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南
西藏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南市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山南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9月7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泽当召开,督察组组长、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卓嘎和督察组副组长、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李雪分别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山南市委书记许成仓进行了进驻动员。
图为现场。
卓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制度安排和改革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西藏生态环境保护,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新发展理念的战略定力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
卓嘎强调,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把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坚持稳中求进,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把握好督察方向和重点。督察将重点关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情况,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情况,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情况,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
许成仓表示,此次督察对我们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区党委决策部署上来;全力支持配合,主动接受监督;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全面整改。
会上,李雪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山南市有关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各县(区)党政领导同志通过视频会议列席会议。
根据工作安排,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进驻期间(2023年9月7日—9月26日)设立专门受理电话:0893-7928249,专门邮政信箱:西藏自治区山南市A002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9:00—21:00。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山南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处理。
编辑:蒋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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