替代农村沼气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市农牧业和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提出农牧民增收、产业政策、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等政策建议;协调、组织农牧业综合执法,承担指导农牧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牧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扶持农牧业和农村发展,以及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建议,推进农牧业依法行政;承办农牧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草场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资产管理;承担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农牧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软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负责农牧业统计工作。

  8、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和农业设施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生产机械装备的技术和发展要求,引导农牧民使用新型农机产品;落实推行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确定的农机产品;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负责拟订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依法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试验鉴定;依法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在农田、场上的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9、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抗灾办公室)

  组织实施农畜产品安全监测和信息提供工作;组织、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承担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农资打假工作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申报工作;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拟订全市农数业抗灾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市农牧业抗灾工作预案,建立全市农牧业灾害分级预警响应机制;拟订全市抗灾资金安排和种子、农药、化肥、饲草料等防抗灾物资购置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救和灾后恢复生产;负责害预警预报、信息传递、数据统计等工作。提供农情信息,组织种子、农药、化肥、饲草料等抗灾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

  10、计划财务科

  编报全市农牧业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参与农牧业基本建设科技推广项目的实施,指导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监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负责编报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行政经费和各项支农、专项、事业和拨付经费的预算和决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监督下属单位财务制度执行;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监督工作,并指导、监督下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承办农牧业援藏、涉农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局托管破产企业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劳动工资、“五险金”工作。

  11、事业:市畜禽良繁中心(全额)

  山南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畜禽良种繁育中心。为市农牧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2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其职责是贯彻落实《种畜种禽管理条例》;负责辖区内优良品种种质测定和生产性能评估工作;负责全市优良品种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开展畜禽品种登记和良种登记工作,培育畜禽新品种;引进优良畜禽品种的胚胎、冷冻精液;为全市畜禽养殖户提供优秀种牛胚胎、冷冻精液及鸡苗等公共产品;开展畜禽养殖管理技术研究,编制畜禽养殖技术标准和规程,组织各县畜牧技术部门推广畜禽饲养、管理、繁殖和疫病防治等方面的新技术;分析、预测全市畜禽养殖业产销形势,为农牧民提供产销技术培训、指导和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

  第二部分 山南市农牧局2019年度预算明细表(见附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农牧局2019年度

  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山南市农牧局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山南市农牧局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206.68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9206.68万元。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103.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87万元;农林水支出8989.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82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山南市农牧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206.68万元,比2018年预算拨款8143.76万元,增加1062.92万元, 增长率13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增农业结构调整补贴;二是自治区提前告知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山南市农牧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206.6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3.75万元,占1.13%,卫生健康支出(类)53.87万元,占0.58 %,农林水支出(类)8989.24万元,占97.64%,住房保障支出(类)59.82万元,占0.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2.4万元。比2018年增加0.3万元,增长率14.29%,主要原因:退休干部增加,退休干部护工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1.35万元。比2018年减少13.7万元,减少率11.91%,主要原因:单位在职人员减少,比上年减少4人,经费预算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0.54万元。比2018年减少5.48万元,减少率11.91%,主要原因:单位在职人员减少,比上年减少4人,预算经费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3.33万元。比2018年减少1.65万元,减少率11.01%,主要原因:单位在职公务员减少,比上年减少3人,预算经费减少。

  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157.86万元。比2018年减少281.78万元,减少率19.57%,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在职人员减少,二是行政运行项目减少。

  6.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492万元。比2018年减少223.66万元,减少率31.25%,主要原因:市本级项目资金预算减少,减少技术推广与服务经费。

  7.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19年预算数为401万元。比2018年增加36万元,增长率9.86%,主要原因:增加自治区提前告知项目资金预算,常规农药购置经费。

  8.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2019年预算数为5万元。与2018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9.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513.45万元。比2018年增加479万元,增长率1390%,主要原因:市本级项目资金预算增加,新增地确权颁证网络平台建设费479万元。

  1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2019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比2018年减少110.48万元,减少率26.91%,主要原因:市本级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减少,一是减少应急农药资金,二是减少市本级防抗灾经费。

