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住建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山南市住建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住建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住建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市住建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住建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
(二)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研究拟定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市域城镇体系的编制、报批工作;参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市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许可证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法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管理全市装饰(含室内装饰)行业;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市外工程承包的建筑劳务合作;负责核发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四)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城市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广告及设施、城市公共客运、园林、市容环境卫生、城建监察工作以及城镇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全市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市城市规划区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及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城建监察工作。
(五)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房产总量;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各项配套政策的拟定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改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负责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房地产发证、交易等工作;指导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指导建筑智能化工作;监督管理城镇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一切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管理。
(七)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制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
(八)管理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建设企业开拓省外、国(境)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九)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纪律检查工作及工、青、妇、老干部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八个行政科室、三个参公事业科室、三个事业科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质监站、检测中心、交易中心、办公室、房改办、人防指挥中心、建管科、安全科、拆迁办、城建科、工防科、乡镇建筑管理科),现核定编制总数42人,其中行政编制38名事业编制4名。
市住建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市住建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住建局编制人数42人,实有在职人员67人,退休28人,共95人。2016年年初结转2646.1万元,本年收入决算数16194.19万元,(同比减少71%)收入合计18840.29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7820.37万元(同比减少86%,),结转下年11019.92万元,支出合计18840.29万元。
二、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规模变化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15749.53万元。(同比减少71%,项目减少)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44.6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决算7820.37万元(同比减少86%,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国防支出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91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6773.76万元。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5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728.04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6万元
三、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住建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74.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9.1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755.18万元。
四、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住建局三公经费决算支出21.46万元,同比去年22.55万元减少1.09万元,减少5%,减少的主要原因:因今年接待人次减少、下乡出差次数减少,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标准,严格控制车辆维修费用。其中: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2.47万元,同比去年2.58万元减少0.11万元,减少4%,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标准。公务接待36批次、接待人数205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8.99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去年19.97万元减少0.98万元,减少5%,减少的主要原因:下乡出差次数减少,严格控制车辆维修费用。 2016年末我局车辆保有量2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
五、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124.43万元, 主要是我单位办公设备采购,(检测中心31.51万元、周转房改革办公室12.5万元、局办公室6.9万元、交易中心48.5万元安全科8.8万元规划设计院6.4万元、人民医院搬迁工作专班9万元)比上年减少118.37万元,下降49%。我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策法规执行政府采购,需要采购设备等,先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报备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报送局长办公会,经由局长办公会决议通过送财务室,由财务室填报《政府采购审批表》,送至财政局采购办处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只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等。
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物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物、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国防支出:是指国家预算用于国防建设和保卫国家安全的支出,包括国防费、国防科研事业费、民兵建设以及专项工程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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