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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委统战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

2018-11-26 17:27:57  来源:山南市委统战部  作者:

  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山南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区党委和地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对我市统战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和区党委统战部反应情况,提出开展我市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二)负责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应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关于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市委同党外代表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市委委托,向党外人士通报有关情况。

  (三)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调查研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参与协调检查民族、宗教工作政策落实情况,提出处理民族、宗教方面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联系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

  (四)开展以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为重点的境外统战工作;联系境外藏胞的代表人物,做好境外藏胞及其亲属的有关工作,争取国外藏胞心向祖国;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达赖集团的斗争。

  (五)负责党外人士政治安排,提出我市人大、政协、工商联、佛协党外人士的安排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系统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背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工作。

  (六)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光彩事业的发展。

  (七)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负责开展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九)负责指导各县(区)委统战部的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管理山南市工商业联合会。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

  中共山南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内设4个行政机构、1个事业机构(正科级机构4个、副县级机构1个)。即:办公室、民族宗教科、党外干部管理科(正科级行政机构),归国藏胞接待办公室(正科级事业机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县级机构)。

  (二)人员编制

  中共山南市委统战部编制总数33名,其中行政编制29名,事业编制2名,后勤事业编制2名。领导职数5名(宗教办主任1名),内设科级领导职数13名。

  第二部分

  2016年度决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我部财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填写,认真执行年初预算,严把支出关、合理分配和使用各项资金,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现将我部2016年财务决算编报说明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我部2016年度总收入995.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8.88万元,上年结转71.69万元;2016年总支出:901.54万元,结转下年93.53万元。比2015年减少了40.89万元,减少4.26%,减少原因为:2015年有增资补发,2016年没有。

  1、基本支出629.28万元;

  2、项目支出272.26万元;

  3、2016年行政运行职工养老保险经费结余92.04万元;

  4、2015年养老保险结余76.19万元。

  (二)全年核定预算指标

  全年预算内总指标为918.88万元,年初安排预算数为859.04万元,因本年度追加追加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等各项经费共计86.39万元,其中:

  1、追加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20.59万元;

  2、追加会议经费57.31万元;

  3、预发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部分调资经费2.84万元;

  4、干部职工取暖费补贴提标经费0.68万元;

  5、退休人员体检费0.81万元;

  6、下达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包干及生活补助47.91万元;跟财政归口科室预算内指标核对数一致。

  二、固定资产情况

  我部固定资产年初数为622.60万元,年末固定资产总数为547.69万元。

  三、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2016年,我部把经费开支控制在财政预算指标内,2016年总收入 995.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数为918.88万元,上年结转71.69万元。全年各项支出总计901.5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35.42万元;

  1、基本工资63.67万元;

  2、津贴补贴244.89万元;

  3、奖金16.12万元。

  (二)商品服务总支出81.46万元;

  1、办公费56.21万元;

  2、水费0.56万元;

  3、电费1.06万元;

  4、邮电费5.32万元;

  5、差旅费12.13万元;

  6、培训费0.63万元;

  7、工会经费7.04万元;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3万元。

  (三)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12.4万元,

  1、退休费134.5万元;

  2、购房补贴11.27万元;

  3、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5.47万元。

   四、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我单位2016年底资产总计727.22万元,其中银行存款86万元,其他应付款余额86万元,固定资产547.68万元,结转余额主要是干部职工2015年2016年缴扣养老保险和个人扣款93.54万元。

  五、山南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三公”经费情况决算说明

  2016年我部“三公”经费总计为21.06万元,比上年减少19.86万元,减少48.5%,减少的主要原因:我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数量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车辆修理费用等。

  其中: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76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减少0.5%,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国内接待6次,人数20人。

  (三)公务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19.30万元,无车辆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减少19.85万元,减少50.7%,减少原因主要是控制油料费及修理费开支,我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与2015年无变化。

  政府采购办公设备2.67万元。

  六、2016年度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入经费总计918.8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4%,原因为2015年度有增资支出;2016年度经费支出总计825.3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6.6%,原因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七、2017年工作打算

  (一)抓好统一战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区党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抓好党外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境外藏胞人士、民族宗教领域统战工作,认真开展加强和创新寺庙各项工作,确保全市统战宗教领域全面稳定。

  (二)严把支出关。严格按照财政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资金支出关,确保年度各项支出同比去年有所减少。

  (三)加强财务制度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四)进一步加强沟通衔接。进一步与市财政等有关部门沟通衔接,认真贯彻落实财政有关政策,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衔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财政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基金的补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

  六、医疗卫生支出,指财政对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财政拨款。

  七、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特殊经费、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费、活佛转世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费、统战会议经费、党外爱国人士三大节日座谈会慰问金、驻村生活补助、2016年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经费、寺庙九有报刊订阅费等。

  十、“三公”经费,指纳入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用于退休费、离退休公用经费、休假探亲费、未休假探亲费、维稳值班补助、加班补助、通讯补贴、伙食补贴、独生子女包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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