  1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结构调整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1025.57万元。比2018年增加1025.57万元,增长率100%,主要原因:新增2018年-2019年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高级配套资金1025.57。

  1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1132.86万元。比2018年增加214.6万元,增长率23.37%,主要原因:增加自治区提前告知项目资金预算,中央财政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

  1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2019年预算数为52万元。比2018年减少73万元,减少率116.8%,主要原因:市本级项目资金预算减少,一是减少鸡苖补贴,二是减少边境小康村发展规划及运行经费。

  1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2019年预算数为3408.5万元。比2018年增加987.5万元,增长率40.79%,主要原因:增加自治区提前告知项目资金预算,一是增加草原草场保护(边境小康示范农牧业项目建设资金),二是增加中央财政耕地质量提升资金。

  1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01万元。比2018年减少956.74万元,减少率65.63%,主要原因:市本级项目资金预算减少。一是减少农牧民专业合作发展建设资金300万元。二是减少液氮厂房易地搬迁费180.52万元。三是减少过期农药兽药销毁资金62.22万元,四是减少冻精、器材、液氮生产资金500万元。五是减少葡萄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15万元。六是增加草原确权两区划定101万元。

  16. 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59.82万元。比2018年减少8.09万元,减少率11.91%,主要原因:单位在职人员减少,比上年减少4人,经费预算减少。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山南市农牧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35.30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936.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7.88万元、津贴补贴332.88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42.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1.3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5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8万元、住房公积金59.82万元、伙食补助19.44万元、烤火防寒费7.73万元、家属小孩肉价补贴0.04万元、独生子女费0.05万元、水电补贴1.31万元、加班补助6.53万元、高海拔折算工龄17.12万元、休假探亲费29.83万元、未休假探亲补助10.27万元、住房补贴24.91万元,驻村工作队生活补贴46.71万元,驻村工作队取暖费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万元,退休人员护工费2.4万元,维稳值班补助19.44万元、通讯补贴7.52万元、独生子女包干经费1.20万元、其他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5.89万元。

  公用经费98.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08万元、印刷费1.91万元、水费1.04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3.79万元、差旅费22.4万元、培训费2.88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工会经费11.28万元、福利费0.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2.46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党建经费2.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支出5.3万元。

  四、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山南市农牧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8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 % ,与上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动。

  2、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 %,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用0万元,车辆运行费24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 %,与上年持平。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六、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农牧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收支总预算9206.6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06.6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87万元、农林水支出8989.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82万元。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山南市农牧局2019年收入预算9206.68万元。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山南市农牧局2019年支出预算920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5.30万元,占11.25%;项目支出8171.38万元,占88.75%。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57.8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81.78万元,减少19.57%。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减少有毒有害津贴,二是减少农业污染普查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农牧局土地使用证载面积16630㎡。农牧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度山南市农牧局对11个项目进行绩效考核目标申报。

  1、农药仓库管理费6万元

  (1)职能概述:库存管理我市2019年农业生产所需农药。

  (2)项目概况:根据我市2019年农药仓库管理需要,从中列支库管人员工资、节日慰问经费、维稳补助经费、农药装卸费等费用.

  (3)立项依据:农药是主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之一,采取化学防治是确保种植业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农药使用关系全市全年种植业生产,而农药的仓储管理经费则成为一项必要指出。市局统筹资金,日常管护,确保全市农药使用安全。保障全市农业生产安全特别是粮食生产安全

  (4)绩效目标:保障我市农业生产安全,确保各县(区)农药供应量。

  2、聘请法律顾问经费5万元

  (1)职能概述:贯彻执行国务院、自治区和市政府有关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牧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农村改革和发展问题的政策建议;提出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建议,推进农牧业依法行政。

  (2)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用于市农牧局法律顾问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涉及市农牧局的行政复议、诉讼等重要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二是代理市农牧局的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三是草拟、修改、审核以市农牧局名义签署的重要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四是承办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重要法律事务。

  (3)立项依据: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山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和《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保障政府法律顾问能够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和政府法律事务的处理。

