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山南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 年 9 月 2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山南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涉外法律法规、指示和决定。贯彻执行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和决定。
(二)负责做好市委、市政府在外事侨务工作中的助手和参谋。制定全市外事侨务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检查全市有关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涉侨法规的情况;承办全市的外事侨务工作和港、澳事务等涉外活动;协调处理全市各类涉外涉侨事务。
(三)围绕全市局势稳定、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工作进行外事侨务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审核会签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或市政府的外事侨务文件;负责审核会签和协调管理全市派遣因公出国(境)团组和邀请国外相关人员来访事宜;综合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各项事务;定期综合分析全市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宾来访的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
(五)负责协助接待来市访问的国宾、党宾、议员、外交官、国际组织等其他重要外宾;协助接待来市采访的外国驻京和临时来华记者;指导全市有关外事侨务接待工作;统筹安排市领导的外事侨务活动。
(六)负责缔结我市国外友好城市和协调管理民间对外交往工作,利用民间渠道促进我市对外开放和对外友好交往。
(七)负责了解、掌握全市常驻外国人员和其他外国人活动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我市发生的涉外案件和涉及外国人管理的有关事宜。
(八)负责指导协调和归口管理全市非政府间个人、团体、组织等各类形式的涉外项目;协助政府间合作项目、境外藏胞项目的管理;开展涉外项目调研;参与处理和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处置涉外项目领域引发的重大涉外案(事)件和违法违规案件;协助有关部门监督指导全市在各个领域接受境外援助和合作的项目;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技术人员、涉外项目中方雇员管理等工作。
(九)归口管理和协调处理全市的边界(境)事务和边境涉外事件;指导并参与边境地区地方会谈、会晤工作。
(十)负责对各县(区)及市直单位外事侨务或涉外工作政策把关和具体业务指导、培训;负责对全市有关部门的涉外人员进行外事政策、外事纪律教育、总结交流全市外事侨务工作经验。
(十一)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协同审核全市重要涉外报道稿件和其他有关文稿。
(十二)负责拟订全市侨务工作计划和规划;统筹协调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各县(区)侨务工作;审核报批并协调指导华侨华人捐赠及使用工作;开展对港澳侨界的联谊服务工作;指导涉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交流合作;开展涉侨外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十三)承办市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山南市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山南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设有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礼宾接待科、出国境管理科、边境管理科、侨务(涉外项目)科。
(二)人员情况
山南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编制15人,在编16人,其中公务员13人,工勤人员3人。
(三)部门决算科室构成
本单位纳入部门决算的科室分别为:综合科、礼宾接待科、出国境管理科、边境管理科、侨务(涉外项目)科。
第二部分
(表格见附件2)
第三部分
山南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7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决算合计620.95万,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537.32万元,年初结转83.63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590.2万元,结转下年30.75万元,支出合计620.9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0.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4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25万元、结转结余30.75万元,收入和支出均比上年增加140.95万元,增长29.36%,增长原因为养老保险结转增加及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单位缴费部分划拨给各单位自行缴纳,不再由财政代缴。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537.32万元,比上年增加88.87万元,增长19.82%,增长原因为2017年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划拨给各单位自行缴纳,不再由财政代缴。2017年本部门决算支出590.2万元,同比增加193.83万元,增长48.9% 。其中2017年基本支出543.05万元,比上年增加180.88万元,增长49.94%,增长原因为2017年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划拨给各单位自行缴纳,养老保险个人扣缴部分一直留存在账上结余,2017年才交付社保局,故支出增加。2017年项目支出47.15万元,同比增加12.95万元,增长37.87%,增长原因主要是因公出访经费及差旅费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结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0.28万元,占总经费支出的81.3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47万元,占总经费支出的8.21%。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2万元,占总经费支出的3.25%。
4.住房保障支出42.25万元,占总经费支出的7.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80.2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共48.47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19.2万元。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购房补贴(项)42.25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3.05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共计473.9万元,占总经费支出的87.2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35.52万元,占总经费支出的6.5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3.63万元,占总经费支出的6.2%,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四、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31.8万元,比上年增加7.06万元,增加28.54%。增长原因为出访团组及外宾接待团组增加。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18.82万元(2批12人次),比上年增加1批6人次,经费同比增加6.38万元,增加51.29%;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对外交流交往工作需要以及自治区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017年出访团组2批,较2016年增加1批,故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41万元,比上年减少0.23万元,减少0.2%;减少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因,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故公务用车运行费较往年有所减少。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所产生费用均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我办车辆编制数2台,车辆保有量2台。
3、公务接待费1.57万元,共接待9批72人次(其中全部为外宾接待,接待外宾9批72人,产生接待费1.57万元),同比增加0.91万元,增加137.88%。增加的主要原因:外宾团组及人数较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故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我办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2017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决算数537.32万元,年初结转83.63万元,全年收入620.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590.2万元,结转下年30.75万元,全年支出620.95万元。全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
七、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决算数537.32万元,占全年收入的86.53%;上年结转83.63万元,占全年收入的13.47%。
八、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0.9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以及住房保障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5.52万元,比上年减少1.28万元,减少3.48%。因人员减少,故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7年年末固定资产总计178.48万元,其中车辆价值110.42万元,占总资产的61.87%;其他固定资产68.06万元,占总资产的38.13%。我办共有车辆2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预算绩效考核情况说明
2018年,我办未列入预算绩效管理试点部门。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7年,我办未安排政府集中采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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