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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2019-05-23 12:30:59  来源:山南市环境保护局  作者:

  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2019 年 1 月 21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山南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实施环境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监督实施环境管理制度、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组织编制山南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定全市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等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地方主体功能区划。

  (三)负责地方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地方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县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和各行业环境保护工作;承担环境行政处罚工作。

  (四)承担落实自治区、山南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督查、督办、核查各县及重点排污企业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总量控制、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五)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牵头制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对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地方财政性资金安排提出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进行监督;参与制定地区环境经济政策,参与指导和推进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七)承担从源头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规划、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政策、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扬尘、工业有毒有害废物等的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环境保护设施及运营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征收辖区内中直、区直和军队企事业单位的排污费。

  (九)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生态山南建设和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山南的建设工作。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负责监督自然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向市政府提出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建议;负责建立综合类型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牧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十)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辖区内(地区修改为辖区内)辐射环境监测;承担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常规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负责建设和管理市环境监测网和地方环境信息网;负责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并统一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二)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和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研究提出国际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际合作交流中环境保护项目。组织全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环境友好型社会、生态山南和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指导“绿色创建”活动。

  二、部门单位构成

   山南市环境保护局内设6个行政机构(正科级):办公室、规划与项目科、法规宣教科、环境影响评价科、污染防治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机关核定编制总数20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事业编制9名 ,核定局领导职数4名,内设行政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0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2名, 3个事业单位机构: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事业编制6名,年末干部职工共58人,其中在职42人,退休7人,公益性岗位人员5人,西部志愿者1人,临时工3人,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纳入2018年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执行行政单位制度的单位1个;车辆编制数5辆,现有小车7辆(实际在用6辆)。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文电、会务、机要、人事、劳资、保密、档案、安全保卫、信息、党建、党风廉政、群团、综治、后勤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信访工作,组织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开展重要环保政务督察。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固定资产管理以及指导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对环保系统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承担环境保护系统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二)规划与项目科

  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规划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参与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参与编制全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国名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矿产资源开发规划、水力资源开发规划等组织实施环境保护项目。承担审核城镇总体规划和其他部门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申报各类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和项目,负责管理环保专项资金和项目,并做好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提出建议,负责实施国际合作交流中的环境保护项目;负责对口援藏工作。

  (三)、法规宣教科(环境监测科)

  负责起草环境保护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共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牵头制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指标体系、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组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创建活动,负责协调有关环境保护新闻的采访报道,承担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和涉外环境保护事务工作,负责收集、分析和报送环境舆情专报。负责信息化建设及电子政务普及、培训、推进工作、承担网络系统地保密、安全和全市环境信息技术工作。承担全市环境监测管理和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状况等环境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建设、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应急和预警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 预测预警,负责发布市环境信息、组织编报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组织编制和发布山南市环境状况公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与环保产业发展。

  (四)、环境影响评估科

  承担全市重大发展规划、重大经济开发规划和重要产业、重大区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审核开发建设区域规划,行业规划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分级审批规定,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担建设项目“三同时”(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落实工作,负责环境影响后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提出区域、流域和行业限批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

  (五)、污染防治科(辐射环境管理科)

  组织编制重要饮用水源地、市重点区域和流域、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油烟、扬尘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及排污许可证,负责工业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和跨县转移许可,有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负责编制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机减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负责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本市和跨市、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和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负责环境保护设施及运营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负责建立企业环境信息档案,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承担全市辐射安全和电磁辐射,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承担核技术利用项目和伴生放射性矿的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防护工作,负责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输变电设施及线路、信号台(站)放射性同位素等电磁辐射装置和电磁辐射环境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和调查处理,负责全市放射源销售、使用安全许可证审核工作。

  (六)、自然生态保护科(山南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环境安全管理办公室)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山南建设和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山南的建设工作,编制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组织评估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参与拟定并落实生态补偿政策,负责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开展生物物种(汉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向市政府提出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审批建议,负责建立综合类型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组织开展农牧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整治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创建与生态农业建设,监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生态治理与恢复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