  (4)绩效目标:通过聘请法律顾问,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效能;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诸多涉法问题和矛盾纠纷;助力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强化行政监督机制、加强自身建设;减少行政决策的盲目性、随意性,避免因决策失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做到依法决策;参与信访接待,为双方提供法律意见,妥善处置来信来访

  3、土地确权颁证网络平台建设费489万元

  (1)职能概述:依靠经济、法律及行政手段,通过调控市场指导农牧业生产,使农牧业生产由过去单一的生产管理形式走向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的管理与服务模式;从过去农牧业生产下指标、定计划、压任务转变为统筹规划,掌握政策,提供信息,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监督检查;把检验、培训、咨询、技术指导、监督管理、科技普及等具体业务转移给局属各相应事业单位,进一步强化政策法规,市场信息,质量标准,科技服务等方面的管理职能。

  (2)项目概况:为实现我市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根据农业部、自治区及山南市政府的要求,我市急需建设“山南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项目”,建设任务包括系统设计与开发、数据处理、软硬件环境和网络建设,分为以下建设内容:第一,市县两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第二,市县二级应用平台设计、开发与建设;第三,全市数据汇交、质检与建库;第四,测绘部门偏移数据处理;第五,基础设施环境建设;第六,安全系统建设。

  (3)立项依据:根据《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土地(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山政办〔2017〕22号)要求,建立市、县(区)农村土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和登记业务系统,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权属登记、经营权流转、纠纷调处、信息发布和统计分析等业务工作的信息化。

  (4)绩效目标:2019年6月之前完成市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并正常运行,顺利通过市级和自治区级验收。

  4、2018-2019草原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1025.57万元

  (1)职能概述: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精神,坚持草原公有性质不改变、基本草原不减少、农牧民群众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坚持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责任制度。我市草原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承包农牧户(到户、到联户、到组)为基本单位,以入户权属调查成果为基础,以最新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和全区第二次草原普查成果为依据开展实地勘测,调查每户承包草原的面积、位置、权属和空间分布等情况。建立自治区、市、县(区)三级草原确权登记数据库和登记业务系统,建立健全草原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为开展草原经营权流转、调解处理草原纠纷、完善补贴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提供重要依据。开展草原确权颁证登记成果应用,确保实现“四相符、四到户”(承包面积、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相符合;承包地分配到户(或联户)、四至边界测绘登记到户(或联户、组)、合同签订到户、经营权证发放到户)。

  (2)项目概况: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部署,根据《西藏自治区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分步对我市十二县(区)承包草原开展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

  (3)立项依据:《西藏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8】88号)、《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为主题的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藏党发【2018】5号)

  (4)绩效目标: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错那县502.31万亩;2018年11月至2019年7月底前完成琼结县134.98万亩;2019年1月至11月完成浪卡子等10县(区)3821.42万亩。

  5、农牧业信息平台运行经费20万元

  (1)职能概述:①根据《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土地(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山政办〔2017〕22号)要求,我市于2018年建立市、县(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和登记业务系统,实现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为保障2019年农村土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和登记业务系统正常运行,特申请资金10万元。②根据《山南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规划及山南农牧业科技信息平台项目实施方案研究审查专题会议纪要》(中共山南地委、行署专题会议纪要【2012】第4期),同意我单位建设“山南市农业信息服务平台”。为保障2019年“山南市农业信息服务平台”网站和“12316服务热线”正常运行,特申请10万元。

  (2)项目概况:土地确权颁证网络平台维护经费主要用于土地确权颁证网络平台系统运维;网络租赁;网络设备耗材更换购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等。该项目由市农牧局委托第三方负责实施,相关市县和部门配合,项目实施惠及全市。2019年内支付2019年网站服务器托管费和“12316服务热线”IDC机房租赁费共计8.4万元,剩余1.6万元用于网站和服务热线的维护。

