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5年】十八大以来山南司法工作综述
狠抓建设 强基础
基础建设是开展工作必要的物质基础。
“十二五”以来,在国家、自治区、市发改委的关心支持下,在司法部、区司法厅、山南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投入596万元完成了市司法局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投入1154万元完成了十二县(区)司法局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基础建设得到有效加强,办公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建强基础,除了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建设也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市司法局深入开展“学习创新、民主团结、勤政为民、清正廉洁、公正执法”创建活动,通过法律业务互学、本职工作互帮、专业知识互助工作,学习法律法规20余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100余次,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作风得到了进一步转变,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
法治宣传 增意识
党的十八大来,市司法局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主动谋划,积极作为,探索普法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不断扩大法治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
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依法治校网络体系;实现全市寺庙僧尼的普法覆盖率达100%;全市群众自觉守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不断增强……
仅“六五”普法期间,市司法局就投入普法经费180余万元,举办各类法制宣传10555次,发放藏汉文宣传资料120万余份(册),受教育人数达1440万余人(次),平均受教育40余次/人,中央、自治区等媒体共刊播普法稿件1021篇。
“六五”普法中期督导中,我市被评为全国先进城市,市司法局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
扎实工作 暖民心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我们党的最高价值取向。市司法局也在日常的工作中践行着这一宗旨。
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建强各类调解组织。现有乡镇调解组织、村居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寺庙调解组织共784个,调解员5149人。十八大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1566件,成功调处1566件。
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始终把对刑释人员的帮教作为重点,落实“一帮一”、“多帮一”责任帮教、跟踪回访等制度,尽全力解决他们的生活、就业问题,同时重点加强了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和“三无”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帮教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
积极开展案件评议工作,提升人民监督员业务水平。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培训等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人民监督员工作程序等一系列制度,安排人民监督员参加评议案件、执法检察等监督活动,还于2016年组织15名人民监督员参加我市第一期人民监督员任职培训班,并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了人民监督员证,进一步提升了监督员业务水平。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有效管控监外执行人员。认真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成立市、县两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建立社区矫正小组,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实现了对矫正对象的有效监管。
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构建法治山南。始终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强化便民、利民、惠民工作,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范围,积极维护困难群众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扎实推进全市法治化建设。
十八大以来,法律援助中心、“1+1”援助律师和志愿律师共提供法律咨询1780余人(次),办理各类诉讼案件与非诉讼案件256件,代写法律文书171份,建设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3个。
孜孜不倦,终有所获。
2016年,市法律援助中心荣获“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1名法律援助工作者荣获“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西藏雅砻律师事务所累计担任法律顾问30家,办理案件96件。西藏山南市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2297件,涉及标的额约3.25亿元。
优异的成绩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
- 一周新闻排行
- 精彩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