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11-12 12:38:45 来源:山南报 作者:
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1月7日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卓玛央宗院长所作的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坚强领导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有力指导下,紧扣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按照市第二次党代会的安排部署,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不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全面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水平,为奋力推动山南走在全区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前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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