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东区2017年财政预算
乃东区2017年财政预算
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编制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编制完成了2017年乃东区财政预算。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区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补齐短板的工作总基调,树牢新理念、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大总需求,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加大财政支出优化整合力度,保障重点领域支出,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财政风险。
二、编制原则
(一)合理安排预算财力。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充分考虑政策调整因素,分税种、分项目测算收入,使收入预算安排与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相适应,提高财政预算编报的完整性。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优先考虑刚性及重点支出需求,处理好“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关系,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支出,确保各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一是充分考虑新增人员对财政支出的影响,足额安排工资福利支出,确保财政供养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养以及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以工资为基数计提的费用支出;二是完善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标准体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各部门的一般性支出,制定科学合理的定额标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和履行行政职能需要;三是做好重点支出保障工作,更多地向“三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保等重点领域倾斜,重点做好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法定支出保障工作,积极为区委、政府重大决策提供财力保障。
(三)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坚持推进部门综合预算改革,进一步提高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性认识,强化部门的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意识,扩大部门预算涵盖范围,改进预算编制方法,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预算编制与本区发展相适应,与财政宏观调控职能相适应,与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相适应。
(四)强化厉行节约机制。坚持厉行节约,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在上年基础上只减不增的要求。(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分别为:公务接待费132.38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416.93万元;公车购置费:100万元。)努力形成集中财力保重点、厉行节约压一般,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编制特点
(一)突出“阳光预算”。在往年预算公开的基础上,扩大公开范围,细化预算公开内容,部门预算批复内容全部向社会公开,明细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对部门职责、机构设置、预算数据增减变化等情况进行公开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词语进行解释。
(二)突出完善预算改革。优化完善项目预算编制,大力缩减一般性支出,加强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采购的预算统筹,规范基本支出和业务类项目预算编制等。
四、预算安排总财力
2017年乃东区一般预算安排总财力为57764.26万元,比上年的58779.5万元减少1015.24万元,下降1.73%。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157万元,比上年的10566万元减少3409万元,下降32.26%。
(二)税收返还性收入1752.03万元,其中:增值税返还收入1692.03万元,比上年的1875万元减少182.97万元,下降9.76%;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6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性转移性收入41183.34万元,其中:(1)体制补助收入1018.40万元;(2)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8424万元;(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679万元;(4)结算补助1672.86万元;(5)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1009.23万元;(6)义务教育转移支付9820.01万元;(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移支付1734.02万元;(8)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627万元;(9)固定数额补助收入5468.35万元;(10)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30.47万元。
(四)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671.89万元,其中:⑴一般公共服务341.14万元;⑵公共安全1236.56万元;⑶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123.2万元;⑷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补助收入1893.5万元;⑸医疗卫生1643.91万元;⑹节能环保38.37万元;⑺农林水事务2079.03万元;⑻国土海洋气象等2.7万元;(9)其他收入313.48万元。
五、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安排
2017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安排57764.2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数为13160.6万元,比上年11260.98万元增加1899.62万元,增长16.87%;(2)国防支出预算数为55万元,与上年持平;(3)公共安全支出预算数为10912.76万元,比上年10557.65万元增加355.11万元,增长3.4%;(4)教育事业费预算数为11378万元,比上年10748.92万元增加629.08万元,增长5.9%;(5)科学技术支出预算数为56万元,比上年增加56万元,增长100%;(6)文化体育与传媒预算数为634万元,比上年584.15万元增加49.85万元,增长8.5%;(7)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数为5138.39万元,比上年5229.95万元减少91.56万元,下降1.7%;(8)医疗卫生支出预算数为7611.68万元,比上年6126.31万元增加1485.37万元,增长24.2%;(9)节能环保预算数为858万元,与上年850.6万元增加7.4万元,增长0.9%;(10)城乡社区事务预算数为 224.16万元,与上年289.2万元减少65.04万元,下降22.5%;(11)农林水事务预算数为4430.1万元,比上年10366.91万元减少5936.81万元,下降57.26%;(12)交通运输预算数为134.89万元,比上年127.40万元增加7.49万元,增长5.88%;(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预算数为197.1万元,比上年116.2万元增加80.9万元,增长69.6%;(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预算数为102.5万元,比上年135.2万元减少32.7万元,下降24.19%;(15)国土资源气象事务等预算数为423.86万元,比上年251.24万元增加172.62万元,增长68.7%;(16)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为2444.22万元,比上年1800万元增加644.22万元,增长35.79%;(17)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算数为3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100%;(18)上年其他支出280万元,同比减少280万元,下降100%。
(二)按支出经济分类:(1)工资福利支出31935.22万元,占总财力的55.28%。(2)商品服务支出3533.92万元,占总财力的6.12%。(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245.96万元,占总财力的26.4%。(4)其他资本性支出7049.16万元,占总财力的12.2%。
六、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2016年年末结余为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6万元,本级财政收入900万元,共计951万元。
(二)基金支出预算安排
2017年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51万元内容具体如下:
(1)上年结余资金15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投入1.5万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1.5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5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0.5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36万元(城市社区文化中心设备购置资金24万元;彩票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12万元。);
(3)2017年本级基金收入900万元(征地拆迁费400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00万元。)。
七、相关要求
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是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结合我区财力科学认真编制的,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年初安排的预算进度,确保本单位正常运行,决不允许出现新的缺口,对有收入的单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确保全年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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