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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2019年度部门预算

2020-07-17 12:32:54  来源:山南市委组织部  作者:

  市委组织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市委老干部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2019 年 1 月 23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山南市委组织部(山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中共山南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山南市委组织部(山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中共山南市委老干部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中共山南市委组织部(山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中共山南市委老干部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山南市委组织部(山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中共山南市委老干部局

  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9年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为一级预算单位,其下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中共山南市委组织部(山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部门职责

  1.研究和指导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探索和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活动方式,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组织工作的政策制度建设,负责党建理论研究工作。

  2.承担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组织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指导党组织换届选举和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研究和指导全市党内民主建设;负责有关党组织设置事宜。

  3.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研究和提出全市党员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市党员教育管理,研究和指导全市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4.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研究和指导领导班子及成员组织、思想、作风建设;拟订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5.负责考察县(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市管理干部的任免、交流、待遇及退(离)休审批等事项;协助管理驻山南中、区直单位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军队计划分配营职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市管理干部因公出国(境)和因私出国(境)政审工作。

  6.综合管理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后备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长期在藏工作的汉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协调做好地(厅)、县(处)级干部的培训和挂职锻炼等工作。

  7.负责地(厅)级干部工资审核上报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制度,研究拟订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工商联和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公务员及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工作。

  9.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10.贯彻党和国家的知识分子政策,负责拟订知识分子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全市知识分子工作。

  11.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并实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中央党校、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及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等有关培训机构举办的相关班次的学员调训;负责对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衔接制定三省人才智力对口支援培训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等工作;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12.拟订全市干部监督、审查的有关规定,负责市管理干部的监督、审查工作;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3.负责对口支援干部管理工作;拟订对口支援干部需求计划,并协调落实;会同派出单位做好对口支援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并提出使用建议;拟订完善对口支援干部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指导和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医疗人才、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综合管理工作;

  14.负责拟订全市组织编制对外新闻宣传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内容审查把关;负责全市组织编制工作网络宣传和涉组涉干涉机构编制舆情监测、引导及重大舆情应对;指导全市组织编制新闻和网络宣传工作。

  15.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和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16.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机构编制工作。

  17.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各县(区)的职责分工。

  18.审核市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驻内地办事机构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各县(区)党政机关及副科级以上行政机构设置和全市市、县(区)、乡(镇)人员编制总额。

  19.负责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审核市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各县(区)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全市各级事业编制总量;负责本级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和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指导各县(区)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和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20.监督检查全市各级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量控制和市本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21.管理山南市委老干部局。

  2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山南市委老干部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自治区关于离退休干部政策;调查研究和及时了解离退休干部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老干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协调、检查、督促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安排和组织离退休干部疗养和参观考察活动。

  4.指导老干部学习活动的开展;指导协调老干部服务工作的开展;协助有关单位处理副县级以上老干部丧事及遗属困难事宜;组织安排离退休干部医疗保健工作和文体健身活动的开展。

  5.负责全市老干部工作的年度统计和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慰问活动。

  6.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易地安置离退休干部的家属、子女随迁、随调工作。

  7.管理泽当老干部服务站、拉萨老干部服务站、成都老干部服务站。

  8.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1个,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市委组织部内设行政机构14个,包括:办公室、研究室、组织一科、组织二科、组织三科、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对口支援干部科)、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公务员科、人才工作科、干部教育科、新闻网宣科、机关机构编制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科)、事业机构编制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市委组织部下设事业机构3个,包括:组织编制信息管理中心、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市委老干部局内设机构1个,为综合科。

  编制总数为65名,其中行政53名,事业12名,年初预算在编的在职人员67人,退休人员10人,公益性9人,志愿者4人、其他人员1人。

  第二部分

  中共西藏山南市委组织部(山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中共山南市委老干部局2019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5)

  第三部分

  中共西藏山南市委组织部(山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中共山南市委老干部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99.47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本年支出预算369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4.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67万元。

