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01-14 02:13:02 来源:山南报 作者:
关于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12日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卓玛央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二次党代会的安排部署,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焦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不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不断打造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过得硬、执行上高效有力的高素质法院队伍,努力为山南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区前列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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