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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09-20 10:33:52  来源: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

  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规范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管理秩序的责任。

  (二)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的责任。

  (三)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责任。

  (四)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五)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

  (六)承担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责任。

  (七)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

  (八)承担不动产统一登记和规范不动产权属的责任。

  (九)承担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和规范、监督资金使用的责任。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内设6个行政机构(正科级)

  一、办公室(政工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政工人事、财务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后勤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建群团、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受援、对外交流与合作、普法宣传等工作;负责综合业务与协调处理等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报送、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协助起草有关土地、矿产资源、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意见;组织排查化解国土资源领域跨区域、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和信访问题;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耕地保护科(土地利用科)

  分解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年度指标,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承担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查报批工作;承担各类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初)审前置审批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专项规划,承担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项目的审查工作台,承担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计划的下达和审查工作。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区)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工作。

  三、不动产登记局(地籍管理科)

  承办编制、组织实施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制订全市地籍管理办法及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和统计的技术规范;开展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年度变更调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以及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土地利用条件和其他专项调查工作,汇总分析各类土地调查数据;指导各县(区)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草原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制订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订全市土地确权及权属争议调处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联合调处不动产权属争议。审查验收土地勘测定界成果。

  四、矿产资源管理科

  承办编制、组织实施市级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组织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研究,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开展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范围内砂石土采矿权的新立、流转审核及审批后登记发证,承担非金属矿采矿权延续、变更、注(吊)销管理和采矿许可证的年检;拟订采矿权出让计划和方案,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出让;承担矿产资源保护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管理事项;管理地勘行业、地勘项目和地勘成果;负责金属矿探矿权、采矿权备案、年检、新立、延续和变更审核;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统计工作;负责用地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的审批;负责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负责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矿产资源储量检测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等报告审查;组织矿产资源形势分析的发展研究。

  五、地质环境科

  承办编制市级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负责协调组织全市地质灾害的排查、巡查、调查、治理、监测;负责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负责组织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信息反馈;监督管理全市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参与指导管理全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勘查和评价工作;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监督矿山企业缴存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贪污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查和备案。

  六、城乡规划局

  承办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市政府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指导编制其他城乡规划;参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各类行业(专项)规划等的制定。研究和提出城乡发展战略,城乡近期建设的内容和目标。指导和监督各县(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和城市雕塑设计等工作。负责审核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方案。负责市域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工作,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

  一、山南市土地储备中心。

  为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2名,核定科级领导职2名。

  二、山南市国土资源信息技术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规划研究院)

  为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3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

  第二部分

  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7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6514.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54.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3960.15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结转1274.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资金417.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资金857.01万元。2017收入总计37789.42万元。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32788.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30.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57.51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5001.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资金1241.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资金3759.65万元。2017年支出总计37789.42万元。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0.83万元,比2016年增加178.31万元,增加11.4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8.2万元,同比增加37.40%,主要是2017年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伤保险基金补助、生育保险基金补助、行政单位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项目支出减少149.89万元,同比减少22.2%。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3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5.71万元,占总支出的69.66%,项目支出525.12万元,占总支出的30.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26万元。其中: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2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06.21万元。其中:

  (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2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04.01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4.85万元。其中:

  (1)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08万元。

  (2)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77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51.21万元。其中:

  (1)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49.58万元。

  (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63万元。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5万元。其中:

  (1)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5万元。

  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472.12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093万元。

  (2)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61.63万元。

  (3)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万元。

  (4)地质灾害防治(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36.84万元。

  (5)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78.65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88.18万元。其中:

  (1)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58.21万元。

  (2)购房补贴(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9.97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5.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26.84万元,主要包括:

  (一)工资福利性支出945.31万元,包括:

  1、基本工资172.5万元;

  2、津贴补贴399.87万元;

  3、奖金71.34万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8.43万元;

  5、职业年金缴费33.99万元;

  6、社会保障缴费57.04万元;

  7、伙食补助费17.55万元;

  8、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59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1.53万元,包括:

  1、退休费1.5万元;

  2、生活补助19.97万元(驻村工作人员补助);

  3、医疗费1.63万元;

  4、住房公积金58.21万元;

  5、购房补贴29.97万元;

  6、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25万元(包括讯费补贴8.16万元、休假包干路费38.11万元、未休假人员补助7.62万元、加班补助3.14万元、维稳值班补助9.97万元、独生子女住院费1.37万元、退休人员护工费0.7万元、遗属生活补助1.18万元)。

  公用经费78.87万元,主要包括:

  1、办公费20.92万元;

  2、手续费0.01万元;

  3、水费1.94万元;

  4、电费5.24万元;

  5、邮电费5.91万元;

  6、物业管理费0.25万元;

  7、差旅费11.79万元;

  8、维修费0.54万元;

  9、会议费0.25万元;

  10、公务接待费1.63万元;

  11、工会经费12.72万元;

  12、福利费0.26万元;

  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1万元;

  1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7.69万元,支出决算数66.37万元,比2016年增加10.22万元,增加18.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1、无因公出国(境)预算,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1.69万元,比2016年减少0.07万元,减少4%。实际支出6.01万元,比2016年增加0.82万元,增减比例为15.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数较2016年度增加。2017年公务接待批次48次,512人次。

