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
2019 年 1月 2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山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山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西藏山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山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山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山南市疾控中心无下级预算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范围为山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参与拟订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相关的规则工作。
2、对解决传染病流行、中毒、卫生污染、救灾防病、等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3、实施免疫接种、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与管制。
4、对传染病、突发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学生常见病等重点疾病发生、发展和分布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检测,并制定预防控制对策。
5、负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6、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评价和疫情报告及预测、预报工作。
7、负责推广先进的预防医学技术手段、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
8、承担卫生预防检测检验及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与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签定、卫生学评价、卫生预防检验和实验质量控制工作。
9、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指导县、乡预防保健工作、承担爱国卫生运动中与疾病预防控制有关的技术指导工作。
10、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
11、承办地区卫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山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财政全额事业单位,内设11个科室,均为股级机构,即:行政办公室、传染病防控科、慢病科、地方病防治科、卫生监督科、卫生检验科、健康教育科、性病与艾滋病科、结核病防治科、质管科、财务科。
第二部分
山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预算明细表(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山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山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361.56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5.5万元,比2018年增加343.94万元,同比增加20.16%。支出包括:20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为基本支出146.34万元,同比增加1.8%;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1.73万元,同比增长23.93%;221住房保障支出87.43万元,同比增长2.1%。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度山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05.5万元(其中20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为基本支出146.34万元,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1.73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87.43万元),2018年预算拨款1361.56万元(其中20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为基本支出156.48万元,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9.46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85.62万元)。
两年数据对比20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为基本支出146.34万元,同比增长1.8%;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1.73万元,同比增长23.93%;221住房保障支出87.43万元,同比增长2.1%。两年总支出增加343.94万元,同比增加20.16%。结合工作计划、调标增资等原因,我单位2019年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9年山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05.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基本支出146.34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数的8.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471.73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数的86.3%;住房保障支出(类)87.43万元,占财政拨款的5.1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为146.34万元,比2018年增加2.67万元,同比增加1.8%,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数为146.34万元,比2018年增加2.67万元,同比增加1.8%。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为1471.73万元,比2018年增加352.27万元,同比增加23.93%,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19一般公共预算1139.83万元,比2018年增加78.94万元,同比增加6.9%。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为87.43万元,比2018年增加1.81万元,同比增加2.1%,其中:住房公积金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87.43万元,比上增加1.81万元,同比增加2.1%。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山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24.32万元。具体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293.1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24.16万元,津贴补贴506.14万元、奖金65.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6.34万元、医疗保险58.54万元,失业保险3.38万元、工伤保险1.46万元、住房公积金87.43万元、伙食补助费27万元、烤火防寒费13.75万元、家属小孩肉价补贴0.10万元、独生子女费0.03万元、水电费补贴2.46万元、加班费10.16万元、高海拔工龄折算24.28万元、按月住房补贴补助43.5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96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2.94万元。其中:办公费10.25万元、印刷费1.94万元、水费1.06万元、电费4.48万元、邮电费4.26万元、差旅费21.96万元、培训费2.93万元、公务接待费1.83万元、工会经费17.60万元、福利费0.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2.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2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2万元。其中:维稳值班补助27万元、通讯补贴10.48万元、独生子女包干费0.72万元。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山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维护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1.83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76万元,比上年增长0.07万元,同比增长0.5%。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费维护费12万元,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化,其原因是:无车辆增减变化。我中心车辆编制为3辆,车辆保有数为5辆,超编2辆,一辆车使用年限及公里里程已到报废条件待报废,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2019年公务接待费1.83万元,比2018年增加0.07万元,同比增加3.83%,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加。2019年公务接待预计批39次,公务接待人数152人次。
我单位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化。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山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没有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山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支总预算为1705.5万元。收入预算为1705.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预算为1705.5万元,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为基本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19年山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入预算1705.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中基本收入1424.32万元,占总比80.03%;项目收入281.18万元,占总比19.74%。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19年山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支出总计为1705.5万元,其中:20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为基本支出1146.34万元,占比总支出的0.11%,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1.73万元,占比总支出82.2%,221住房保障支出87.43万元,占比总支出6.3%。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92.94万元,比2018年增加了7.87万元,同比增长9.25%,其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二)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2019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3,其他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和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2019年度预算绩效预算安排。
2019年开展全市重点项目评审,绩效跟踪审计监控,项目实施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用于艾滋病、鼠疫、突发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疾病、职业病、学生常见病等。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事业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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