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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04-19 10:43:27  来源: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秘书处  作者:

  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21年1月10日在山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卓玛央宗

  各位代表:

  我代表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正确指导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决贯彻落实区党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一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市委常委会听取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部署,扎实落实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应对新收案件持续大幅增长态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共受理案件3249件、审执结2979件,同比分别上升21.78%、25.27%,收、结案均创历史新高,综合结案率达91.69%,审限内结案率达99.26%。市中级法院受理案件274件、审执结243件,综合结案率88.69%。

  一、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确保人民法院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贯彻《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精心研究制定学习计划,以突出政治学习为根本,以党员干警为重点,与时俱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学习、专题辅导、主题党课、集中学习等110余次,信仰之基进一步筑牢、精神之钙进一步补足、思想之舵进一步把稳。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将学习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任务,在全市法院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牢记法院姓党是永远不变的根和魂,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各级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案件等,确保党中央、区党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斗争精神,旗帜鲜明与任何削弱、歪曲、否定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错误言行作斗争,正确处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坚定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二、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着眼点,着力维护社会大局持续全面稳定

  突出打击重点领域的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惩煽动分裂国家、为境外窃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件,判处17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依法严惩侵害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犯罪案件16件26人,审结盗窃、诈骗、抢夺等犯罪案件57件99人,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多发性犯罪案件112件112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依法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6件8人,原厅局级1人、县处级3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场战役,依法从严惩处,突出快速高效,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法院一审审结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3件19人,重刑率10.53%,审结九类涉恶案件23件177人;紧盯大案要案,力求打深打透,孙仲芹等12人恶势力集团在羊湖景区为非作歹、强迫交易、销售伪劣产品、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严重侵害游客人身、财产安全,对西藏旅游业和经济社会造成严重破坏,两名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44万元,其余10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均并处罚金。坚决“打财断血”,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4起恶势力犯罪案件的24名被告人并处罚金,财产刑覆盖比例达96%,执行标的额达145.8万元。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具备从轻情节或认罪认罚的依法从宽,判处缓刑、管制、免于刑事处罚132人。持续深化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为222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连续三年达95%以上。扛起普法宣传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树牢“法治宣传也是办案、办案就是法治宣传”理念,坚持把群众存在模糊认识、容易被分裂势力利用从而插手、蛊惑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西藏大局稳定的案件,作为重点宣传解读的内容,深入易地扶贫安置点、村居社区、寺庙、学校特别是维稳重点地区,结合新旧西藏对比、新旧西藏司法制度对比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四讲四爱”“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等活动,利用藏汉双语,采取公开庭审、网上直播、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文艺作品汇演等群众喜闻乐见、喜闻乐学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56场次,受教育群众5万余人次,在全社会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琼结县人民法院用“青稞田里的法治课”主动服务和助力乡村法治建设。

  三、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着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着力在更新思想理念、强化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举措上下功夫,积极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审结合同案件1299件,审结公司、股权等案件3件,审结民间借贷案件219件,审结金融案件16件,审结民营企业民商事案件342件。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进行审判资源再配置,优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格局,审结侵犯商标权、作品放映权等知识产权案件8件,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为实施创新发展战略保驾护航。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审理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提起诉讼的8起侵害作品放映权系列纠纷,判令我市雅砻河会所等7家娱乐场所赔付侵权损失费430208.00元。服务保障绿色生态优先发展。深入贯彻“两山”理念,依法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9件,以最严密法治守护高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全区首例无证采伐国家公益林民事公益诉讼案,4名村民不仅承担刑事责任,还承担补植复绿、公开赔礼道歉民事责任。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化“三项机制”,审结行政案件6件;严格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原告胜诉或协调解决的占66.67%;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诉率33.33%。全力兑现胜诉权益。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执结案件892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54亿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100%;发布失信名单143例,限制乘飞机、高消费、出境261人、拘留7人、罚款0.3万元,提升信用惩戒威慑力,让背德失信者处处受限;高度关注终本案件,对有新的财产线索的案件及时恢复执行37件;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刑事涉财产刑案件集中执行”“赴区外集中执行”等专项行动,为农民工追偿薪金289.29万元,赴区外执行“骨头案”69件,执结标的达1032.45万元。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

