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893-7892933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网上投搞
您现在的位置:西藏山南网>政务>预决算公开

山南市农牧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9-01-03 17:55:40  来源:山南市农牧局  作者:

  山南市农牧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年 9 月 18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农牧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农牧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市农牧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农牧局概况

  农牧局是市政府下属行政部门,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农牧局主要依靠经济、法律及行政手段,通过调控市场指导农牧业生产,使农牧业生产由过去单一的生产管理形式走向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的管理与服务模式;从过去农牧业生产下指标、定计划、压任务转变为统筹规划,掌握政策,提供信息,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监督检查;把检验、培训、咨询、技术指导、监督管理、科技普及等具体业务转移给局属各相应事业单位,进一步强化政策法规,市场信息,质量标准,科技服务等方面的管理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山南市有关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牧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农村改革和发展问题的政策建议;参与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推进农牧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草场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农牧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粮食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落实促进山南市农牧业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山南市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山南市农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四)促进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山南市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农牧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负责山南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申报工作;参与拟订地方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山南市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牧业投入品的许可申报及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依法负责渔船、网具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山南市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动物重大疫病防控。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山南市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按权限承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

   (八)承担山南市农牧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发布山南市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九)管理、发布山南市农牧业经济信息和农畜产品市场信息,监测分析农牧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农牧业统计工作。负责农牧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

   (十)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山南市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山南市农牧业技术推广;指导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牧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牧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一)组织山南市农牧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工作;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牧业。

   (十二)制定并实施山南市农牧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牧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牧业、循环农牧业的发展;指导冬虫夏草采集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三)承办山南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牧局设11个内设机构(含1个事业编制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

  (一)行政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督查督办、政务协调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2、科技教育科

  承办山南市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农牧业技术推广工作; 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农牧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负责农牧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用地、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指导生态农牧业、循环农牧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承办外来物种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农牧业教育、学会工作;承担山南市薪柴替代农村沼气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山南市农牧业和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提出农牧民增收、产业政策、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等政策建议;协调、组织农牧业综合执法,承担指导农牧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牧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农牧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草场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资产管理;承担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农牧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牧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负责农牧业统计工作。

   3、农牧业产业化科

   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乡镇企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农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镇企业体制改革;引导乡镇企业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指导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乡镇企业、农畜产品加工业统计工作;指导农村多种经营业发展;承担山南市农业产业化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种植业管理科

   拟订山南市种植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牧业的相关工作;提供农情信息,组织抗灾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和调拨;负责种子(种苗)、肥料、农药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承办区内和进出口植物检疫的有关事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承办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事宜;指导农垦事业,管理农垦经济体制改革、技术改造、产业开发和结构调整工作;负责提出本行业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5、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和农业设施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生产机械装备的技术和发展要求,引导农牧民使用新型农机产品;落实推行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确定的农机产品;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负责拟订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依法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试验鉴定;依法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和负责农机在农田、场上的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

   6、畜牧草原水产科

   拟订山南市畜牧、草原、渔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指导渔业生产结构、布局调整、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饲料资源、草地资源、渔业资源、渔业水域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担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草原监理、草原资源监测、草场承包、草畜平衡等工作;组织、指导草原鼠虫害防治、草原防火、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等工作;承担饲料的草原监督管理;负责提出相关行业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7、兽医科

  组织实施山南市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承担山南市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管理工作;承担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承担动物疫情认定管理和监测预警工作;提供动物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提出动物卫生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山南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抗灾办)

   组织实施农畜产品安全监测和信息提供工作;组织、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承担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农资打假工作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拟订山南市农牧业抗灾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山南市农牧业抗灾工作预案,建立山南市灾害分级预警响应机制;拟订山南市抗灾资金安排和物资购置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负责灾害预警预报、信息传递、数据统计等工作。

   9、计划财务科

   拟订山南市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及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牧业各产业间的协调发展与结构调整工作;承担重大农牧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工作,承担归口管理的农牧业固定资产投资相关工作;提出扶持农牧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信贷和保险等有关政策建议;提出扶持农牧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拟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负责编报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行政经费和各项支农、专项、事业和部拨经费预算和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农牧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监督工作;承办农牧业援藏、涉农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0、政工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与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农牧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二)事业

  1、市畜禽良繁中心(全额)

  负责本地方优良品种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编制畜禽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引进优良畜禽品种的胚胎、冷冻精液;为全市畜禽养殖户提供优秀种牛胚胎、冷冻精液及鸡苗等公共产品;研究并组织各县畜牧技术部门推广畜禽饲养、管理、繁殖和育种等方面的新技术;开展畜禽品种登记和良种登记工作,培育畜禽新品种;分析、预测全市畜禽养殖业产销形势,为农牧民提供产销技术培训、指导和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负责本地方优良品种种质测定和生产性能评估工作;贯彻《种畜种禽管理条例》的执法工作,以及市农牧局委托的其它事业行政任务;开展畜禽病防疫技术研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市农牧局2017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2017年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认真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及有关制度。按照保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切实做到了量财办事、专款专用,确保了2017年度农牧业工作顺利运转。并完成农牧业了各项工作任务,我局财务决算编报工作,认真贯彻市财政财务决算布置会议的要求,认真编制了财务决算。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山南市农牧局2017年度总收入10362.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16.59万元、上年结转1646.34万元,比上年增加6019.81万元,增长138.6%,总支出5728.31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69万元、农林水支出5401.32万元、住房保险支出87.93万元、结转结余4634.62万元,比上年增加3032.53万元,增长112.5%。增加的主分原因: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增加。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规模变化情况与上年决算数同口径比较