  3、我局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16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实际支出60.36万元(其中公用经费中支出16.41万元,不动产登记、矿产资源补偿、土地变更调查、卫片执法检查等项目工作经费中支出43.95万元),比2016年增加9.4万元,增减比例为18.45%,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不动产登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地籍土地调查、卫片执法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等工作量加大,油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2017年“三公”经费超出预算48.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不动产登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地籍土地调查、卫片执法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等工作量加大,油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用超出预算。

  五、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960.15万元,支出31057.5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为: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为31057.51万元。其中: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为4766.06万元。

  2、土地开发支出(项)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为26140.35万元。

  3、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为151.1万元。

  六、2017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7年度收支总决算37789.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入决算总计37789.4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54.8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960.15万元。

  3、2016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1274.45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计37789.4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06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21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31057.51万元。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

  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72.12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88.18万元。

  8、2017年年底结转资金5001.08万元。

  七、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一)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7年度上年结转资金1274.45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54.8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拨款收入0.8万元

  (1)驻村工作生活保障补助资金0.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收入111.06万元

  (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住院护工费0.7万元;

  (2)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0.56万元;

  (3)预发退休人员养老金0.94万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拨款104.01万元;

  (5)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08万元;

  (6)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3.77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拨款收入51.21万元

  (1)行政单位医疗49.58万元;

  (2)退休人员及援藏干部体检费1.63万元。

  4、国土资源事务行政运行拨款收入1009.8万元

  5、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拨款收入351.86万元

  (1)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经费190.7万元;

  (2)开展总体规划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经费63.11万元。

  (3)土地储备前期勘测定界费用98.05万元。

  6、地质灾害防治拨款收入570万元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20万元;

  (2)小型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550万元。

  7、地质及矿产资源调查拨款收入229.55万元

  (1)全区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经费229.55万元。

  8、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拨款收入130.88万元

  (1)“6.25”土地宣传工作经费3万元;

  (2)2016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奖金14万元;

  (3)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10万元;

  (4)不动产登记工作经费及培训费40万元;

  (5)泽当城区建设用地统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费用63.88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拨款收入99.66万元。

  (1)住房公积金拨款收入69.69万元;

  (2)购房补贴拨款收入29.97万元

  (三)2017年度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3960.15万元。其中:

  1、西藏矿业罗布莎部分国有划拨土地收回补偿资金314.24万元;

  2、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土地测量评估费151.1万元;

  3、土地储备征地费用3594.81万元;

  4、2017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9900万元;

  八、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局基本支出1205.71万元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06万元

  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2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01万元;

  3、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08万元;

  4、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3.77万元。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21万元

  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9.58万元;

  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3万元。

  (三)国土资源事务行政运行支出955.26万元

  1、工资福利性支出786.87万元;

  2、商品服务性支出78.8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9.52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购房补贴支出88.18万元

  1、住房公积金58.21万元;

  2、购房补贴29.97万元。

  2017年度我局项目支出31582.63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万元

  1、2014年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集体表彰奖金2.6万元;

  2、驻村工作生活保障补助资金0.66万元;

  (二)城乡社区支出31057.51万元

  1、征地拆迁和补偿支出4766.06万元

  (1)土地储备征地费用支出3594.81万元;

  (2)西藏矿业罗布砂矿部分国有划拨土地收回补偿资金支出314.24万元;

  (3)征地费及土地储备前期测量及勘测定界费用857.01万元。

  2、土地开发支出26140.35万元、

  (1)2017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统筹城乡示范区征地费用)支出26140.35万元。

  3、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51.1万元

  (1)乃东区51宗地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价格评估费151.1万元。

  (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

  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及先进单位奖励资金5万元。

  (四)国土资源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37.74万元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调整及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经费17万元;

  2、退休人员安置费0.83万元;

  3、矿场资源补偿工作经费43.72万元;

  4、市国土局及12县视频会议系统、不动产登记平台网络租赁费12万元;

  5、地籍土地调查工作经费45万元;

  6、高海拔驻村工作队取暖费0.4万元;

  7、解决驻村工作队办公房维修资金6.29万元;

  8、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及聘请律师费12.5万元;

  (五)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61.63万元

  1、山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经费61.63万元。

  (六)国土资源事务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2万元

  1、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奖励资金2万元。

  (七)国土资源事务地质灾害防治支出236.84万元

  1、小型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项目资金226.84万元;

  2、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经费10万元。

  (八)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78.65万元

  1、“6.25”土地宣传工作经费3万元;

  2、2015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奖金11.5万元;

  3、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10万元;

  4、不动产登记工作经费及培训费20万元;

  5、泽当城区建设用地统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费用31.75万元。

  6、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专线网络费2.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国土局机关运行支出955.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3.5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9.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7.7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止2017年12月31日,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辆(套);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2017年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57.51万元。

  (五)2017年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无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第四部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地方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一)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财政安排的用于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指财政安排的用于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职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单位缴费部分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职工医疗方面的支出。(一)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安排的用于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支出。(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安排的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指用于保障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一)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二)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指用于开展中心城区抗震防灾专项规划工作的支出。(三)地质灾害防治(项)支用于各县(区)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支出。(四)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用于地质矿产勘查方面支出。(五)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指为保证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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