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当班】体验检察官的日常工作
还社会的安定 还百姓的笑颜
检察官的工作,对于许多人来说并不熟悉。
他们的具体工作是什么?他们是如何依法行使检察权?3月15日,记者走进乃东区人民检察院,近距离了解检察官的日常工作。
图为刘明红正在写案件报告。
今天的主人公是公诉科的主任检察官刘明红,来自陕西的她,一毕业就来西藏就职,从事公诉工作长达12年,她兢兢业业,坚守着人民和社会的安定。
早上9:30,跟随着刘明红的脚步,我们来到了公诉科,办公室整洁有序又不失温馨暖意,查看卷宗,审查案件,讨论案件……忙活的一天开始了。
作为一名公诉科的检察官,刑事和解工作可谓是“家常便饭”,今天也不例外,有一个棘手的刑事和解案,正等待着她去处理。
图为刘明红正在主持和解。
2018年2月,在山南经营面馆的边某和白某,因白某接到的一个匿名电话引起了边某的误会,二人随后在白某的面馆内发生口角进而引起肢体冲突,白某用拳头将边某鼻部打伤,经法医鉴定边某鼻部损伤为轻伤,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随后,公安机关将白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至乃东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18年3月,白某向检察院提交刑事和解申请。
“你提交的刑事和解申请,经审核后,符合刑事和解的范围,请过来检察院一趟,进行刑事和解”,早上10:00,检察官助理索朗曲珍打电话通知双方到检察院进行和解。
11:00,双方到达检察院,正式开始和解。
刘明红主持宣布进入和解程序,检察官助理在旁边进行记录。加害方白某和受害方边某分别进行犯罪行为闻述和伤害行为叙述,随后,白某同意对边某进行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
和解进行到这儿,本以为案件快要结案了。
谁知,此时边某突然“大开口”要求白某赔偿10万元。经刘明红了解,边某的医药费花了将近一万元,虽然花费金额大,但要求赔偿10万,显然是不合理的,而白某也表示最多只能赔偿3万元。
面对这种情况,刘明红不慌不乱,放慢语速,耐心进行协调,“白某也是做小本生意的,你自己也知道赚不了多少钱,肯定支付不起这么多钱,你们之间也是认识多年了,大家相互理解下……”,平时铁面无私的她,此时春风化雨暖人心,调节时间将近花了半个钟头。
终于,在刘明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下,白某最终决定达成协议内容,双方在公诉人员的见证下,签订了《和解协议书》。
刑事和解是刑事契约的典型形态,和“私了”的区别在于有司法机关的监督和确认,保证了纠纷解决的有效性、合法性和正当性,以被害人的利益保护为核心理念,以对被害人、加害人及公共利益的全面保护为基本内涵,用较小的司法资源耗费,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和谐。
看似平凡的工作,却保障了两个家庭的幸福。
12:00,案件告一段落后,刘明红又匆忙赶去开会,讨论下一个案件。
图为检察官们正在查看卷宗。
记者发现,检察院大楼内,穿梭着检察官们忙碌的背影。
下午,刘明红外出办公。至此,体验活动告一段落。
“每个案子都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不管大案小案,我们都会认真办理,让每个案件的当事人都能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维护司法公正。”刘明红说道。
刘明红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体现的是整个检察院的办案精神。
2017年,乃东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7件110人,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被告人9人,严惩故意伤害、强奸、强制猥亵、侮辱罪依法起诉9人,毒品类犯罪依法起诉9人。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司法始终,他们各司其职,真抓实干,用“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现代执法理念,以更强烈的使命担当、更大的责任担当、更高的工作标准,换来了泽当的和谐当下。
通过此次体验活动,记者认为,作为一个重要的司法机关,检察院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民生的意义日益重要,而他们也不负时代所托,弘扬正能量,时刻践行着法律的守护者职责,还社会安定,还百姓笑颜,有这样的检察官,人民怎能不放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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