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
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
2019 年 1月 25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部门)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概况
山南地区残联2002年从民政局的一个科室升格为独立的副县级单位,编制总数4名。2007年7月地区编办同意设立办公室和综合部为内设副科级行政机构,增加2名行政编制。2007年7月地区编办同意设立山南地区残联残疾人康复中心,为地区残联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
一、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无下级预算单位,2019年预算公开范围为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二、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部门职责
1、广泛听取残疾人意见和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提高素质,发挥潜能。
3、宣传残疾人事业,弘扬人道主义,沟通政府和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4、开展残疾人扶贫、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市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我市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7、指导和管理基层残疾人组织的自身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培训培养基层残疾人工作者。
8、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9、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0、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部门机构设置
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是独立的副县级(参公)单位,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科和教育就业科三个正科级行政科室;下设两个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山南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山南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共有职工27人,其中:在职正式人员16人,(行政9人、事业7人、籍贯在区外人数7人,籍贯在区内人数9人),退休6人、公益性岗位11人。
第二部分
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部门)2019年度预算明细表(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6.54万元, 2019年预算拨款758.09万元,比上年增加101.55万元,增长15.47﹪。2019年预算比上年增长原因:增加了残疾人辅助器具购置资金;残疾人康复服务补贴、康服务工作经费;残疾人自主创业资金等。
二、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
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8.09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9.49万元、比上年增加97.81万元,增长 15.9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6万元、比上年增加1.81万元,增长9.13﹪、住房保障支出27万元、比上年增加1.93万元、增长7.7﹪。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主要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三类。当年财政拨款总数为758.09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基本支出 709.49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数的93.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6 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数的2.85﹪。住房保障支出27 万元,占财政拨款的3.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9.49万元、比上年增加97.81万元,增长 15.99﹪。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支出0.3万元、比上年数持平。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支出45.74万元、比上年增加3.4万元,增长8﹪。
(3)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支出333.65万元、比上年增长53.54万元,增长18.56﹪。
(4)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经费(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支出100.6万元、比上年增长77.6万元,增长337.39﹪。
(5)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支出87.2万元、比上年减少147.79万元,减少62.89﹪。
(6)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支出142万元、比上年增长142万元,减少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21.6万元、比上年增加1.81万元,增长9.13﹪。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支出18.3万元,比上年增加1.36万元,增长8﹪。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支出3.3万元,比上年增加0.45万元,增长15.78﹪。
3、住房保障支出(类)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数为27万元,比上年增加1.93万元,增长7.7﹪。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数为27万元,比上年增加1.93万元,增长7.7﹪。
三、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6.29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382.8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0.73万元;津贴补贴141.72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8.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74万元;医疗保险1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3万元;失业保险0.41万元;工伤保险0.46万元;生育保险1.6万元;住房公积金2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5.33万元(其中:伙食费10.08万元;烤火防寒费3.65万元;家庭小孩肉价补贴0.07万元;独生子女费0.01万元;水电费0.65万元;加班补助1.54万元;高海拔工龄折算7.97万元;住房补贴10.96万元;休假探亲费14.25万元;未休假探亲补助4.48万元;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10.11万元;驻村工作取暖费0.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9.68万元。其中:办公费3.36万元;印刷费0.64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1.37万元;邮电费1.30万元;差旅费7.80万元;培训费0.96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工会经费4.88万元;福利费0.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0.28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0.90万元;党建经费1.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74元。其中:退休住院护工费0.30万元;奖励金0.15万元;维稳值班补助10.08万元;通讯补贴2.89万元;独生子女包干费0.32万元。
四、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8万元,比上年增加0.02万元,增长0.43﹪。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维护费4万元,与2017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0.60万元,比上年增加0.02万元,增长0.43﹪。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
车辆编制1辆,车辆保量2辆(丰田4500一台,南京依维柯一台(残疾人康复服务车)。将继续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预计今年的接待批次为20次,接待人数为50人。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19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山南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预算法,三公经费预算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收人为758.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总计758.0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8.09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100﹪。
(二)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19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支出为758.09万元。
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9.49万元、比上年增加97.81万元,增长 15.9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21.6万元、比上年增加1.81万元,增长9.13﹪。
住房保障支出(类)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数为27万元,比上年增加1.93万元,增长7.7﹪。
七、关于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19年度收入总表情况说明
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19年预算拨款758.09万元,比上年增加101.55万元,增长15.47﹪。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8.09万元.
八、关于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19年度支出总表情况说明
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19年预算拨款758.09万元,比上年增加101.55万元,增长15.47﹪。
主要分三大类: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09.49万元、占总支出93.59﹪。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1.6万元,占总支出2.85﹪。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27万元,占总支出3.56﹪。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9.68万元,比年增加3.07万元、增长11.53﹪。增长原因2019年比上年增加了电梯运行维护费,党建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预算政府采购支出68万元,购买残疾人轮椅、坐便椅、手拐、腋拐、房褥疮垫、助听器款,全部有政府统一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业务用车2辆、丰田4500一台,南京依维柯一台(残疾人康复流动服务车),固定资产总计1491.2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32.48万元,专用设备66.16万元,家具、用具46.13万元、土地房屋构建1246.49万元。单位价值50万以下通用设备867台(套),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以下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涉及项目10项:
1、残疾人托养中心运行经费
残疾人集中托养经费由基本生活保障经费和护理费组成,基本生活保障经费参照当地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确定,护理费参照护理等级相应的护理标准确定。
(一)托养中心每年水电费小计:9万元。(一个月0.75×12个月)
(二)中心运行经费小计:5.6万元。(其中:按市福利院标准每人每月150元整、电梯维护费1.1万元整)。
(三)集中托养25人一年餐费小计:30万元。(一人一月1000元×12月×25人)
(四)康复设备专线网络一年小计:1.5万元。
(五)集中托养人员护理费一年小计:4.8万元。(一人一月500元×12月×8人)。以上各项共需经费50.9万元.