  四、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落脚点,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护。加大涉民生案件办理力度,审结人身损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就业、消费权益、卫生健康等涉民生案件50件,把案件判公、把人心判暖,尽心竭力帮群众解难题、为群众增福祉、让群众享公平;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完善心理疏导干预、判后回访帮扶、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制度,强化调解、弱化对抗,积极推行离婚冷静期等制度,促进家庭关系修复,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抚养等案件214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2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等发放司法救助金2.95万元,为106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36.13万元。提供有温度的诉讼服务。坚持走出去,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推进“点线面”相结合、全覆盖司法服务网络提档升级,将司法、综治、信访、妇联、双联户、人民调解等外部解纷力量纳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琼结县人民法院扎实开展“依法治村”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坚持引进来,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把最好场所、最优服务提供给群众,将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律师等力量汇集到诉讼服务中心,进驻调解组织2个,吸纳专、兼职调解员11名,全市5家法院均建成诉讼服务中心,5家实现标准化运作,集诉讼引导、立案登记、调解速裁、信访接待等功能于一体,共接待群众3.2万人次,12368诉讼服务热线提供服务438人次,调处各类纠纷221件,办结司法确认案件8件,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乃东区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现代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探索“分调裁审”机制,一审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速裁程序审结案件932件,调撤率72.44%;坚持巡回服务,打造“流动的诉讼服务中心”特色品牌,以车载科技流动法庭为载体,把巡回办案作为重要办案方式,充分发挥主动调处纠纷、调研社情民意、法治宣传教育职能,深入田间地头、草原牧场,形成调研报告20份,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93件,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家门口的人民法院”。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坚持非常时期实行非常之策,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4件18人;法院干警坚决响应党中央号召,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积极投身抗疫工作,11名干警参加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优良传统,为湖北疫区捐款9.1365万元,迸发出强烈的爱国情感。积极助力脱贫攻坚战役。以“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落实落细脱贫攻坚领域司法需求,积极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选派14名干警入驻3个村,1名干警担任村第一书记,全院干警4次到扶贫联系点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干警结对认亲 62 户、帮扶资金12.36万元。

  五、以深化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为抓手,着力增强改革发展新动能

   完善新型审判监督管理机制。优化文书前置检索、全覆盖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强化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作用,推行类案检索报告制度,促进类案裁判标准统一、适用法律统一;落实院庭长办案要求,健全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机制,完善办案情况考核和通报制度,全市法院院庭长结案2106件,占70.62%;开展案件大评查,严格区分审判质量瑕疵与违法审判责任,倒逼案件质效提升。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关键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努力确保关键证人作证达到“应出尽出”要求;有序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审结认罪认罚案件152件,占一审审结刑事案件的71.03%;完善刑事速裁程序,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46件;积极构建科学合理的业绩考评和奖惩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员额法官年人均结案23.47件,结案率、服判息诉率等主要指标稳中向好。深化智慧法院建设。疫情防控期间,智慧法院“大显身手”,依托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集约送达等线上系统,网上立案46件、网上开庭16次、网上调解34件、跨域立案145件,实现诉讼服务“不打烊”,公平正义“不打折”,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运用互联网法庭跨境远程成功审结一起当事人在日本的民商事案件;持续深化阳光司法,网上公开裁判文书1575份、审判流程信息1777条、执行信息950条,直播庭审710件、点击量达561.51万人次,让公平正义经得起围观,让办案全过程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大力推广文书智能纠错、“法信”智能推送等应用,为法官办案、群众诉讼提供智能辅助,建设成果进一步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效。

  六、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牵引,着力锻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过硬法院队伍