  1、基本支出1417.04万元,比上年增加432.39万元,增长35.83%。增加各种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1)工资福利性支出1014.83万元。比上年增加527.79万元,增长108.37%。增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单位部分预算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数为255.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38万元,增长6.4%。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6.3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2.91万元,减少69.46%。退休人员2017年退休费交由人社局发放。

  2、项目支出决算支出数4311.27万元,比上年增加2821.27万元,增长189.35%。

  (1)行政运行项目支出222.13万元(包括:会议费4.92万元,培训费3.11万元,公务接待费7.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9.7万元,增长423.52%。畜禽良繁中心运行及科研经费180万元纳入行政运行项目支出。

  (2)本级支农专项支出4089.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41.57万元,增长182.48%。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结构情况分大类说明金额及占比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数为5728.31万元。

  1、2017年基本支出1417.04万元,占总支出数的25%。

  (1)人员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161.21万元。占基本支出收入的82%,占总支出数的21%。当年拨款结转下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三推增收”工作经费等68.55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数为255.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占总支出数的4%。

  2、项目支出决算数为4311.27万元,占总支出数的75%。3、年末结转和结余4566.0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具体使用情况

  2017年总支出数为5728.31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37万元。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49万元。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4.07万元。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34.44万元。

  (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7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的补助-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的补助0.97万元。

  (5)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7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的补助-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的补助3.4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69万元

  (1)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9.69万元。

  3、农林水支出540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0.05万元,项目支出4311.27万元

  (1)213农林水支出-21301农业-2130101行政运行131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0.05万元,项目支出222.13万元

  (2)213农林水支出-21301农业-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36.56万元

  (3)213农林水支出-21301农业-2130108病虫害控制236.8万元

  (4)213农林水支出-21301农业-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34.06万元

  (5)213农林水支出-21301农业-2130119防灾救灾100万元

  (6))213农林水支出-21301农业-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65万元

  (7)213农林水支出-21301农业-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555.57万元

  (8)213农林水支出-21301农业-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961.1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87.93万元

  (1)221住房保障支出-22102住房改革支出-2210101住房公积金59.86万元

  (1)221住房保障支出-22102住房改革支出-2210102购房补贴28.07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基本支出决算数为1417.04万元,占总支出的25%。

  (一)工资福利性支出1014.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其中:基本工资151.16万元,津贴补贴507.44万元,奖金44.7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4.06万元,伙食补助费20.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4.0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4.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8.44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数为255.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 (1)办公费177.17万元。包括增收三推办、确权办、脱贫攻坚产业组运行经费。(2)印刷费0.61万元。 (3)手续费0.01万元。(4)水费2.64万元。(5)电费9.30万元。(6)邮电费、机要费、报刊费13.91万元。(7)差旅费26.79万元。(8)电梯维护费5.62万元。(9)工会费11.78万元。(10)福利费0.23万元。⑾⑥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77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6.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1)退休费6.5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抚恤金0.37万元。(3)生活补助费36.47万元,主要用市农牧局派驻浪卡子县工布学乡强基惠民工作队生活补助费;自愿者生活费。(4)医疗费5.52万元,2017年退休体检费。(5)住房公积金59.86万元。(6)购房补贴28.07万元。(7)其他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9.59万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总决算数为34.09万元,比上年减少4.83万元,减少12.4%,减少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及陪同人数,控制车辆维修及燃料费等。

  (一)我单位未发生公款出国(境)及外出学习考察费用。上年也无因公出国(境)及外出学习考察费用,费用0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接待费支出7.12万元;比上年增加6.08万元,增加584.62%。增加的主要原因:接待自治区农牧厅、其他地区工作组、接待上级业务部门对山南农牧业工作督导检查,工作组增加,导致业务接待费用增加;共接待110批次,1223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决算支出26.97万元。比上年减少10.91万元,减少28.8%,严格控制车辆维修及燃料费等,车辆编制5车辆,车辆保有量5辆。

  五、2017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山南市农牧局2017年度总收入10362.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16.59万元, 上年结转1646.34万元;总支出5728.31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69万元、农林水支出5401.32万元、住房保险支出87.93万元、结转结余4634.62万元,

  六、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总收入为10362.93万元。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37万元,占总收入的1.9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行政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生育保险。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69万元,占总收入的0.3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病保险。

  (三)农林水支出收入10035.94万元,占总收入的96.84%。

  1、行政运行1380.7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畜禽良繁中心运作经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等。

