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思想建设目标考核组与我市座谈
1月11日至12日,自治区思想建设目标考核组在我市督导检查思想建设目标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并与我市座谈。
自治区思想建设目标考核第二考核组组长、自治区社科院副院长李玉香出席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尼玛旦增就市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汇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潘刚平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秘书长安兴国出席。
李玉香表示,考核组将坚持以对党对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敢作敢为的精神,认真对照区党委关于综合考核的工作要求,全面把握考核指标,精准落实考核要求,仔细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坚持科学细致、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进行考核评分,将各地市的思想建设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完整、准确、真实地展现出来,做到考核结果经得起检验,考核分数经得起考验,让全区、各地市、各级各部门满意。增强法治思维和程序意识,坚持把依规依纪依法作为红线贯彻始终,严肃工作纪律,强化保密要求;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工作原则,简化考核流程,减轻基层负担。
尼玛旦增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等方面汇报我市一年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并对下一步思想建设目标及意识形态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为加快推进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夯实共同思想基础,汇聚强大精神力量。
潘刚平在主持会议时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牢牢抓住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不折不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着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要大力支持配合考核工作,主动接受、积极配合自治区考核组的考核工作;要按照考核组的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编辑: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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