  (3)立项依据:根据《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土地(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山政办〔2017〕22号)要求,我市于2018年建立市、县(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和登记业务系统,实现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根据《山南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规划及山南农牧业科技信息平台项目实施方案研究审查专题会议纪要》(中共山南地委、行署专题会议纪要【2012】第4期)和《关于山南地区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山发改农经【2013】68号),同意我单位建设“山南市农业信息服务平台”。为保障2019年“山南市农业信息服务平台”网站和“12316服务热线”正常运行。

  (4)绩效目标:保障农牧信息平强网站服务器托管和“12316服务热线”IDC机房有效运转。

  6、黄牛改良50万元

  (1)职能概述:山南市先后建成“三位一体”黄改配种点396个、培养黄改配种员408名。在此基础上,坚持多方筹措资金,分阶段实施配种点集兽医室、配种室、待配间的“三位一体”改造提升工程,新修建“三位一体”高标准配种点134个(2015年本级财政投入400万元,新建高标准“三位一体”黄改配种点26座,自治区通过项目安排108座,投入资金1620万元),维修改造93个,每个配种点均配置了显微镜、液氮罐、兽药箱等标准设施,甚至个别县本级投入资金,试点建设配种点太阳能洗浴室,切实改善了黄改工作条件,降低了冻配黄牛感染风险,提高了黄改冻配质量效益。

  (2)项目概况:西藏自治区黄牛改良实施方案(2013—2020年)要求,全力推动黄改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打造“全区黄牛改良大区”和“黄牛产业开发基地”,继续以 “沿江县重点突破、十二县整体推进”的思路,坚持“冻配为主、引进为辅”方式和“沿江8县以荷斯坦品种为主,高寒4县以娟姗品种为主”完成2019年黄牛改良任务目标。

  (3)立项依据:西藏自治区黄牛改良实施方案(2013—2020年)》要求,全力推动黄改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打造“全区黄牛改良大区”和“黄牛产业开发基地”,取得了显著成效。

  (4)绩效目标:山南市继续以 “沿江县重点突破、十二县整体推进”的思路,坚持“冻配为主、引进为辅”方式和“沿江8县以荷斯坦品种为主,高寒4县以娟姗品种为主”完成2019年黄牛改良任务目标。

  7、良繁中心科研及运行经费186万元

  (1)职能概述:禽良种繁育中心,为市农牧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按款。核定事业编制2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其职责是贯彻落实《种畜种禽管理条例》;负责辖区内优良品种种质测定和生产性能评估工作;负责全市优良品种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开展畜禽品种登记和良种登记工作,培育畜禽新品种;引进优良畜禽品种的胚胎、冷冻精液;为全市畜禽养殖户提供优秀种牛胚胎、冷冻精液及鸡苗等公共产品;开展畜禽养殖管理技术研究,编制畜禽养殖技术标准和规程,组织各县畜牧技术部门推广畜禽饲养、管理、繁殖和疫病防治等方面的新技术;分析、预测全市畜禽养殖业产销形势,为农牧民提供产销技术培训、指导和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

  (2)立项依据:根据《山南地区行政公署专题会议纪要》【2012】1号;山南市“十三五”时期农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山南市高原生物产业百千万工程发展规划》(2017-2020年);《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农牧业发展规划》;许陈仓、陈正祥同志、刘志强同志对《关于山南市藏鸡产业调研情况报告》的批示。

  (3)绩效目标:不断提高藏鸡孵化率、成活率、产蛋率,带动养殖户增产增收,脱贫致富,将山南藏鸡品种保护并扩繁,使消费者能更方便、及时的购买和消费到藏鸡及其产品

  8、脱贫攻坚产业组运作经费15万元

  (1)职能概述:认真实施精准帮扶、精准脱贫方略,制定“十三五”产业脱贫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到户到人;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山南市委市政府拟定的脱贫标准,确定扶持范围,落实脱贫措施;督促各级产业脱贫组进村入户调查研究,指导帮助贫困户,选准脱贫帮扶项目,因地制宜编制产业脱贫规划和实施方案。督促各级产业脱贫组指导帮助贫困户,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开展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努力解决剩余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加快脱贫步伐。认真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县各级产业脱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脱贫资金管理,管好用好脱贫资金。每月向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及自治区产业脱贫组报告产业脱贫情况,接受督查考核。

