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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

2019-05-14 17:55:50  来源:市扫黑办  作者:

  2017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文摘》第160期作出重要指示:“从此件看,当前农村涉黑问题出现一些新情况,请中央政法委牵头有关部门加强研究,摸清底数,找准病灶,拿出方案。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扫黑除恶要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根本遵循。之后,习总书记亲自决策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7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亲自批准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

  自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吴英杰同志先后两次作出重要批示:

  2018年2月7日吴英杰书记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上作出批示:要结合我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通知精神,以扫黑除恶斗争进一步促进我区社会和谐大局稳定。

  2018年7月9日吴英杰书记在昌都市察雅县调研视察时就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作出批示:西藏的“扫黑除恶、打非治乱”工作,要重点突2出政治安全和制度安全,要重点切断达赖集团的勾连渠道和资金链渠道,重点开展打击非法组织和重点人工作,要把握原则,不能人为拔高,要做好引导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哪一级部署的?

  党中央部署的。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时间和重点

  为期三年(2018年-2020年)。

  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

  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要求

  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

  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

  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任务

  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些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做到哪“两个结合”?

  扫黑除恶要与反腐、基层“拍蝇”相结合,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六个重点

  1、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

  2、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情况。

  3、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整治突出问题情况。

  4、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

  5、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6、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情况。

  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查处的3类问题

  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3.地方党委和政府、重点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保护伞”指哪些公职人员?

  1、中国共产党的各类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各级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

  1、组织特征; 2、经济特征;

  3、行为特征; 4、危害特征。

  “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

  1.有3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

  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打击重点内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与达赖集团相互勾联,接受遥控指挥,参与实施分裂破坏活动的黑恶势力;

  3、以寺庙为靠山,利用宗教控制、蛊惑、煽动、挟持群众对抗党和政府,干预基层行政、司法、教育等事务的黑恶势力;

  4、与各类非法组织关系密切、相互勾结,向群众灌输“中间道路”、“保护母语”等反动思想和狭隘民族主义思想的黑恶势力;

  5、打着经济、民生、环保、民俗、文化等旗号,表面充当群众所谓“代言人”,实际是达赖集团和境外敌对势力“代理人”的黑恶势力;

  6、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7、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残害百姓、干预行政、干预司法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8、非法募捐、集资、罚款,强制收取群众供奉,借机敛财,开办地下钱庄,并向达赖集团提供资金的黑恶势力;

  9、从事非法资金募集和运营等违法犯罪活动,巧取豪夺经济利益,严重损害公平竞争秩序和经济发展环境的黑恶势力;

  10、在征地、租地、拆迁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11、在工程项目建设特别是国家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强迫交易、强行抬价以及强制雇用设备、人员,干扰工程建设的黑恶势力;

  12、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虫草采挖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强占资源、滥开滥采、拦路收费的黑恶势力;

  13、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车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车霸、路霸、菜霸、肉霸等市霸、行霸黑恶势力;

  14、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5、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6、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7、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境的黑恶势力;

  18、在网站和两微一端、论坛、博客等网络平台上建立非法组织或组织实施非法活动的黑恶势力;

  19、涉邪教、涉“藏独”和涉传销等非法组织;

  20、利用“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精准扶贫”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和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21、存在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社会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重点部位、场所、区域和存在突出治安问题的地方。

  22、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电话

  举报人可通过拨打山南市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举报电话:0893—12389或0893-7863496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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