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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事业2019年度部门预算

2019-05-23 12:31:41  来源:山南市林业局  作者:

  市林业局事业2019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2019年1月23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林业局事业2019年度部门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山南市林业局事业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林业局事业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林业局事业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林业局事业是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全市林业科研生产、科技推广与应用;负责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驯化、栽培管理,林木遗传育种研究等工作;负责林业技术培训、林业学术交流,宏观指导全市林业产业的发展。

  2、负责承担泽当城市规划区内具体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林木良种引进驯化与培育工作;负责全市森林生态、森林培育、林木遗传育种、经济林及园林绿化、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的研究和培训工作;

  (二)部门机构构成

  我局事业内设机构共2个,分别是:

  1、林业技术推广站(市森林病虫害防治站)职责是:组织指导实施全市林业科研生产、科技推广与应用;负责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驯化、栽培管理,林木遗传育种研究等工作;开展各类规划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负责林业技术培训、林业学术交流,宏观指导全市林业产业的发展。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全市林业植物检疫执法、病虫害监测及防治工作;拟定病虫害防治标准与规程;组织开展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新技术、新药剂药械的研究、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

  2、园林局(市中心苗圃)职责是:承担泽当城市规划区内具体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林木良种引进驯化与培育工作;负责全市森林生态、森林培育、林木遗传育种、经济林及园林绿化、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的研究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市营造林、城镇绿化及庭院绿化苗木的育苗生产工作。

   3、2019年我局林业事业现有在职干部职工8人,林业工程师3人、副科级领导1人、林业助理工程师3人、科员1人。编制数4人。

  第二部分

  山南市林业局事业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山南市林业局事业2019年度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林业局事业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度我局预算为192.31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147.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7万元。

   二、林业局事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林业局事业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数为192.3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4.63万元,增长率2%。增加原因:是因2019年1月事业单位工资有增加(正常晋升),相应的基数也增加了、财政今年预算了党建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预算22.44万元,比2018年减少0.96万元,占全年收入的11%;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预算8.9万元,比2018年增加了0.23万元,占全年收入的5%;农林水支出2019年预算147.7万元,比2018年增加了5.05万元,占全年收入的77%;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预算13.27万元,比2018年增加了0.31万元,占全年收入的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2.24万元。总计22.44万元,比2018年减少0.96万元,减少原因是:今年将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纳入了农林水支出的一般行政运行,所以较上年有所减少。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事业机构(项)147.7万元。比2018年增加了5.05万元,增加原因是:因2019年1月工资有增加(正常晋升),工资及缴费基数相应增加;今年将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纳入了此科目中;而且今年财政也预算了党建工作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8.9万元。比2018年增加了0.23万元,增加原因是:因2019年1月工资有增加(正常晋升),扣款基数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27万元。比2018年增加了0.31万元,增加原因是:因2019年1月工资有增加(正常晋升),缴费基数相应增加。

  三、林业局事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林业局事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92.3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3.03万元,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178.1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9.23万元、津贴补贴69.78万元、奖金8.85万元、失业保险0.56万元、工伤保险0.22万元、生育保险0.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24万元、住房公积金13.2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34万元(包括:伙食补助费2.88万元、烤火防寒费1.72万元、家属小孩肉价补贴0.02万元、独生子女费0.02万元、水电费补贴0.31万元、加班补助1.09万元、高海拨工龄折算3.33万元、住房补贴6.55万元、休假探亲费6.23万元、未休假探亲费2.19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6万元(其中:退休人员护工费0.2万元、维稳值班补助2.88万元、通讯补贴1.38万元、独生子女包干费0.4万元);

  (二)公用经费(事业运行费)9.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1万元、印刷费0.19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44万元、邮电费0.42万元、差旅费2.16万元、培训费0.29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工会经费2.4万元、福利费0.05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0.7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3万元、党建工作经费0.58万元。

  四、林业局事业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林业局事业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18万元,与上年一致,未有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与上年一样,未有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未有变化。2019年我局事业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车辆运行费。车辆保有辆4辆,无车辆编制数。

  3、公务接待费预算0.18万元。与上年一致未有变化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六、林业局事业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林业局事业2019年收入预算为192.31万元,支出预算数为192.31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9万元、农林水支出14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7万元。

  七、林业局事业2019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林业局事业2019年度预算收入192.31万元。

  1、农林水支出147.7万元,占总收入的77%(包括林业事业机构147.7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44万元,占总收入的11%(包括事业单位离退休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2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8.9万元,占总收入的5%(包括事业单位医疗8.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3.27万元,占总收入的7%(包括住房公积金13.27万元)。

  八、林业局事业2019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林业局事业2019年度预算支出192.31万元。

  1、农林水事务147.7万元,占总收入的77%(为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22.44万元,占总收入的11%(为基本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8.9万元,占总收入的5%(为基本支出)。

  4、住房保障13.27万元,占总收入的7%(为基本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日常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事业日常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28万元,较2018年增加0.64万元,增长率5%。增长原因:是今年财政预算了党建工作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事业无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林业局事业资产总额为610.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503.47万元(包括:房屋421.04万元,车辆4辆(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价值总计77.9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48万元),无形资产107.02万元,无超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林业局事业2019年无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用完、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指为保障事业单位日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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