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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09-21 16:47:03  来源:山南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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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山南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山南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道路水路运输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2、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和海事行政管理工作。

  3、负责各县(区)道路水路运输业务指导、行业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

  4、承担道路水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经营的许可、审验工作。

  5、负责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站场运输、机动车维修与综合型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以及出租汽车、城市公共交通、农村客运等行业的具体管理工作。

  6、负责道路水路运输企事业及相关业务企业的源头安全监管工作。

  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和从业资格证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运管(海事)制式服装、执法装备等采购管理工作。

  9、负责对省际旅客运输和国际道路运输的具体业务办理和日常监管工作。

  10、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船舶,浮动设施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防止船舶的污染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山南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设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分别是:

  (1)、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局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文件复印和档案管理;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活动和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纪要、信息、议案、建议、提案、保密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维稳和综治、信访受理工作;负责全市客货运站场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局后勤保障及基建等相关工作;负责行业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宣传工作,负责局党建工作,承担局管理干部的考核、培训、监督、奖惩及后备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管理、人事档案及相关统计工作,承担局干部职工休假、疗养、抚恤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2)、财务统计科、负责贯彻执行财务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负责局财务收支及国有资产管理;复责局全体干部职工工资发放;负责局全体干部职工医保、社保的缴纳及经费开支;负责汇编定期统计报表,全行业各类统计报表,如期报送道路水路运输月报、季报、年报等;负责组织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统计调查、分析、监督及发展预测;负责做好全市客、货运站场、维修站点的基础统计工作;负责局道路水路运输有关票、证、本、册、牌的申报领用、管理、发放与缴销工作,编制局内部票据使用情况报表,建立健全票证发放和缴销台帐;负责燃油补贴、农村客运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政府采购等工作。

  (3)、客货运输管理科、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制定全市道路客货运输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道路客货运输行业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审查、审批道路客货站场建设、物流信息、出租车、城市公交、旅游客运、班线客运、农村客运、汽车租赁等运输辅助业的开业、停业申请,核发经营许可证,办理营运证牌,组织年度审验及质量信誉考核;负责全市道路运输战备工作及重点物资运输和应急保障运输的组织和调度。

  (4)、从业维修管理科(驾培管理科),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驾校、维修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维修市场管理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审查、审批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综合性能检测等开业、停业申请,核发经营许可证,组织年度审验及质量信誉考核;监督管理全市汽车维修、综合性能检测、驾驶员培训行业工作;承担汽车维修行业中的质量纠纷等日常业务工作;负责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质量信誉考核等工作。

  (5)、海事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科),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有关道路、水路运输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负责全市船舶检验工作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船舶的证书及船员的适任证书的受理、审批、发证;负责对船员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参与全市通航水域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认定;负责监督、检查通航水域安全,核准设置禁止航区;负责水上运输市场监管工作,参与水上运输、水上旅游、渡口设置建设等。负责指导、监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行业源头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经营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负责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各项台帐的建立、信息汇总、归档;组织召开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起草各类安全应急方案并实施;负责建立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事故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汇总和上报。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山南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核定事业编制16名。其中:局领导职数3名(副县级1名、正科级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指数10名。

  四、在职人员情况

  在职人数12人,其中:公务员5人(4男1女),工勤人员2人(其中:高级工1人,技师1人)公益性岗位4人,临时工1人。

  第二部分 山南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山南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2017年度总收入652.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4.07,上年结转258.6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19.31万元、结转结余170.62万元,比2016年增加 161.98万元,增长33%。,增加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增加。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收入652.76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94.07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58.69万元。比上年增加161.98万元,增长33%。增加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增加。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2.14万元,比2016年同期增加272.26万元,增长129.72%。增加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94万元,占总支出数的95.4%,比2016年增加227.86万元,增长98.17%,增加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增加,成品油改革补贴资金落实等。项目支出22.2万元,占总支出数的4.6%,2016年无项目支出,无法与上年增减对比。产生项目支出的原因:新建停车棚支出11.11万元,单位院内更换电线10.2万元,值班室维修0.89万元。

  1、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9.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158.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2.35万元、津贴补贴63.68万元、奖金7392万元、伙食补助费5.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2.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3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32万元、邮电费0.83万元、取暖费1.67万元、差旅费12.08万元、维修(护)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0.46万元、工会经费0.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7.97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0.21万元、生活补助11.77万元、生产补贴228.92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住房公积金10.71万元、购房补贴4.4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1万元。资本性支出3.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8万元。

  2、2017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2.2万元,其中:新建停车棚支出11.11万元,单位院内更换电线10.2万元,值班室维修0.8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2.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交通运输支出419.31万元、占86.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35万元、占8.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2万元、占1.52%,住房保障支出15.16万元、占3.14%。

  (1)交通运输支出419.31万元。

  1、公里水路运输支出419.31万元。其中:公里运输管理费支出419.3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35万元。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38.2万元。其中: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19万元。

  2.残疾人事业支出(项)1.24万元。其中: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项)1.24万元。

  3、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支出0.91万元。其中: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11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18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62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7.3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7.3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7.3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15.16万元。住房改革支出(款)15.1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0.71万元,购房补贴4.45万元。

  四、2017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8.96万元,比2016年同期增加0.04万元,增长0.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2017年全区道路运输体制改革,上级各种检查、督导工作增加,相应经费支出增加。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局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未发生出国费用,与2016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0.46万元,比2016年增加0.11元,增加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全区道路运输体制改革,上级各种检查、督导工作增加,相应经费支出增加。公务接待2批次11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8.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减少0.07万元,减少0.86%,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积极履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控制车辆维修及燃料费。车辆编制1辆,车辆保有量4辆。

  五、2017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652.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4.07万元;上年结转258.69万元。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652.76万元,其中:支出482.14万元;年底结转170.62万元。

  六、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共计652.7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58.6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94.07万元。

  七、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总支出共计482.14万元。

  (一)2017年度我单位基本支出459.94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8.2万元,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19万元。

  2、残疾人事业支出1.24万元,其中: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1.24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32万元。

  4、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运输管理419.31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5.1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0.71万元,购房补贴4.45万元。

  (二)2017年度我单位项目支出22.2万元

  其中:新建停车棚支出11.11万元,单位院内更换电线10.2万元,值班室维修0.89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9.23万元,主要有:办公费2.73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32万元、邮电费0.83万元、取暖费1.67万元、差旅费12.08万元、维修(护)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0.46万元、委托业务费6.48万元、工会经费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

  2017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三)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无绩效管理项目。

  (四)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项目。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机关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山南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发生未执行完毕、结转到下一年的资金。

   三、主要支出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本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等。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用于退休费、离退休公用经费、休假探亲费、未休假探亲费、维稳值班补助、加班补助、通迅补贴、伙食补贴、独生子女包干费。

  4、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公路水路正常的行政运行,运管(海事)执法人员制服装具,印刷运管各类单、证、牌等。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为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食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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