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山南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山南市妇幼保健院单位构成
山南市妇幼保健院是一级预算单位构成,不存在二级预算部门。
二、山南市妇幼保健院职责和机构设置
山南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85年(原乃东县人民医院基础上改扩建),总占地区面积14260平方米,2014年在地委行署领导的关心帮助下,从安徽省争取援藏项目资金4000多万元新建康复中心楼一栋,建筑面积8062平方米,附属用房493.2平方米,办公用房1850平方米,职工周转房2300平方米。山南市妇幼保健院主要任务是承担十二个县妇幼保健督导、检查、培训工作。最早在十二个县开通了母婴急救绿色通道协议。
(一)部门职责。
我院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以公益为主的妇幼专科医院。我院面向山南市妇女儿童的临床诊疗、保健预防、健康教育等任务,承担12个县(区)妇幼保健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妇幼卫生和儿童传染病防治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不同于其他综合医院,历来以降低“两率”、落实“两规”为主,突出公益性质。 现我单位住院部设有:妇产科、儿科;门诊设有:妇产科、儿科、妇保科、儿保科共5个临床科室;设有心电B超、放射、检验、药剂、消毒供应室5个医技科室,设有医务科、护理部、收费室、院办、后勤、财务科6个职能科室。医疗设备:彩超、微量元素分析仪、胎心监护仪、DR、阴道镜、新生儿暖箱、新生儿黄疸治疗箱、高压灭菌设备、多参数心电监护仪、血液细胞分析仪、无创黄疸检测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
(二)部门机构设置。
山南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预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内设。
山南市妇幼保健院设有:院办、医务科、财务科、护理部、收费室、后勤、总务科、妇产科、儿科、妇保科、儿保科、心电B超、放射、检验、药剂、消毒供应等16个科室。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山南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607.46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33.21万元,下降7.65%。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607.4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包括:科目编码20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2.09万元、比2017年科目编码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1.39万元,增加54.62%。科目编码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93.89万元、比2017年科目编码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255.85万元,下降16.51%。科目编码221住房保障支出111.48万元,比2017年科目编码221住房保障支出增加51.25万元,增加85.09%。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07.46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40.67万元,比上年减少133.21万元,下降7.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07.4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9万元,比2017年增加71.39万元,增长5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93.89万元,比2017年减少255.85万元,下降16.5%;住房保障支出111.48万元,比2017年增加51.25万元,增长85.0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为202.09万元,比上年增加71.39万元,同比增长54.6%,其中:(1)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89.37万元,比上年增加75.35万元,同比增长66.08%。(2)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2.72万元,比上年减少3.96万元,同比下降23.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为1293.89万元,比上年减少255.85万元,同比下降16.5%,其中:(1)公共卫生(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219.14万元,比上年减少257.49万元,同比下降17.43%。(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74.75万元,比上年增加1.64万元,同比增长2.2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为111.48万元,比上年增加51.25万元,同比增长85.09%,其中: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11.48万元,比上年增加51.25万元,同比增长85.09%。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87.34万元。
(一)工资福利支出1513.79万元,分别为基本工资243.74万元、津贴补贴693.97万元、奖金83.59万元、失业保险4.31万元、工伤保险1.87万元、生育保险6.54万元、医疗保险74.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86.87万元、住房公积金111.4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6.67万元。
(二)商品服务支出68.63万元,分别为办公费10.08万元、印刷费1.91万元、水费1.04万元、电费1.04万元、邮电费2.99万元、取暖费2.16万元、差旅费14.4万元、培训费2.88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工会经费22.56万元、福利费0.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1.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服务支出4.92万元,分别为退休住院护工费2.5万元、抚恤金0.42万元、独生子女包干费2万元。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预算为5.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79万元,比去年增长0.01万元,增长0.17%,增加部分主要是公务接待。增加原因:2018年一是我院创二甲等医院关键之年,二是人员增多,使公务接待费有一定比例的增长。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我院车辆编制数为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1辆2016年新购急救车,1辆依维柯无法使用待报废)。 2、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上年为4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1.8万元,上年为1.79万元,同比去年增加0.01万元,上升7.70%。上升原因是 :创建三级甲等医院的需求。
五、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安排支出。
六、2018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中收入总计为1607.46万元,
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7.46万元。
(二)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中支出总计为1607.46万元,其中:社会与保障就业支出202.09万元、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1293.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48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根据《预算法》和财政决算工作决算会议要求,我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我单位2018年收支总预算为1607.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总计:1607.4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7.46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预算总计:1607.46万元。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2.09万元,占总支出12.57%。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93.89万元,占总支出80.49%。
3、住房保障支出111.48万元,占总支出6.94%。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18年我院支出预算1607.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13.7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8.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服务支出4.92万元,项目支出20.1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68.63万元,比2017年增加3.67万元,增长6%,其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市妇幼保健院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院车辆编制数为1辆,实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1辆2016年新购急救车,1辆依维柯无法使用待报废)。我院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不含汽车)0台。我院价值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不含汽车)共有2台,其中其他电力专用自动化控制设备(检验设备)128万元,超声诊断仪器118万元。2018年我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院无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局当年拨付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一般预算基本支出1、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休假探亲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用于退休费、离退休公用经费、休假探亲费、未休假探亲费、维稳值班补助、加班补助、通讯补贴、伙食补贴、独生子女包干费。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业务工作的需求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医改工作经费、艾滋病防治工作、农牧区管理工作经费、安国卫生运动工作经费、强基惠民工作人员生活补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服装费。
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取暖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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