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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机关2019年度部门预算

2020-08-04 17:10:50  来源:山南市林业局  作者:

  市林业局机关2019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2019年1月23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林业局机关2019年度部门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山南市林业局机关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林业局机关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林业局机关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林业局机关是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林业发展及林业生态建设规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植树造林、迹地更新、封山育林、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的培育工作;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和迹地更新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山南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申报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规划并指导实施,并对依法应由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申报,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承担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申报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承担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市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承担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6、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依法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做好林业物种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濒危物种进出口(境)管理;承担国家、自治区级保护的野生珍稀动植物、物种及其产品进出口(境)的申报工作;承担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7、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市的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验检疫工作。

  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组织、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组织、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苗圃、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9、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的开发利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10、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地方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参与管理国家、自治区和市级林业资金、指导监督林业配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初审申报林业建设项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二)部门机构设置

   我局内设机构共计6个, 分别是:

   1、办公室:职责是负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办理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局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工作动态;承办文秘、档案、会议安排、接待、政务公开、机要、信访、信息、督查督办、保密、综治、双联户、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工作,监管国有林业资产以及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资产;承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单位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教育、劳动工资、财务与统计、考核、奖惩、离退休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2、营林科(退耕还林办公室):职责是负责组织开展并检查指导全市的植树造林、防沙治沙、封山育林、迹地更新等方面工作;负责以植树种草等生物防治水土流失和荒漠化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竹林、特种用途林)的培育;指导国有苗圃的建设、管理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管理;指导全市林业科技生产、科技推广与应用;负责全市义务植树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市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管理,制定全市退耕还林工程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负责全市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的初审,检查复核档案管理,信息管理、效益监测、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林业项目的规划编制申报工作;负责林业计划、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林业工程招投标和竣工验收评估工作;监督指导检查项目实施工作,承担山南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资源林政管理科:职责是负责组织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迹地更新的检查验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情况和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加工销售;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承办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上报与监督实施;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管理全市林政执法工作并负责案件的统计上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4、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职责是组织和监督、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驯养繁殖、疫病疫源监测或采集、培植、经营利用;组织指导林业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建立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区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做好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履约的有关工作;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

   5、森林公安局(森林防火办公室):职责是负责全市森林公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管理全市森林公安队伍;编制森林公安的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督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负责警用装备、警械以及警用车辆的购置、配发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编制森林防火建设规划,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项目、资金的安排和管理工作;掌握全市森林火灾动态,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火灾信息。

   6、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全市各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开展自然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2019年我局有在职干部职工35人。干部构成情况;正县级2人、副县级4人、正科级7人、副科级6人、科员3人,工人13人(其中合同制工人9人)高级工10人、中级工2人、初级工2人。编制数23人。

  第二部分

  山南市林业局机关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山南市林业局机关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林业局机关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度我局预算为491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86.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931.39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7.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91.59万元、农林水支出2903.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08万元。

  二、林业局机关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数为4918.2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同期相比增加了1223.18万元,增长率为33%,增长原因:是今年的提前告知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山南市林业局机关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18.2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预算107.91万元,占总收入的2%;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预算52.85万元,占总收入的1%;农林水支出2019年预算2903.86万元,占总收入的59%;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预算62.08万元,占总收入的1%;节能环保支出2019年预算1791.59万元,占总收入的3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5.21万元。总计107.91万元,比2018年减少8.3万元,占总收入的2%,减少原因是:有一名退休人员,相应基数减少了,还有财政今年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预算到了农林水支出行政运行中。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769.06万元、森林培育(项)1100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772万元、动植物保护(项)5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87.8万元、森林资源管理(项)150万元、防灾减灾(项)20万元。总计2903.86万元,比2018年减少了547.54万元,占总收入的59%,减少原因是:今年有退休人员相应工资减少,而且项目资金预算较上年有所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医疗(项)42.0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0.77万元。总计52.85万元,比2018年减少了1.74万元,占总收入的1%,减少原因是:有一名退休人员,相应基数减少了。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2.08万元。比上年减少1.83万元,占总收入的1%,减少原因是:有一名退休人员,相应基数减少了。

