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01-14 02:03:02 来源:山南报 作者:
关于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12日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发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在市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二次党代会的安排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焦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检务建设,坚持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有效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切实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忠诚履职,不断打造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过得硬、执行上高效有力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努力为山南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区前列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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