  2、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68.50万元。用于农牧业科技推广与服务。“冬青18号”“山青9号”青稞新品种推广, 集成技术样板田,野生花椒培育建设,藏香猪养殖,茶叶,藜麦种植高产示范推广,黄牛改良等。

  3、病虫害控制243.34万元。主要用于12县区农药补贴,各县对疫病防控等支出,以及发生重大疫情疫苗设备购置支出。

  4、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52.73万元。主要用于农牧信息平台建设及设备管理,农产特产网站管理费用。

  5、防灾救灾1525.18万元,主要用于农牧业防灾减灾,灾害救助等支出。

  6、农业生产支持补贴906.28万元

  7、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339.27万元。主要用于藏土鸡养殖补贴。

  8、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873.46万元,主要用于有效推进全市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牦牛短期育肥等。

  9、其他农业支出2546.45万元.

  (1)青饲玉米种植补贴205万元

  (2)黄牛改良冻精款494.40万元

  (3) “菜蓝子”工程建设276.45万元。下拨给雅砻生态农牧业有限公司。

  (4)土地确权颁证资金600万元

  (5)2017年种养产业发展资金505.60万元

  (6)乡镇综合服务车辆配置165万元

  (7)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奖励资金300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87.93万元,占总收入的0.85%。住房公积金59.86万元,购房补贴28.07万元。

  七、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支出为5728.31万元。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37万元,占总支出的3.4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行政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生育保险。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69万元,占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病保险。

  (三)农林水支出收入5401.32万元,占总收入的94.29%。

  1、行政运行131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0.06万元(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增收三推、土地确权、脱贫攻坚产业组运行费用);项目支出222.13万元(含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畜禽良繁中心科研及运行经费)。

  2、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36.56万元。用于农牧业科技推广与服务。“冬青18号”“山青9号”青稞新品种推广, 集成技术样板田,野生花椒培育建设,藏香猪养殖,茶叶,藜麦种植高产示范推广,黄牛改良等。

  3、病虫害控制236.80万元,主要用于12县区农药补贴167.98万元;动物疫病防控下拨68.82万元,用于十二县(区)对疫病防控等支出,以及发生重大疫情疫苗设备购置支出。

  4、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34.06万元,主要用于山南地区农业信息服务平台网站的服务器的托管、维护、购买防火墙、交换机相关设备,农产特产网站管理费用。

  5、防灾救灾100万元,抓好防灾减灾物资储备和基础设施等资金保障,加强防灾减灾、应急防抗灾饲草料采购、灾害救助等支出。

  6、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65万元。主要用于良繁中心藏土鸡养殖补贴。

  7、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555.57万元,主要用于有效推进全市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牦牛短期育肥等,秸秆综合利用。

  8、其他农业支出961.15万元,

  (1)青饲玉米种植补贴205万元,下达190.30万元,结转下年147,000元。根据各县完成青饲玉米种植补贴情况下达补助资金。

  (2) 黄牛改良冻精款494.40万元。下达给兽防站。采购我市黄改冻精。

  (3) “菜蓝子”工程建设276.45万元。下拨给雅砻生态农牧业有限公司。主要建设10座高效温室。

  (四)住房保障支出87.93万元,住房公积金59.86万元,购房补贴28.07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255.83万元,包括:(1)办公费177.17万元。包括增收三推办、确权办、脱贫攻坚产业组运行经费。(2)印刷费0.61万元。 (3)手续费0.01万元。(4)水费2.64万元。(5)电费9.30万元。(6)邮电费、机要费、报刊费13.91万元。(7)差旅费26.79万元。(8)电梯维护费5.62万元。(9)工会费11.78万元。(10)福利费0.23万元。⑾⑥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77万元。

  (二)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说明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总体情况。我单位2017年,政府采购199.4149万元。为有效推进全市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山财农指[2017]308号下达了181.3949万元草原设备款,专项用于购置基本草原划定工作仪器设备。经基本草原划定领导小组同意,市草划办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置并发放至各县区,将积极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提供了硬件条件,从而提高内外业工作效率,为顺利通过自治区级终验奠定有力条件。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市农牧局土地使用面积16630㎡。市农牧局共有车辆5辆,业务用车5辆。其中:越野车4辆、轿车1辆。

  (五)绩效管理项目情况说明他

  2017年我单位无绩效管理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一)工资福利(项)

  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休假探亲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主要用于退休费、离退休公用经费、休假探亲费、未休假探亲费、维稳值班补助、加班补助、通讯补贴、伙食补贴、独生子女包干费。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九、农业:反映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十、科技转化与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十一、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反映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防灾救灾: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十四、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十五、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来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十六、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其他农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一周新闻排行
精彩视频
精彩图片
网站简介  |   本网动态  |   版权声明  |   新闻许可  |   联系我们  |   山南网投稿  |   友情链接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10-2017 山南网(中国西藏山南网) WWW.XZSN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藏ICP备14000057号-1 网安联网备案号:54220002000002号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藏党宣[2010]250号
中国 西藏 山南市乃东县湖南路19号 联系电话:0893-7892933 邮箱:xzsnw#sina.com(把#号换成@符号) QQ:1647664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