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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卫计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09-21 15:52:26  来源:山南网  作者:

  山南市卫计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年 9 月 18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卫生计生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山南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卫生计生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计生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自治区有关卫生政策、标准和规范。

  (二)统筹规划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拟订全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全市人口和优生优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全市人口计生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组织实施农牧区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农牧区医疗制度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综合管理和监督。

  (四)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实施地方病及其他重大疾病预防、计划免疫工作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队重大疾病实施预防和干预,发布发动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五)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制动全市卫生应急预案和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全市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和保健工作。

  (六)负责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含民族医院)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组织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职业道德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建立医疗机构服务评价监督体系,指导制订全市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快发展藏医药事业。

  (七)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

  (八)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全地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和聘任规范并组织实施。

  (九)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规划,推动基层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促进人口计生和优生优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监测人口计生和优生优育发展动态,负责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的综合信息化建设。

  (十)制定并实施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推动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率。

  (十一)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等重要信息,负责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编制药具需求计划;组织参与全区医疗卫生科研攻关项目、基建评估,组织实施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十二)承担山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山南市红十字会、山南市医学会和山南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

  (十三)承办行署搅拌的其他事项。

  二、山南市卫生计生委决算单位构成

  山南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内设。

  (一)办公室(政工人事科)

  协助委领导协调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纪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和信访、接待工作;承担卫生信息管理工作;承办相关新闻发布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和所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相关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群团工作。

  (二)综合监督科(食品安全标注与监测评估科)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消毒产品的卫生安全监督检查;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政行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评估、交流;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政策制定、规划计划制定、督导评估、队伍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参与拟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源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三)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山南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山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观测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和干预措施,完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协调重大疾病、地方病和公共卫生实施防控和干预;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重大疾病预防项目;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全市卫生应急工作;拟定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应急信息和指挥体系;发布突发公共卫生实践应急处置信息;指导和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协调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进行预防控制和医学救援;拟定全市医疗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和管理工作,并对调用提出建议;管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库和应急队伍。

  (四)基层卫生科(农牧区医疗管理科)

  负责拟定农牧区和社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卫生保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农牧区和社区医疗制度,并承担市农牧区医疗管理办公时常工作;指导依法开展乡村医疗执业注册与相关管理工作;收集、分析农牧区卫生和社区相关信息,检查评价重要卫生政策落实情况;会同有关方面拟定涉及农牧区和社区卫生、基层医疗和人才派样等工作的有关规划协助实施。

  (五)医政科(山南市医学会)

  指导实施所有医疗机构、医疗准入、医疗技术运用、医疗质量和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组织落实医务人员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等有关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用管理、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落实全区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政策、落实全市基本药物、医疗用品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重大医院科研项目;组织实施卫生装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全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全市卫生技术人员的合理配置方案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牧区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人才培训的工作;组织实施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和聘任规范工作;负责全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负责全市卫生专业人员职称晋升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国际国内合作交流工作;承担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与预防保健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干部保健体系建设和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有关重大会议和活动的干部保健、卫生保障工作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山南市医学会日常事务。

  (六)规划财务科

   拟定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评价、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参与全市入口基础数据库建设;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拟定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对口援藏工作。计划管理我市医疗卫生转向资金,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市卫生计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建设项目;负责编制卫生事业年度预算决算,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卫生事业发展的经济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贵卫生计生系统的正常资金管理工作和委机关财务工作;负贵卫生系统专项资金、国有资产、财务管理监督工作;制定本级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七)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指导服务科

  拟定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规范、标注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我市健康促进和健康工作;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牵头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性残疾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妇幼卫生标准;依法对妇幼保健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系统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做好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优生优育服务工作;指导、检查、督促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预防、鉴定和治疗;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优生优育工作网络建设;组织实施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负责全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出生缺船率;建立完善特殊家庭和优生优育家庭惠民扶助制度和政策:拟定翌生和计潮生育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学普及和信息发布;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并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服务管理机制;综合协调全市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开展农牧区计划生育免费指导服务、优生优育和妇科疾病的健康教育、普查普治工作。

   (八)藏医药管理科

  负责拟定全市藏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拟定地方有关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拟定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重大藏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承担藏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科研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藏西医结合工作;负责指导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参与市基本药物制度建设;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一藏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藏医药科研能力建设;参与拟定金市藏医药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藏医药扶持政策;负责藏医药文化建设,组织协调开展藏医药交流合作;负责拟定组织实施藏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藏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