  切实提升党建品质。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明确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和机关党总支、支部书记责任,形成权责明晰的责任体系;认真组织实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组织力提升工程,吸收入党积极分子2人,为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积蓄人才;坚持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品牌联创,努力实现“党务、业务、服务”全面统筹、良性互动,错那县人民法院打造的党建与业务工作“六个精度融合”被评为全县优秀党建品牌。切实规范选人用人。坚持“三个牢固树立”,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三个特别”要求,树牢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试用期满正式任职13人。切实强化正风肃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融入“全面加强政治建警、打造过硬法院队伍”专项教育整顿,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切实增强司法能力。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加强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和传帮带,参加政治理论教育、审判业务、藏汉双语骨干法官等培训20批122人次,加强与对口援助法院的培训交流,选派干警挂职锻炼、交流学习14人次,赴湖南法官学院接受培训4批18人次,不断提升硬核能力;广泛开展向卓嘎、央宗姐妹和胡国运等先进模范人物学习活动,让见贤思齐蔚然成风。桑日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切实夯实基层基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编制“十四五”规划需求,确保把90%以上的经费、装备投入到基层和一线,把每一分钱花在刀刃上,基层办公办案条件进一步改善;积极与对口法院对接,引进湖南、安徽审判业务及信息技术挂职人才6人,通过网络视频形式参加远程培训32次。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认真接受市委巡察,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2个方面9项问题,召开党组专题会议8次,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完成时限,采取对账销号,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刑事审判工作,我们把审议意见建议办理作为推动工作发展的重要途径,针对53条意见建议,逐条梳理、逐件督办、逐项反馈,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11 次,旁听案件审理58人(次),代表委员们走近法院、感受司法,提出了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给予了最大理解和支持。我们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系,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10次,审结抗诉案件4件(其中3件撤回抗诉),改判1件,共同维护公平正义。我们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制度,全市455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435件,保障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权利。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新进步新发展新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科学指引,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上级法院正确指导和政府、政协、援藏法院、社会各界支持帮助的结果,凝结着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回顾过去,既有成绩,也有不足:一是司法服务大局措施落实不够精准,简单办案、就案办案、机械办案问题仍然存在,“三个效果”还有待加强;二是“一站式”建设成效与各族群众期待还有差距,社会解纷力量的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需要进一步落实落细,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融合的深度和广度仍需加强;四是个别法官司法能力不强,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审判工作要求。新的一年,我们将紧盯问题不放,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和全面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开局之年,伟大的历史节点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法院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市委一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重要部署,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西藏工作提出的坚持“十个必须”抓好“四件大事”实现“四个确保”,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紧跟新时代发展步伐、紧系各族群众所需所盼、紧贴人民法院改革发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殷殷嘱托落实在高原大地上,为山南市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司法智慧和力量。

  (一)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的重要指示,坚定不移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严厉打击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坚决打掉达赖集团境内关系网络和网上反宣渗透组织体系,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坚决依法打击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打击搞民族分裂和暴恐活动的犯罪分子,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民族事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认真贯彻《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利用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广泛开展“结对认亲交朋友”等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活动。

  (二)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坚定不移服务改善民生、凝聚人心。始终如一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对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发展的认识,牢牢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新特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加大就业、养老、劳务报酬、食药安全、医疗健康等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力度,把各族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强化弱势群体司法保护。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落实“四不摘”政策,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加大驻村点农牧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做大做强村集体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依法审理扶贫领域、“三农”领域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和矛盾纠纷,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群众及时提供司法救助。深挖执行联动机制优势,加大信用联合惩戒力度,深化执行信息化建设,提升网络查控、网络司法拍卖覆盖面,用更多的“真金白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深化民法典学习培训,确保统一正确实施,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