2、残疾人辅助器具购置资金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要求,到2020年,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按照市残联工作计划,拟于2019年完成有辅助器具需求残疾人总数的40%适配服务,拟购置便携式助听器200件资金约为14万元;轮椅300辆30万元;手杖200件2万元;腋拐200件4万元;肘拐200件2万元;坐便椅100件3万元;防褥疮坐垫100件4.5万元;防褥疮充气床垫100件8万元;靠背椅100件1.1万元;共计68.6万元.
3、“助残日”经费
根据藏残工委字﹝2017﹞1号和山委﹝2016﹞62号文件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14条规定,每年五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法定“全国助残日”。每年“助残日”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前往各县慰问贫困残疾人20户,每户0.1万元,共计:2万元。
4、残疾人艺术团活动经费
为了使进一步推动我校艺术团文体活动蓬勃开展,营造欢乐祥和、健康文明的文化氛围,展现残疾儿童热爱生活、积极向上、自强不息、身残志坚的精神风貌,同时为了进一步扩大我校艺术团影响力,积极响应上级主管部门的号召和艺术团的各种设施设备的完善,将计划打造具有民族特色舞蹈,以进一步充实更新原有节目。用于演员30人,购买热巴舞服饰30套、一套单价1316元,共计3.95万元,热巴鼓15个、一个单价0.05元,共计0.78万元,手铃15个、一个单价0.18万元,共计0.27万元,以上三项共计5万元整。
5、残疾人就业保障自主创业经费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和《山政办发〔2017〕173号》文件精神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
扶持标准及预算
(1)对从事民族手工编织、缝纫、木碗加工、机械修理(摩托车修理、汽车修理、农用车修理等)、洗车店、小旅馆和盲人按摩等行业具有一定规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自主创业个体,按照2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扶持25名,共计资金50万元整)。
(2)对从事小商店、馒头店、理发店、小饭店、茶馆和蔬菜店等行业的贫困残疾人,按照1.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扶持18名,共计资金27万元整)。
(3)对残疾人自主创业和其他个体企业经营者,每带动1名残疾人就业,且就业时间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给予自主创业者和其他个体经营者一次性补贴资金2000元。(就业15名,共计资金3万元整);各项经费60万元。
6、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经费
我市12县(区)全覆盖督导检查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相关信息数据更新工作开展情况,每县抽查2-3个乡(镇)的4-5个村(居委会),每个村(居委会)不少于5户,以现场抽查和网络、电话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相关信息数据更新工作。主要用于前往12县(区)督导检查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相关信息数据更新工作开展情况。
(1)、督导检查期间的住宿、其他费用:1次*3人*9天*300元/天=5000元;
(2)、交通费:1次*2500公里*0.25*8.8元/公里=0.5万元;以上两项合计1万元。
7、全国第二代残疾人换证工作经费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凭证。核发和管理残疾人证要与残疾人状况调查,建立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制定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保障各项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工作结合进行,为保证残疾人证的实际效用,每年都有新增残疾人需要办理残疾证,工作时限全年。保障各项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工作结合进行,保证残疾人证的实际效用。为更好的开展好此项工作,市财政每年预算全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证网上办理网络费、网络维护0.5万元、出差补助、住宿1万元,车辆修理、燃油费1.5万元。(主要用于督促检查残疾人证及时办理情况。)
8、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情况工作经费
《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16﹞44号)和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西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工作的通知》综合科依照文件规定要求各县民政局(残联)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做好符合享受“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相关表格的填写、公示等工作,并派工作组前往各县(区)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由于各县(区)工作情况不同等因素督导检查时间为7月至12月底。调研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所产生的人员出差补助和住宿费、车辆维修及燃油费。主要用于各县(区)督导检查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惠民政策工作开展和乡镇落实资金公示情况。
(1)、督导检查期间的住宿、其他费用:1次*3人*12天*300元/天=0.79万元;
(2)、交通费:2次*2750公里*0.25*8.8元/公里=0.6。1万元;以上两项合计2万元。
9、残疾人康复服务补贴、康复服务工作经费。
(1)残疾人康复服务补贴资金。根据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7-2020年)》文件规定,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补贴标准为190元1人次,1500人次×190元=28.5万元,于2019年1月10日至12月10依托乡镇卫生院医生实施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根据服务情况下拨资金。
(2)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行动工作经费。按照各级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要求,市残联和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建立市级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赴各县(区)检查指导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开展情况,并邀请区内外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专家为开展各类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促进辅助器具工作良性发展。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行动工作经费3.5万元,其中;住宿费每人180×3×20天=1.08万元;出差补贴每人120×4×20天=0.96万元;车辆维修及燃油费1.5万元)。
10、残疾人技能培训经费、培训工作经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和关于印发《山南市残联机关“十三五”期间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山残字〔2016〕55号)文件精神,2019年计划对全市125名残疾人进行培训,各县(区)残联要加强残疾人培训工作并与就业有效衔接,积极整合资源,强化部门配合,深入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服务工作。市残联根据各县(区)残联上报培训任务情况,申报2019年残疾人培训计划所需经费8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解决)和精准扶贫和就业培训工作经费2万元(财政预算)。共计82万元(捌拾贰万元)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社火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四、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
五、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其他项目支出。
七、残疾人康复: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八、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职业介绍、培训和服务、以及残疾人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九、残疾人体育: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体育方面的支出。
十、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放心保)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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