  (2)项目概况: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部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16〕11号)文件要求和“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要求,发展生产脱贫一批》要求,对我市十二县(区)开展产业脱贫工作。一是工作人员下乡出差差旅费;二是办公室办公耗材购买;三是车辆油料费用;四是工作人员加班补助。

  (3)立项依据: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16〕11号)文件要求和“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要求。

  (4)绩效目标:通过产业脱贫工作,实现全市219个产业扶贫项目全部落地产生效益,带动1685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脱贫,并不断巩固提升产业带动效益,贫困户收入水平。

  9、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监管运行费80万元

  (1)职能概述:农产品质监科为农牧局所属。主要职能为:认真完成自治区农牧厅农产品质量监管处、抗灾办、农畜产品质量检疫检测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及时认真地做好各项上报下达工作;负责落实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负责全地区农牧业防抗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和农资打假工作;认真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监督全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落实情况;负责监督全地区防抗灾工作落实情况。

  (2)立项依据:根据《山南市高原生物产业百千万工程发展规划》(2017-2020年);《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农牧业发展规划》;《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藏政办发〔2016〕85号)文件、《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的通知(藏党办发〔2017〕31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藏政办发明电〔2017〕510号)文件、《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山政办发〔2017〕115号)文件。

  (3)绩效目标:完成市级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双认证”工作。完成抽检土壤100-150个,植株300份,农产品抽样200个。

  10、渔政执法经费5万元

  (1)职能概述:开展“清江行动”坚决查处各种非法行为:一是未依法取得渔业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二是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使用电网具、水下炸药、毒药、毒饵等私捞捕捞的;三是使用禁渔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不得小于6.5厘米)的网具进行捕捞的;四是渔获物、销售鱼产品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捕捞的渔获中幼鱼不得超过10%);五是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六是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的;七是检查各县(区)菜市场等有无销售非法捕捞鱼。

   (2)项目概况:《切实加强“萨嘎瓦达”期间渔业生产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山南市“中国渔政亮剑2018”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禁渔巡逻检查及执法活动。

  (3)立项依据:中国渔政亮剑2018”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4)绩效目标:全年力争不出现渔业安全事故。

  11、病虫害控制143万元

  (1)职能概述:农药是主要的生产资料,采取化学防治是确保种植业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农药使用涉及全市整个种植业生产,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方针,通过综合防治措施,保护种植业生产安全,每年全市粮食产量稳定在16.4万吨以上,保障粮食等农产品有效供给。

  (2)项目概况:统计各县区2019年所需常规农药数量,报自治区农牧厅审核同意后,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下发的《西藏自治区农牧业病虫草鼠害防控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整合自治区承担45%农药补贴资金、市级层面承担25%农药补贴资金、县区及群众承担的30%的农药补贴资金。由市级进行政府统一采购,于春播前将农药由中标商家运送至市,市级通知各县区到市里调运农药。

  (3)立项依据:农药是主要的生产资料,采取化学防治是确保种植业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农药使用涉及全区整个种植业生产,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方针,通过综合防治措施,保护种植业生产安全,每年全市粮食产量稳定在16.4万吨以上,保障粮食等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我区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的通知》〔藏政发〔1994〕101号〕中“财政每年用于化肥、农药、农膜的补贴7200万元,实行核定基数定额包干”的要求,自治区财政从1995年开始每年安排农药补贴资金,由农牧厅进行统一采购,为转变政府职能,按照权力下放要求从2018年开始由各地市自行采购所需农药。

  (4)绩效目标:保障全市粮食安全特别是青稞生产安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一)工资福利(项)

  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加班补助、伙食补贴、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主要用于退休费、休假探亲费、未休假探亲费、维稳值班补助、通讯补贴、独生子女包干费。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九、农业:反映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十、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十一、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执法监管: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实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反映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防灾救灾: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十五、农业结构调整补贴:反映政府对农业结构调整给予的补贴。

  十六、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十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十八、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其他农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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