  (三)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指示,坚定不移守护好高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两山”理念,坚持主动保护、积极作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高效化解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领域矛盾纠纷,加大对乱采滥挖、乱砍滥伐、乱排乱放、盗捕盗猎等违法行为惩治力度,依法适用刑事制裁、行政处罚、损害赔偿、修复补偿、公开道歉等责任承担方式。坚持以环境司法专门化为总抓手,全面强化司法保护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环境资源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三位一体”审判工作机制,把青藏高原打造成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四)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边境地区建设的重要指示,坚定不移促进边防巩固、边境安全。把促进基层治理和服务以“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为主题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机结合起来,健全涉“三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服务边境特色产业经济带建设,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服务下倾,充分发挥边境人民法庭和车载科技流动法庭职能作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把司法服务送到边境地区群众“家门口”,做到哪里有司法需求,法律服务就送到哪里。依法维护边境居民、边防军人的合法权益,大力开展送法进军营,促进军民团结和“双拥”工作新发展,服务“五共五固”。加强边贸市场矛盾纠纷化解,加大跨境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彰显国家司法管辖权。

  (五)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指示,坚定不移推进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有机融合。坚持政治标准更高、党性要求更严、组织纪律性更强,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政治历练,增强为民情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党员干警头脑,一切工作都按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号令办,一切事情都按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部署要求去落实。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锤炼年轻干警政治、调查研究、科学决策、改革攻坚、应急处突、群众工作、抓落实能力,使思想、能力、行动跟上党中央、区党委和市委要求、跟上新时代步伐、跟上事业发展需要。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以审判执行的良好质效反映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使党建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增强实效性。

  各位代表,锐始者必图其终,成功者先计于始。2021年,全市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上级法院有力指导、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下,按照本次大会决议,发扬“老西藏精神”“两路精神”,把初心书写在司法实践中,将使命落实在工作岗位上,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山南作出司法审判机关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相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1.“点线面”:即以中心乡镇人民法庭为点、基层人民法院为面、车载科技流动法庭为线。

  2.“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前者强调重塑解纷格局,通过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以诉调对接实质化和“分调裁审”机制,形成矛盾纠纷从源头预防到前端解决,再到诉讼终局裁判的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化解决体系。后者强调诉讼服务中心的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通过建设“厅网线巡”为一体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

  3.分调裁审:“分调裁审”即分流、调解、速裁、快审。分流,指在矛盾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前,将适合由第三方解纷组织化解的,通过非诉渠道解决。调解,指第三方解纷组织未能化解,进入到诉讼程序且具有调解基础的案件,将调解贯穿全过程,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以更为缓和的方式化解。速裁,指通过分流、调解未化解的纠纷中,案情简单、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的民商事案件,或罪行较轻且被告人认罪的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快审,指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中,不符合速裁条件的,通过简易或普通程序简化审等程序,实现“简案快审”;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实现“繁案精审”。

  4.类案检索:即法官通过在线检索、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发现与待决案件在案件基本事实和法律适用方面相类似的案例,为待决案件裁判提供参考。

  5.跨域立案:即建立就近受理申请、管辖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的联动办理机制,对不善于或者不便于使用网上立案的当事人,在异地法院享受到与管辖法院相同的服务。通过协作法院和管辖法院的协调配合,让当事人可以不受地域、审级的限制,在就近的任何一家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就可以办理立案事务。

  6.集约送达:即窗口预约送达、电子送达、法院专递送达、外出直接送达、公告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和公证参与送达。

  7.惩罚性赔偿制度:即给付受害人超过其实际损害数额的一种金钱赔偿制度,是一种法律救济措施,通常具有惩罚恶意侵权人、威慑并预防类似侵害事件的再发生、补偿被侵害人的损失的目的。

  8.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为重点解决党员领导干部插手过问案件徇私枉法;法院干警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损害司法公正;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等问题,切实根治人民法院内部存在的请托和以案谋私等庸俗司法文化滋生蔓延的土壤,最高法院部署在全国法院开展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规范司法行为。

  9.“五共五固”:即共学党的理论固理想信念、共建基层组织固战斗堡垒、共促乡村振兴固脱贫成果、共谱双拥新篇固军民团结、共卫边境家园固神圣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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