  5、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停伐补助(项)1791.59万元。上年未有此项资金安排,占总收入的37%,增加原因是:今年自治区下达的提前告知项目中有此项目支出(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补助资金)。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林业局机关2019年度基本支出为986.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04.56万元,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868.5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0.75万元、津贴补贴322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41.67万元、失业保险0.55万元、工伤保险1.05万元、生育保险3.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5.21万元、医疗保险42.0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77万元、住房公积金62.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8.73万元(包括伙食补助费25.2万元、烤火防寒费7.52万元、家属小孩肉价补贴0.04万元、独生子女费0.05万元、水电费补贴1.34万元、加班补助4.76万元、住房补贴25.48万元、休假探亲费26.83万元、未休假探亲补助10.18万元、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15.1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6万元、高海拨工龄折算21.61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99万元,其中:退休住院护工费2.7万元、维稳值班补助25.2万元、通讯补贴6.65万元、独生子女包干费1.44万元。

  (二)公用经费(机关运行费)82.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31万元、印刷费1.38万元、水费0.76万元、电费2.9万元、邮电费2.75万元、差旅费16.24万元、培训费2.09万元、公务接待费1.31万元、工会费11.21万元、福利费0.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2.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9万元、党建工作经费2.81万元;

  四、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林业局机关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25.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4万元,减少原因是因有一名退休人员,所以相应经费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与上年一致,未有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4万元。无车辆购置费用,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车辆保有辆6辆,车辆编制6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1.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0.04万元,减少 2.9%,减少原因是:有一名退休人员,所以相应经费减少。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六、林业局机关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林业局机关2019年收入预算为4918.29万元,支出预算数为4918.29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9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91.59万元、农林水支出2903.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08万元。

  七、林业局机关2019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林业局机关2019年收入预算总计4918.29万元。其中:

  1、农林水支出2903.86万元,占总收入的59%。其中:行政运行769.06万元、森林培育1100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772万元、动植物保护5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87.8万元、森林资源管理150万元、防灾减灾20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107.91万元,占总收入的2%(包括: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2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52.85万元,占总收入的1%(包括:行政单位医疗42.0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7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2.08万元,占总收入的1%(包括:住房公积金62.08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1791.59万元,占总收入的37%(包括: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补助1791.59万元)。

  八、林业局机关2019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林业局机关2019年度支出总预算总计4918.29万元。

  1、农林水支出2903.86万元,占总收入的59%。(其中:基本支出764.06万元,项目支出2139.8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7.91万元,占总收入的2%(包括:基本支出107.9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52.85万元,占总收入的1%(包括:基本支出52.8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2.08万元,占总收入的1%(包括:基本支出62.08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1791.59万元,占总收入的37%(包括:项目支出1791.59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2.34万元,较2018年增加4.79万元,增长率6%。增长原因:是今年新增预算了党建工作经费,将森林公务业务补助资金也列入了公用经费中。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政府采购项目有五个,资金共计662万元,分别是:森林防火预防及扑救经费40万元、山南市江北造林绿化总体规划120万元、美化泽当城区人行道树穴项目292万元、山南市“十四五”时期林业发展规划200万元、山南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应急资金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林业局机关固定资产总额为1043.11万元,其中房屋641.75万元,车辆6辆(包括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4辆)价值总计273.5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27.82万元,无超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林业局机关2019年涉及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0个,涉及资金2047万元,其中:泽当城镇绿化管护托管费用280万元、山南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应急资金额20万元、美化泽当城区人行道树穴项目292万元、山南市森林资产资源评估项目150万元、山南市江北造林绿化总体规划120万元、山南市“十四五”时期林业发展规划200万元、山南市2019年江北万人万亩春季义务植树项目900万元、森林防火预防及扑救经费50万元、山南市城镇绿化管理办法立法工作经费5万元、山南市森林督查工作经费3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用完、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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