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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工作新闻发布会

2020-11-27 12:45:26  来源:山南网  作者:记者 巴桑仓决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山南网讯 近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今年第9次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油顺禄介绍我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工作开展情况。

  油顺禄介绍,今年来,市民政局结合民政工作职能,围绕“三聚焦”、“三基本”,有效开展了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工作。

  油顺禄表示,下一步,民政部门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促进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推进新时代山南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山南。

  发布会上还透露了哪些重要信息?

  落实应保尽保,兜住民生底线

  精准认定,应保尽保。各县(区)成立专项工作组,深入每一户特困人员、孤儿对象家中,摸底排查,对其个人财产、身体状况、集中意愿、孤儿学籍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供养和收养范围。

  集中排查,动态管理。每年集中排查,完善新增、退出机制,做到审核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审批结果公平公正,切实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实现兜底保障,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

  规范程序,签订协议。规范特困人员和孤儿集中入院工作程序,完善审批监督制度,层层签订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协议书,确保责任到位。

  建立档案,及时兑现。建立健全特困人员和孤儿生活、健康、学习等档案台账,实行动态补录,按照特困人员和孤儿生活补助标准及时兑现资金,确保我市特困人员、孤儿各项保障政策落实到位。自2016年以来,落实特困供养人员补助资金20607.85万元;落实孤儿生活补助资金3593.19万元。

  推进“双集中”工作,兜底保障惠民生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4.26亿元建成“双集中”项目15个,其中:特困供养中心12个,老年养护院2个,儿童福利院1个。不断提升供养场所功能改造,完成了儿童福利院和12个特困供养机构的供暖工程建设、修建了12个特困供养机构阳光棚和消防设施改造,提高老人和儿童的幸福感、获得感。

  选优配强力量。依托对口支援优势,协调援藏省市福利机构选派经验丰富、专业素质过硬的管理人员到我市福利机构挂职,通过“传、帮、带”,加大对管理服务人员岗前培训,提升我市“双集中”工作人员的管理服务水平。

  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出台了《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社会福利机构管理人员绩考核办法》和财务、安全、卫生、饮食管理等内部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编制了《山南市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实用手册》、《儿童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实用手册》,明确了相关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极大促进了“双集中”场所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将“双集中”纳入惠民政策宣讲内容,发动村(居)委会、驻村工作队等力量将“双集中”供(收)养政策准确无误传达给群众。组织有意愿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到集中供养机构参观体验,与供养机构入住人员开展联谊活动,妥善解决好入住对象的思想包袱,提升集中供养率。

  推进精细管理。根据供(收)养对象的特点,着力开展亲情式服务。在生活照料方面,定期洗澡、洗衣服、更换床单,打扫个人卫生;在精神抚慰方面,坚持节假日组织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开展慰问活动,为老人祝寿、为儿童过生日。在饮食方面,科学搭配,保障老人、儿童营养;在文化娱乐方面,设立了放映室、文艺室、理发室、医务室和爱心超市等,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与党政机关、群团组织、驻军部队结成共建单位;鼓励志愿者、社会各界关心关爱老人、儿童,共同营造全社会关爱老人、儿童的良好氛围。

  目前,全市共有特困人员2912人,其中集中供养1481人,有意愿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集中率达到100%,分散供养1431人;集中收养孤儿393(那曲籍163人)名,实现100%集中收养。

  多措并举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

  加大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救助工作。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源头预防和治理,开展救助保护线索收集、监护情况调查评估、跟踪回访、诉讼等工作,截至10月底,山南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计76人,兑现生活补助资金35.04万元。

  兑现“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保障资金。根据《“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截止10月底,有86名符合孤儿助学工程,兑现助学金共计61.02万元。

  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爱服务工作。对新申请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等困难家庭对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切实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社会兜底保障,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

  记者问答

  孤儿如何认定、保障标准是多少、如何审批?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山南市集中收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从2020年1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10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59元。山南市“十大民心工程”补助每人每月100元,现达到每人每月1159元。

  孤儿的审批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应出具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或失踪的判决书、申请孤儿认定儿童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监护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申请孤儿认定儿童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和孤儿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申请材料,提出核定、审批意见。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是多少,主要保障对象有哪些人?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分为社会散居和临时托养。社会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二类区600元/月,三类区720元/月/,四类区810元/月;临时托养在福利机构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集中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059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对象主要包括:具有我区户籍、未满18周岁以下的儿童: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无抚养能力、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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