  与2018年度对比财政拨款减少154.47万元,同比减少4.0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09.08万元,同比减少5.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1.96万元,同比增长13.66%;卫生健康支出15.5万元,同比增长19.54%;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7.15万元,同比增长18.95%。支出减少原因:部分项目资金进行调整,其中:干部培训费减少100万元,区外专项招收非西藏生源毕业生经费(自治区级)减少367.75万元和强基惠民表彰经费(自治区级)没有预算。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53.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24.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02万元,项目支出2377.65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较2017年度增长1188.26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99.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43.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5.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31万元,项目支出1892.9万元),2019年度财政拨款较2018年度减少154.47万元。

  与2018年度对比工资福利支出同比增长26.11%、商品和服务支出同比增加19.3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同比减少16.86%、项目支出同比减少20.39%,两年总支出同比减少4.01%。结合工作实际、项目开展情况以及物价等多方因素,我单位2018年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99.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43.91万元,总占比41.73%;商品和服务支出175.35万元,总占比4.7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31万元,总占比2.36%;项目支出1892.9万元,总占比51.1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9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4.28万元,总占比89.59%;社会保障和就业182.68万元,总占比4.94%;卫生健康支出94.84万元,总占比2.56%;住房保障支出107.67万元,总占比2.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314.28万元。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3314.28万元。

  1.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421.28万元。

  1.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1892.9万元。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82.68万元。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82.68万元

  2.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80万元。

  2.1.2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1.88万元。

  3.210卫生健康支出(类)94.84万元。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94.84万元。

  3.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2.75万元。

  3.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2.09万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类)107.67万元。

  4.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107.67万元。

  4.1.1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7.67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度政府预算基本支出:1806.57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543.91万元(工资奖金津补贴920.1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85.27万元,住房公积金107.6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0.79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75.35万元(办公经费104.28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5.81万元,公务接待费3.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31万元(离退休费用0.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6.51万元)。

  我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806.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43.91万元(基本工资247.91万元,津贴补贴595.94万元,奖金76.33万元,伙食费29.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1.8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2.7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55万元(含失业保险0.36万元,工伤保险1.82万元,生育保险6.37万元),住房公积金107.6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1.63万元(加班补助15.2万元,休假探亲费59.85万元,未休假探亲费18.45万元,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15.12万元,志愿者生活补助2.4万元,住房补贴、高海拔工龄折算、烤火防寒费、说电费补贴等90.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5.35万元(办公费20.33万元,印刷费3.85万元,水费2.11万元,电费 7.78万元,邮电费7.35万元,差旅费42.24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5.81万元,公务接待费3.63万元,工会经费 20.22万元,福利费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6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0.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63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0.56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0.9万元,党建经费4.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31万元(退休住院护理费0.8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51万元(独生子女包干费0.96万元,维稳值班补助29.16万元,通讯补贴14.6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7万元))。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的规定,严禁公款吃喝和高消费娱乐等支出, 2019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三公”经费总支出68.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63万元,公务用车经费6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元。

  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同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33万元,同比增加70.61%。主要原因是在项目支出活动经费(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增加2.00万元,因人员增加,年初预算增加0.33万元。严格控制单位一般性公务接待支出,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我单位公务接待预计32批次470人次,严格按照山南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山委办〔2018〕39号)执行。

  2019年度公务用车经费较2018年预算数增加26.50万元,同比增加73.61%。主要原因是在项目支出强基办工作经费增加10.00万元,基层党建考核经费增加1.50万元,援藏干部人才管理工作经费增加2.50万元,干部考察、考核工作经费增加7.50万元,活动经费(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中增加5.00万元。

  今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编制数9辆,车辆保有量9辆。

  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一)2019年预算收入3699.4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99.47万元。

  (二)2019年度总支出369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4.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67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计369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4.28万元(行政运行1421.28万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892.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68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1.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8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2.7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2.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67万元(住房公积金107.67万元)。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19年度支出总计3699.47万元,基本支出1806.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1.38万元(行政运行1421.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68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1.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8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2.7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2.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67万元(住房公积金107.67万元),项目支出1892.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2.90万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892.9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5.35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28.38万元,减少19.31%。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9年度我单位在项目支出活动经费(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中通过10万元采购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安排事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9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06.7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是指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是指政府无偿拨付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用途。其资金来源一般为本级政府财政收入,用于被拨付单位正常运行的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极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

  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

  七、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按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

  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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