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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54)

2022-09-19 09:29:15  来源:市疫情办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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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2022〕54号

疫情发生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在以王君正书记为班长的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卫健委、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西藏工作组的强有力指导下,在湖北、湖南、安徽援藏医疗队倾力支援下,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疫情防控自8月23日实现社会面清零、9月13日实现动态清零后,至9月18日24时实现中高风险区全部清零,防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经专家组研判,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2年9月19日零时起全市进一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各县(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全面抓好本区域疫情防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主管责任,全面夯实本行业疫情防控监管工作。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本单位人员和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市民严格落实个人和家庭防控责任,主动履行疫情防控义务。

二、持续加强外防输入。市民非必要不出市、原则上不跨县(区)流动,离开山南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提倡国庆期间市民就地过节。各检查卡点要加强对来(返)山南人员及车辆管控,并实行落地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双检”。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原则上不进入山南,确有必要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单位报备,并严格执行“7+3”防控措施,集中隔离、集中健康监测期间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三、进一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有序恢复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复工复产项目要严格执行闭环管理措施,暂时禁止从中高风险地区运送务工人员和各类物资。城市公共交通有序恢复正常运营,每辆公交车配备监管员,严格控制载客率;班线客运车辆和出租车(网约车)暂不运营;私家车暂不跨市、跨县(区)出行。

四、常态化开展核酸检测。落实好核酸检测“七检”(即全员检、落地检、重点检、应急检、物品检、环境检、方便检)要求和“123”(按类别实行一天一检、二天一检、三天一检)规定。各县(区)结合实际,优化设置固定便民核酸采样点,科学确定辖区内开展核酸检测的人群范围和频次。做好核酸检测采送检报追各环节工作,加强重点场所消毒消杀。进入公共场所和小区、商超、店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未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实施赋码管理。

五、加强重点场所和机构管理。各类公共场所和机构要严格执行“一测一扫三查验”防控措施。商超、农(集)贸市场等场所加强人流引导,限制流量,避免人员聚集。各类餐饮单位可开门营业,但不提供堂食,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和无接触配送服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实行错峰外带取餐。室外景区景点,在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前提下有序开放。KTV、朗玛厅、酒吧、诊所、网吧、足浴店、健身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各类公共空间密闭场所暂不营业。宗教活动场所继续执行自治区“三个暂停”要求。学校开复学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执行。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等继续实行闭环管理。强化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管理,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大零售药店“两抗一退”药品销售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购药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告制度。

六、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市民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主动扫场所码,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通风。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按规定就医,不带病上班、不去公共场所。

解封不解防、防疫不放松。全市上下要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从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努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共建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山南。

各县(区)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分别制定进一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具体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山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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