  第二部分

  山南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表格见附件2)

  第三部分

  山南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山南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财政预算拨款4551.05万元,上年结转877.9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总收入5428.9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54.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5万元。比2016年决算支出数增加1858.08万元,增加88.0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委2017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中包含了各县医疗卫生的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结转下年度1459.7万元。

  二、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规模变化情况

  山南市卫生计生委上年结余资金877.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551.05万元,预算拨款总收入5428.96万元,同比增加2439.87万元,同比增加81.63 %。增加的主要原因:2017年提前告知数各县医疗卫生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纳入到我委2017年财政年初预算中。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结构情况

  山南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6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9.56万元、占总支出的46.85%,项目支出2109.70万元,占总支出的53.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具体使用情况

  1、 2017年科目编码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万元。

  2、2017年科目编码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8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及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4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4.88万元。

  3、2017年科目编码210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支出3954.73万元,其中2017年科目编码210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905.5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887.3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物4.93万元;其他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管理事物支出9.22万元。2017年科目编码21002公立医院支出68.00万,其中其他公立医院支出68.00万元。2017年科目编码21004公共卫生支出874.24万元,其中卫生监督机构支出12.27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859.31万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66万元。2017年科目编码21007计划生育事中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0.12万元。其中其他计划生育事中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0.12万元。2017年科目编码21010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1100.83万元,其中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1100.83万元。

  4、2017年科目编221住房保障支出5.25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5.25万元。

  三、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山南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59.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1.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379.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5.31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医疗费用、抚恤金、生活补助、休假探亲费、未休假探亲费、维稳值班补助、加班补助、通讯补贴、独生子女包干费;其他资本性支出292.77万元,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5.42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减少13.08万元,减少33.97%,减少的主要原因:2017年我委严格履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西藏自治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在公务用车上严格实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严禁公车私用,公务用车严格实行审批报批制度。在公务接待上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全部以工作餐来接待,严禁使用高档烟酒,提倡本单位食堂就餐,同时控制了陪同就餐人数。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与2016年持平,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1.2万元,同比2016年减少3.4万

  元,减少74%,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全部以工作餐来接待,严禁使用高档烟酒,提倡本单位食堂就餐,同时控制了陪同就餐人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10批次、241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2万元,无车辆

  购置费用,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6年减少9.7万元,同比减少28.5%。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严禁公车私用,公务用车严格实行审批报批制度,严格控制车辆维修等。车辆编制数为5辆,车辆保有量6辆。

  五、2017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预算法,山南市卫生计生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决算中。收入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为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个人和家庭补助、项目支出。2017年收支总决算为5428.96 万元。

  六、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山南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收入决算数5428.95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为4551.05万元.上年结转877.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100%。

  七、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山南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支出决算3969.26万元。

  1、基本支出1859.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1.95万元,占总基本支出的52.81%,商品和服务支出379.53 万元,占总基本支出20.4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5.3万元,占总基本支出的11.04%,其他资本性支出292.77万元。占总基本支出的15.74%。

  2、项目支出2109.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14.5万元,占总项目支出的38.61%,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95.2万元,占总项目支出的61.39%。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2017年我委根据《山南市人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政府采购了250.39万元,其中询价及招标144.75万元,自行采购了105.6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我委机关运行费共计379.53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2171.62万元;30202印刷费0.77万元,30205水费1.5万元;30206电费9.99万元;30207邮电费30.97万元;30211差旅费14.23万元;30213维修(护)费1.3万元;30215会议费2.07万元;30216培训费108.03万元;30217公务接待1.2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2万元;302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2.4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2017年我委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我委共有房屋资产面积7108.99平方米、房屋价值1404.23万元。一般公务用车8辆、车辆价值469.9万元(其中轿车3辆,价值99.07万元。越野车5辆,价值370.8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共有价值812.67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无绩效项目相关预算。故无相关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财政局当年拨付资金加上年结转收入。

  二、支出:一般预算基本支出:1、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休假探亲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用于退休费、离退休公用经费、休假探亲费、未休假探亲费、维稳值班补助、加班补助、通讯补贴、伙食补贴、独生子女包干费。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业务工作的需求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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