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西藏山南市委组织部(山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中共山南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西藏山南市委组织部(山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中共山南市委老干部局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山南市委组织部(山南市机构编员会)
中共山南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和指导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探索和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活动方式,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组织工作的政策制度建设,负责党建理论研究工作。
(二)承担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组织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指导党组织换届选举和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研究和指导全市党内民主建设;负责有关党组织设置事宜。
(三)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研究和提出全市党员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市党员教育管理,研究和指导全市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四)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研究和指导领导班子及成员组织、思想、作风建设;拟订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五)负责考察县(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市管理干部的任免、交流、待遇及退(离)休审批等事项;协助管理驻山南中、区直单位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军队计划分配营职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市管理干部因公出国(境)和因私出国(境)政审工作。
(六)综合管理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后备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协调做好地(厅)、县(处)级干部的培训和挂职锻炼等工作。
(七)负责地(厅)级干部工资审核上报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制度,研究拟订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工商联和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公务员及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工作。
(九)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十)贯彻党和国家的知识分子政策,负责拟订知识分子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全市知识分子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并实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中央党校、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及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等有关培训机构举办的相关班次的学员调训;负责对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指导、协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等工作;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十二)拟订全市干部监督、审查的有关规定,负责市管理干部的监督、审查工作;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十三)负责对口支援干部管理工作;拟订对口支援干部需求计划,并协调落实;会同派出单位做好对口支援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并提出使用建议;拟订完善对口支援干部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指导和组织实施。
(十四)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和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十五)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机构编制工作。
(十六)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各县的职责分工。
(十七)审核市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驻内地办事机构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各县党政机关及副科级以上行政机构设置和全市、县、乡人员编制总额。
(十八)负责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审核市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各县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全市各级事业编制总量;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十九)监督检查全市各级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量控制和市本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二十)管理山南市委老干部局。
(二十一)承办市委、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中共山南市委组织部(山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中共山南市委老干部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一)中共山南市委组织部;
(二)山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三)中共山南市委老干部局;
(四)山南市强基础惠民生活动办公室。
2017年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2017年编制总数为60名,年末共有财政供养人数61人,其中:在职人员54人,退休人员7人。
三、内设机构
中共山南市委员会组织部(山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设13个行政机构(正科级):
(一)办公室
(二)研究室
(三)组织一科
(四)组织二科
(五)组织三科
(六)干部一科
(七)干部二科(对口支援干部科)
(八)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
(九)公务员科
(十)人才工作科
(十一)干部教育科
(十二)新闻网宣科
(十三)机关机构编制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科)
(十四)事业机构编制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十五)组织编制信息中心管理中心
(十六)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
(十七)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第二部分
中共山南市委组织部(山南市机构编制会)中共山南市委老干部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中共山南市委组织部(山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中共山南市委老干部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3830.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3245.16万元,上年度结转585.09万元。总支出2931.7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5.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6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85万元、结转结余898.48万元,比上年增加799.73万元,增长32.70%。增加的主要原因:干部培训费增加。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
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3245.16万元,上年度结转585.09万元。本年度总支出293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6.47万元(其中包含日常公用经费160.34万元、人员经费1336.13万元);项目支出1435.3万元。结转下年度898.48万元。
两年数据对比:公共预算拨款增加799.73万元,同比增长32.70%,总支出增加925.21万元,同比增长46.11%。基本支出增加605.08万元,同比增长67.79%,日常公用经费增加9.68万元,同比增长6.43%、人员经费增加595.4万元,同比增长80.38%,项目支出增加320.13万元,同比增长28.71%,。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2014年10月—2017年12月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扣款个人部分上缴、调整工资、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增加主要是市本级干部培训费、车辆购置经费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45.16万元,上年度结转585.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1.41万元,占总比28.76%;商品和服务支出154.48万元,占总比4.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4.72万元,占总比6.13%;其他资本性支出5.86万元,占总比0.15%;项目支出1435.53万元,占总比37.48%;结转下年度898.48万元,占总比23.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具体使用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5.61万元,其中20132组织事务支出2607.49万元(2013201行政运行支出2049.82万元,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557.67万元);201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12万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12万元)。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61万元,其中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35.86万元(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41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3.45万元);20827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5.75万元 (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28万元,2082701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4.47万元) 。
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7万元,其中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2.7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1.34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6万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81.85万元,其中22102住房改革支出81.85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74.6万元,2210203购房补贴7.25万元)
5、结转下年度898.48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基本支出1496.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1.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4.7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86万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区党委、市委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理,不出任何问题。
2017年度我单位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如下:三公经费总支出为252.35万元,同比2016年度增加177.5万元,增长237.14%。增加的主要原因: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村居两委换届、短期援藏干部轮换、三年期援藏干部考核考察、强基办下乡督察等专项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我单位无因公出国
(境)费用支出,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14.19万元(公务接待批次60次,接待2400人次),同比2016年度增加4.36万元,同比增长44.35%。主要原因是组织内部巡察、村居两委换届、短期援藏干部轮换、三年期援藏干部考核考察、雅砻讲坛邀请教授、专家食宿费用等专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8.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159.54元(购置2辆新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62万元。同比2016年度增加173.14万元,增加266%,增加的主要原因: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村居两委换届、短期援藏干部轮换、三年期援藏干部考核考察、强基办下乡督察等专项支出。车辆编制9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五、2017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45.16万元,上年结转585.0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共计3830.25万元。
2、2017年度总支出293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496.47万元,项目支出为1435.3万元。
3、结转下年度898.48万元。
六、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45.16万元,上年结转585.09万元。
七、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支出2931.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1.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4.7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86万元,项目支出1435.3万元。年末结转898.48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安排使用情况说明。2017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未填写相关报决算表。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和支出安排使用情况说明。2017年度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和支出,故未填写相关报决算表。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7年我部通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车辆2辆,合计金额159.54万元;办公电子设备12台,合计金额5.25万元;办公家具14个(套),合计金额2.5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8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160.34万元,其中含办公费15.84万元,占经费比9.88%;水费3.32万元,占经费比2.07%;电费13万元,占经费比8.11%;邮电费19.11万元,占经费比11.93%;取暖费2.61万元,占经费比1.63%;物业管理费3.29万元,占经费比2.05%;差旅费29.8万元,占经费比18.59%;维修(护)费7.78万元,占经费比4.85%;租赁费2.54万元,占经费比1.58%;培训费13.99万元,占经费比8.73%;公务接待费2.33万元,占经费比1.45%;公务用车维护费36.99万元,占经费比23.07%;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3.88万元,占经费比2.41%;其他资本性支出的办公设备购置3.58万元,占经费比2.23%;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28万元,占经费比1.4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政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本套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编报口径与单位预算衔接一致。
二、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是指政府无偿拨付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用途。其资金来源一般为本级政府财政收入,用于被拨付单位正常运行的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极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按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
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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