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01-12 11:31:24 来源: 作者:
山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11日山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山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卓玛央宗代理院长所作的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聚力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为推进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山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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