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2019年 1 月 28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XXX(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XXX(部门) 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XXX(部门)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的责任。
(三)主管全市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监督对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标准;贯彻执行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工安置政策;负责国家民政部门规定人员的评残换证工作;协助部队做好征兵工作;组织和指导市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负责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指导灾民恢复重建;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五)贯彻执行自治区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社会救济工作;落实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肋、五保供养、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六)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的调整事宜;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查报批工作,承办村(居)委会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查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县、乡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以及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纂、审核、报批工作。
(七)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的建议,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贯彻执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及社会福利机构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承担组织社会慈善公益捐助工作,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提出扶持、保护社会福利企事业单位的建议;指导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九)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贯彻执行自治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提出全市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发展规划及政策。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民政局本级一个部门。民政局内设科室十个,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民政科(民间组织管理局)、社会救助科、社会福利科、救灾科、两委办(老龄委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社会救助管理站、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站、山南儿童福利院、山南市申请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山南市民政局2019年度
预算情况说明
一、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初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79.16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2707.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9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79.16万元,上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7.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371.91万元,增长12.4%。其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优抚对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费、二是增加了孤儿集中供养机构运行经费、三是增加了退役军人事务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9年初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379.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收入2707.6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0.13%;卫生健康收入560.8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6.6%;住房保障支出(类)60.9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07.61万元。
1.民政管理事务(款)882.5万元。
(1)行政运行(项)865.5元。用于行政机关的基本支出。
(2)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5万元。用于城区路牌维修维护支出及地名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3)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12万元。用于八一活动开展支出、防灾减灾专项支出及低保工作经费。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05.63万元。
(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5万元。用于退休人员护工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3.13万元。
3.抚恤(款)190.53万元。
(1)伤残抚恤(项)190.53万元。
4.退役安置(款)150.03万元。
(1)退役士兵安置(项)1万元。用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经费支出。
(2)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149.03万元。用于管理机构开展日常工作支出、双拥工作经费(含欢送退伍军人经费)支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支出、优抚对象关爱支出。
5.社会福利(款)1134.52万元。儿童福利(项)1134.52万元。其中:机构运行经费537.88万元,孤儿生活补助资金596.64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560.6万元。
1.行政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款)52.1万元
(1)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41.25万元,用于支付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0.85万元。
2.医疗救助(款)500万元。
(1)城乡医疗救助(项)500万元。用于大病救助基金。
3.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8.5万元。用于发放寿星老人健康补贴及老龄事务方面的日常工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60.95万元。
住房公积金(项)60.95万元,用于缴存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
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50万元。
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50万元,用于自然灾害发生时的生活补助。
三、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计1013.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0.54万元,占90.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住院护工费、维稳值班补助、通讯补助、独生子女包干费; 公用经费93.32万元,占9.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党建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四、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1.76万元,年初无出国(境)经费预算。
(一)公务接待费用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76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基础上增加0.18万元。其原因是2019年初公用经费核定人数与2018年年初比有所增加。
(二)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18年一致。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6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化。其原因是2019年公务用车编制数与2018年编制数一致。
2019年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14辆,与2018年保持一致。
五、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79.16万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79.1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7.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9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万元。
六、2019 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初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379.16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7.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9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万元。
七、2019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年初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79.1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7.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9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19年年初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二)2019年年初无政府采购安排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3.32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 17.55万元,增长18.8%。其原因:一是增加了电梯运行维护费、二是新增了党建经费、三是增加了差旅费。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其他用车1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是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一周新闻排行
- 精彩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