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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商事制度改革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

2021-11-15 15:59:36  来源:山南报  作者:记者 次旦卓嘎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_副本.jpg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11月11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今年第9次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湘和介绍我市商事制度改革推进情况。

张湘和介绍,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将“证照分离”改革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协同推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市场主体提供高质量服务。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中央“六稳”“六保”措施,出台系列优惠政策,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发布会上还透露哪些信息呢?

推行银行代办注册。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与西藏银行、农业银行开展“政银合作”,有序推行银行网点代办企业登记注册试点工作,实现企业设立登记+银行开户1个工作日的目标,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

积极培育市场主体。系统整合减环节,依托区局“一网通办”网上服务平台,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推动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现创办企业需4天和4个注册程序,分别减少了24.4天和9道程序,各类市场主体数量较改革前增加50%。截至目前,全市市场主体已超4万户,企业达6012户,个体工商户达3万户。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随机抽查35批次,抽查企业551户,抽查率9.40%。部门联合抽查3批次,随机抽取市场主体30户,抽查率100%。截至目前,累计将5.3万余条抽查结果及其他信息归集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进一步完善企业注销制度,优化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实行“一网服务”,解决市场主体退出难问题,累计简易注销达170户。

全力稳增长保就业。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先后实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全程电子化以及“证照分离”“电子营业执照”等一系列改革,努力从体制机制上最大限度地给各类市场主体松绑,有力支撑了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个体工商户与私营企业同比增长18.82%、38.15% 。

据统计,1-9月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7%,位居全区第二;民族手工业实现产值达4004.3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产值20.14亿元,增加值11.24亿元,同比增长12.3%。

下一阶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逐项修订完善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精简审批条件和申请材料,优化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创新办理模式,强化部门衔接与后续监管,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场秩序治理,促进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目标。

记者问答

请问电子营业执照是什么?目前的推广情况如何?

答:电子营业执照是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核发的载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专业性、凭证类市场主体电子身份证使用。

目前,我市各类市场主体可以随时随地领取电子营业执照,通过移动终端在线出示营业执照、验证身份。截至目前,全市市场主体已下载并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办理登记注册业务、电子签章等业务60余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托区局的信息化平台继续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领域、跨层级的应用,完善电子营业执照身份验证和证照信息共享功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利的网上办事服务。

“政银合作”具体内容是什么?在哪些银行网点可以办理营业执照?

答:为了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充分利用银行网点点多、面广的优势,将登记注册审批服务延伸至银行,企业可就近选择银行服务网点,依托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或“智能化一体机”,在材料齐全并审核无误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注册登记,实现企业登记窗口从登记注册窗口到银行网点的延伸拓展,实现“政银双赢”夯实基础,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市场主体提供高质量服务。

目前,我们正在同西藏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开展银行网点代办试点工作,近期我们会举行“政银合作”启动仪式,欢迎各位媒体朋友关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高度重视,请问我市在这方面有何工作安排?

答: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总局要求,依托区局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提高平台使用效率,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模式。我们还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企业开办全程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整体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开办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总局《规范表述目录》,指导申请人自主选择规范条目办理经营范围登记。其中,新设立企业使用规范条目办理登记,存量企业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时使用规范条目办理登记并对原登记经营事项进行规范调整。工作中,对目录中没有规范条目对应的新业态、新行业,申请人可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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