  (七)、山南市环境监察支队(山南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为市环境保护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2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其职责是:根据市环境保护局的授权,监督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划、标准的执行。组织实施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协调解决各县(区)各部门以及跨区域、流域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工作,负责环境执法后督查和挂牌督办工作,落实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环境执法稽查和排污收费稽查,组织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征收辖区内中直,区直和军队企事业单位的排污费,组织拟订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指导、协调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建立12369环境污染投诉举报受理系统,并受理、转办、查处和反馈工作,承担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案件的取证、调查和应急指挥工作。

  (八)、山南市环境监测站(山南市辐射环境监测站)

  为市环境保护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其职责是:负责开展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污染事故调查监测,辐射环境监测和各类委托性监测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和管理全市的环境监测数据,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和各类环境监测报告,,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系统地监测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工作和计量认证工作,负责环境质量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地日常管理和污染源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地校验工作,承担环境管理和环境决策的技术支持,开展环境监测领域科学研究,根据市环境保护的授权,负责全市辐射环境的执法监督检查,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放射性废物的收工作,承担全市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电磁辐射设备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等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

  (九)、山南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山南市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

  为市山南市环境保护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财政拨款,核定事业编制2名,核定科级领带职数2,名,其职责是:受市环境保护局委托、负责对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并提交技术评估报告,负责建立和管理山南市环境影响评估技术审查专家库,负责对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报告进行技术审查,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资质审核工作,承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固体废物行政代理和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转移联单等环境管理制度,监督管理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采选矿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

  第二部分  山南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度预算明细表(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山南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度财政预算收入2379.52万元,财政预算支出2379.52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1、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79.52万元,比2018年预算拨款收入减少1641.02万元,减少40.82%,主要原因一是根据2018年项目支出进度和年底结余情况2019年预算中对应减少个别项目额度,二是2019年当年项目的减少。

  2、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同比增减变化。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79.52万元,按大类分基本收入和项目收入。基本收入包括人员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987.53万元,比上年减少79.39万元,减少7.4%;主要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74.71万元,比上年减少10.11万元,减少1.2%;项目经费1317.28万元,比上年减少1552.34万元,减少54.09%;主要原因2019年预算中对应减少个别项目额度和2018年项目调整列入基本支出和当年项目的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958.95万元,比上年减少23.15万元,减少2.3%;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费、烤火防寒费、家属小孩肉价补贴、独生子女费、水电费补贴、高海拔工龄折算、住房补贴、休假探亲费、未休假探亲补助、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加班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74.71万元,比上年减少10.11万元,减少1.2%;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公用经费、党建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58万元,比上年减少56.24

  万元,下降66.3%;下降原因是休假探亲费、未休假人员补助划拨工资福利支出科目中。包括退休住院护工费、维稳值班补助、通讯补贴、独生子女包干路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7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1062.24万元,占总预算的44.64%,项目支出拨款1317.28万元,占总预算的55.36%。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79.52万元,按(类)、(款)、(项)分: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68万元,比上年减少11.68万元,下降8.8%。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5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3.76万元、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3万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14万元、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3.98万元,、主要是各项保险。

  2、210卫生健康支出59.17万元,比上年减少5.38万元,减少8.3%。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5.5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67万元。

  3、211节能环保支出21101环境保护管理实务2110101行政运行846.1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54.51万元,津贴补贴362.43万元,奖金47.01万元,伙食补助费18.72万元,烤火防寒费9.02万元,家属小孩肉价补贴0.11万元,独生子女费0.05万元,水电费补贴1.61万元,加班补助8.57万元,高海拔工龄折算18.15万元,住房补贴29.06万元,休假探亲费36.99万元,未休假探亲补助11.37万元,驻村工作队驻村补助15.1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06万元,办公费8.82万元,印刷费1.67万元,水费0.91万元,电费3.5万元,邮电费3.31万元,差旅费19.6万元,培训费2.52万元,公务接待费1.58万元,工会经费12.44万元,福利费0.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0.39万元、党建经费3.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3万元,维稳值班补助18.72万元,通讯补贴8.08万元,独生子女包干路费1.28万元,环保督查工作经费30万元。2110104环境保护宣传20万元。包括:环境宣传经费20万元、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实务支出111.4万元、包括:省道101线保洁人员补助经费10万元、乡镇环保监督员专项经费86.4万元、环境保护考核工作经费15万元。21102环境监测与监察2110203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50万元,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费50万元,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373.78万元,包括:羊湖水质专项调查资金70万元、环境保护监测津贴3.78万元、环境监测站工作经费180万元、重点建设项目监管和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检查经费20万元、山南市声环境噪声监控项目100万元。21104自然生态保护2110401生态保护732.1万元,包括:自治区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经费600万元、生态村创建工作经费10万元、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经费12.1万元、山南市生态功能区规划编制经费30万元、山水林田湖草方案编制经费80万元。

  4、221住房保障支22102住房保障支出2110201住房公积金67.28万元,比上年减少6.64万元,减少9%,包括:住房公积金67.28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2.24万元,比上年基本支出预算减少88.68万元,减少8%;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958.95万元,主要反映人员工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74.71万元,反映本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8.82万元、印刷费1.67万元、水费0.91万元、电费3.5万元、邮电费3.31万元、差旅费19.6万元、培训费2.52万元、公务接待费1.58万元、工会经费14.44万元、福利费0.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0.39万元、党建经费3.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8.58万元。反映机关干部维稳值班补助等。包括:退休住院护工费0.5万元、维稳值班补助18.72万元、通讯补贴8.08万元、独生子女包干路费1.28万元。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317.28万元;比上年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552.34万元、同比减少54.09%,包括:环境宣传经费20万元、环保督查工作经费30万元、省道101线保洁人员工资10万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费50万元、市生态村创建经费10万元、重点建设项目监管和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检查经费20万元、乡镇环保监督员专项经费86.4万元、环境保护考核工作经费15万元、环境监测站工作经费180万元、自治区级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经费600万元、环境保护监测津贴3.78万元、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经费12.1万元、羊湖水质专项调查资金70万元、山南市声环境噪声监控项目100万元、山南市生态功能区规划编制经费30万元、山水林田湖草方案编制经费80万元。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山南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58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数为115.73万元,比2017年预算执行数增加64.25万元,增长124.8%。主要原因为2017年为迎接中央环保督查及2018年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和迎接自治区第三环境保护督查组,因此相应增加了接待费和油料费。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3.58万元,同比减少了8.11万元,减少37.39%,其中:公务接待费1.58万元、比去年减少了0.11万元、减少6.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2万元,比去年减少8万元、减少40%,减少原因为从去年的5辆预算减少到3辆预算(年底车辆保有量7辆),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2018年预算执行数待决算后予以公开,因公出国(镜)费0元,与去年持平,我单位无因公出国(镜)费预算。

  六、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山南市环境保护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山南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度收支总预算2379.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比上年预算减少1641.02万元,减少40.81%,主要原因2019年预算中对应减少个别项目额度和2018年项目调整列入基本支出和当年项目的减少;无政府性性基金支出,无同比增减变化。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山南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收入预算2379.52万元,比上年预算拨款收入减少1641.02万元,减少40.81%,按功能科目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1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133.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28万元,属全额财政拨款,无其他收入。

  (一)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9.68万元,占总支出的5.03%;

  (二)医疗卫生支出59.17万元,占总支出的2.48%;

  (三)节能环保支出2133.39万元,占总支出的89.66%;

  (四)住房保障支出67.28万元,占总支出的2.83%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山南市环境保护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相应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7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9.29万元,减少11%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9年山南市环境保护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环保局共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专业技术用车2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编车辆参保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一台。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费。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共15个,项目名称分别为环境宣传经费、环保督查工作经费、省道101线保洁人员工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费、市生态村创建经费、重点建设项目监管和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检查经费、乡镇环保监督员专项经费、环境保护考核工作经费、环境监测站工作经费、自治区级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经费、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经费、羊湖水质专项调查资金、山南市声环境噪声监控项目、山南市生态功能区规划编制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37.28万元。

  第四部分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②、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③、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④、“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为确保饮水安全,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监测。

  ⑥、大气和酸沉降监测:为国际社会和公众及时了解青藏高原的环境保护状况及地委、市委环境决策做贡献,确保人民群众呼吸新鲜空气。

  ⑦、环境质量监测:为全面切实掌握山南市国界河流水质、噪声、大气降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了解污染物排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预警潜在的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工作成效,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数据支撑,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⑧、环境综合整治: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体系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

  ⑨、环保考核:是自治区对全区74个县(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的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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